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笑了笑,将另外的两小截给了小翠和萍儿,对岳倾霜道:“家里还剩了一点儿,你带回去给你家老太太尝尝,她要是觉得还不错,你就问问她你家酒楼要不要。”
岳倾霜咬着香肠一愣,随后明媚的眼眸便弯了起来:“原来在这儿等着我呢。”
将嘴里的香肠咽下去,岳倾霜捧着傅小雨递给她的茶喝了一口,道:“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放心吧,这样好吃的东西,酒楼若是不要,那可真是一大损失。”
她似乎对傅小雨的这个想法特别感兴趣,之后就一直缠着傅小雨问她:“你准备怎么做呀?我敢肯定,若是酒楼真推出了你这香肠,量肯定会要不少,你这东西好做吗?你能搞得赢?”
傅小雨没想到她会想那么多,倒是认真思考了一番:“确实是,不过还得看你家酒楼那边推出后的情况。”
他们觉得好吃旁人就未必,傅小雨向来喜欢将每件事的期待值都降到最低。
“放心吧,我说没问题就肯定没问题。你家里还剩多少?都给我,我寄回都城去,叫我爹他们也尝尝,顺便再帮你送到都城的酒楼让他们也卖。”
傅小雨:“!”
销路就这么打开了?
看来她年前确实做少了。
午饭傅小雨做了红烧肥肠,凉拌肺片,辣椒炒肉,野菜鸡蛋汤。
岳倾霜主仆三人倒是没有对白米饭多惊讶,但是对于红烧肥肠和凉拌肺片充满了好奇。尤其岳倾霜,震惊道:“竟然还有我没吃过的东西?”
那两道菜确实是她没见过的,不过看那菜色,再加上之前吃了傅小雨做的香肠,岳倾霜觉得这两道菜味道一定不会差。
“尝尝?”因为慕然要吃,所以傅小雨没有做的太辣。
吃之前她又提醒了一句:“这是猪下水,能吃吗?”
她还记得大学的时候,宿舍里有一个东北的舍友,同她们出去吃饭,对一道烧肥肠情有独钟,因为觉得味道很好,所以吃了很多。
但她是不吃内脏的,当时傅小雨她们并不知道。等回到宿舍,她那位舍友才知道她吃的是肥肠,随后在宿舍里吐得昏天暗地。
有些人对某些菜的排斥其实和味道没有关系,就是单纯的不能吃那些东西。所以傅小雨想了想,还是提前说清楚的好。
原本已经将竹筷伸向那两盘菜的小翠和萍儿手一顿,立马又缩了回来。
她俩原本是准备站在岳倾霜身后伺候她吃饭,但被岳倾霜给“训”了一通:“说了在外面不必如此,我没将你们当外人,小雨也没将你们当外人,让你们坐下一起吃就坐下。这么站着小雨他们也不习惯。”
于是两个丫鬟只得跟她家小姐同桌吃饭。
傅小雨身在人人平等的现代,虽然穿越到了阶级分明的古代,可这种乡野之地,根本就不讲究这些,大家追求的不过吃饱穿暖。
所以她并不能适应大家族的那些规矩,好在,岳倾霜也并不讲究那些,否则她是真的会不自在。
“猪下水?”这着实触及到了大小姐的知识盲区,岳倾霜满脸疑惑,“那是什么东西?”
小翠和萍儿面面相觑,显然,她俩也不懂。
她俩是家生子,出生就在岳府,年龄稍长一点就跟在岳倾霜身边,同样不知道猪下水为何物。
傅小雨便解释了一番,解释完她看向表情十分精彩的岳倾霜。
若是初见面,她可能会觉得岳倾霜并不会吃,但现在,她不太确定了。
岳倾霜和她想象中的大小姐不同,不娇气,也不仗势欺人,在她身上看不到权势的优越感。反而给人的感觉是仗义的、耿直的。
果然,岳倾霜在听完傅小雨的解释之后,拿起竹筷就夹了一块肥肠,吃完之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发着光。
“傅小雨,你怎么这么厉害!”这是她今天感叹最多的一句话。
“别人不要的,根本就做不出来的东西,你竟然能做的这么好吃,你可真是......简直就是宝藏呀。”
她一说完,小翠和萍儿也赶紧夹了一块,尝完之后也竖起了大拇指。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大鱼大肉吃的多了,傅小雨这儿的家常菜反倒叫岳倾霜胃口大开,就连小翠和萍儿也吃了不少。
看着桌上的空盘空碗,傅小雨震惊不已:“你们大户人家也这么能吃的吗?”
她做饭的手艺本来就还不错,到了这儿又舍得放油放佐料,做出来的味道自然不会差。只是村里人节俭惯了,本身也穷,吃不了这么好的,所以在她家吃的时候,会吃的很多很夸张。
但她家这些在村里人看来“很好”的吃食,在岳倾霜这样大户人家的小姐眼里应该算不得什么才是。
古代那些高门大户里面的吃食可不是她现代一个小康家庭的人能想象的,是以,看到岳倾霜和她的两个丫鬟吃的这么开心,甚至直接进行“光盘行动”,傅小雨是真的吃惊。
“真......真有这么好吃吗?”傅小雨对自己手艺的信心也就只能和他们这些乡野之中的人比较。
真要和大户人家的厨子比,她还是会自惭形秽。
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可岳倾霜却道:“好吃,相当好吃。”
大小姐不拘小节,甚至相当不雅观地摸了摸吃的鼓鼓的肚子。她能如此不在意形象,也是知道傅小雨不是那种“迂腐”之人。
从第一次见到傅小雨在镇上教训洪秀华她就坚信,她和傅小雨是一路人,不会被那些约束女子的教条给绑缚。
“不瞒你说,我们家的厨子手艺很好,做的饭食糕点都非常精美,味道也不错。不过,你今日做的这些我从未吃过,尤其是你说的那叫什么?香肠?是真好吃。”
做出的菜被人夸赞,甚至吃的一点儿不剩,自然是一件高兴的事。被认可的感觉很好,傅小雨脸上的笑也更深了。m.xiumb.com
“那你回去问问你家酒楼收不收吧。”
她旧事重提。
岳倾霜瞪了她一眼,道:“收收收,我做主了,你赶紧多做一点吧,肯定收。你就说什么时候能交货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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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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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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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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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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