但没坐一会儿,昨天那个男人便带着大包小包从村里走了出来,我当时就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寻思着他昨天进村的时候就只背着一个包,怎么要走的时候多了那么多东西。
仔细一看,我却是被吓了一跳。
他包里的东西不是别的,赫然就是我晚上要烧的纸钱,那纸钱的样式我再熟悉不过了,不可能认错。
我当时就来火了,下意识的挽起袖子就要跟他理论,我觉得他因为是偷偷进了我家,把柴房的纸钱给偷了。
然而我还没走到他面前,他就从包里丢了张纸钱给我,同时一边对着空气说:“阿雅,这孩子昨天我来的时候就见到他在这里,看起来痴痴傻傻的怪可怜的。”
“这一百块就当是我们的心意的。”
“也当是我们两个能够有今天的缘分的见证人。”
说完他又看向我,一脸同情的摇了摇头,然后头也不回的笑着走了。
我看着他给我的那张纸钱,整个人都有些凌乱,然后仔细一想就觉得我之前猜的就没错,这应该就是个真傻子,否则的话怎么会对着空气说话。
那样子还跟真的一样,就好像身边真有人在和他说话。
想到这我下意识的就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然后毫不犹豫的就后退了一步,直接就打消了和他理论的念头。
这男人要是个真的疯傻,我可招惹不起,万一又把我给揍了?
毕竟记忆中老疯子真装起疯傻的时候,那些野狗可都会吓得夹着尾巴乱窜,尿都给吓出来。
虽说看着他离开的身影,我还是有些不甘心。
那些纸钱,够我烧好几天呢。
原本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晚上的时候我和往常一样去柴房取纸钱,却是感觉到了不对劲。
我发现柴房里面的纸钱完好无损,就连数量和我记忆里的也没有任何出入。
也就是说,那个男人带走的纸钱,并不是从我这里偷的。
我当时冷汗就冒了出来。
只觉得见鬼了。
这村子就是个枯村,老疯子在和不在的这些年我观察了不知道多少遍,除了我们两个外,便只有家里养的那几只鸡鸭和村外的野狗,根本就没有第三个人,更别说还有什么地方也有纸钱了。
除非老疯子瞒着我。
但那显然不应该,毕竟这些纸钱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而且我继承了老疯子的衣钵留在这村子里,老疯子也不可能更没必要不告诉我还有其它地方有纸钱放着。
那一刻,我心里慌极了,双腿都忍不住打颤。
烧完纸钱后,便直接钻进了被窝,开始再一次盘算离开村子,远走高飞。wWW.ΧìǔΜЬ.CǒΜ
就是思来想去,最终还是觉得就这么走了,还是只能当个乞丐,大概率会饿死连个人收尸都没有,便也就郁闷的睡了过去。
最终我便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等下一次还有人来了,我就缠着那个人带我离开这个村子,到时候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
只要不会被饿死就行。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第二个外人的到来,却已经是数年后了。
我更是已经十八岁。
从一个稚童。
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傻’之人。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些年来,我每天都在等着第二个外人的到来,在等待中每天重复着一样的事情,渐渐变得麻木,甚至有时候因为装傻装习惯了,到了晚上都有些转变不过来,就连烧纸钱的时候也会时不时的嘿嘿笑上两声。
幸运的是,这些年来,倒也没再遇到什么怪事。
所以再又看到有外人来的时候,我也没有那么激动了,或者说是已经彻底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没了离开的念头。
我甚至都想过,没准哪一天,我会像老疯子一样从外面捡个孩子回来,等我老后让他继承我的衣钵,替留在这个村子里,虽然我也不知道这其中的意义是什么。
而这一次来的是两个人。
这两个人是开着一辆我没见过的铁疙瘩来的,通过他们的交流,我知道了那铁疙瘩叫车。
而那两个人,一个叫刘明,一个叫庄越。
他们一下车就拿着一个叫做摄像机的东西对着我照了起来,其中叫庄越的那个人一边说:“这个年轻人,看起来痴痴傻傻的,应该便是这个村子的守村人。”
听到守村人这三个字,我下意识的就觉得有些贴切。
毕竟无论是老疯子还是我,这些年来守着这个枯村,的确可以说是守村人。
我想着呢,庄越又说:“这个村子应该就是娘儿村没错了。”
“你那叔叔当时应该就是来这个村子才找到了个媳妇,发了财的吧?”
刘明听着就看向我们村子,然后一脸期待。
“应该没错了。”
“据我那叔叔说,这个娘儿村是如今咱们国内仅存的几个还保留着走婚习俗的村子。”
“而且这个村子和那些传统的母系走婚族还不一样,是允许村子里的女人嫁出去的。”
听到这话,庄越眼睛顿时一亮。
“那还愣着干什么。”
“就算不能在这找个媳妇,能打个不用负责的免费炮……。”
说着他咧嘴一笑,然后又看向刘明一本正经道:“这段剪掉啊。”
“咱们可是来拍走婚族纪录片的。”
“行了行了,赶紧走吧,你没看到吗,那些姑娘可都盯着咱们呢。”
我在一旁越听是越迷糊。
什么走婚族。
什么姑娘。
这跟娘儿村有什么关系?
我看着他们两个进村的身影,忍不住嘴角就抽搐了一下。
他们两个东拍拍,西看看。
时不时招手打招呼,笑得合不拢嘴的模样,我就不由得想起当初来到这个村子里的那个人。
几乎如出一辙的样子。
我心中不由得想着,“娘的,不会这么晦气,这两个人也是个傻子吧?”
我一时间有些欲哭无泪。
对离开这个村子的想法也一下子彻底抛到了脑后。
我只觉得外面全是傻子。
这我要是出去了……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干脆不再去看那两个人,继续逗起那些野狗了,我只觉得这些野狗都比那两个傻子可爱。
就是隐约的,我好像听到了他们两个说:“村口那个还好是个傻子,不然的话这么多姑娘,还不都得被他给祸害了。”
“守村人都是些傻子。”
“到时候咱们片子拍好了,再给那傻子另外拍个,就叫……《走婚村守村人》,准能爆火!”
听到这些话。
我下意识的就皱起眉头。
怎么说得跟真的一样。
咱这娘儿村,真有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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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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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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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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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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