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拾掇好便下了山,要去镇上就必须经过山脚下的村子。

  虽然他们出发的早,可农家人从不睡懒觉,都起得很早,傅小雨还没来得及欣赏欣赏这古时候的田园风光,就不断有人和他们打招呼。

  当然主要是和傅小雨打招呼。

  都是那天陪着村长去找慕宸救人的那些人,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着这猎户一家一起出门呢。m.xiumb.com

  俊男美女,看着就养眼。

  但慕宸冷着一张脸,浑身都透着“生人勿近”的冰冷气场,即便长得再好看,也没人敢靠近他,更别说和他说话了。

  “大妹子,你们这是要去镇上呀?”首先和傅小雨打招呼的是昨日同她说过话的周家嫂子,傅小雨记得。

  “我们去县城,周嫂子,您这么早就出来干活啦?”

  正值酷暑,农家人都是一早一晚下地干活,白日里暑气中,人遭不住。

  “可不是。你们这是准备走着去?”周嫂子看了一眼抱着孩子的慕宸,对傅小雨道,“咱们村离县城可不近,你们这走着去可得好走一会儿,村尾张大牛家有牛车,你们可以坐牛车去。”

  “这带着孩子,坐牛车也能轻松些。”

  傅小雨前世是做人事的,跟着公司那位雷厉风行的女领导学到了不少东西,这识人辨人的本事就是在那个时候学到的。

  她能看出这位周嫂子是个和善的人,至少对她是没有敌意的。

  “诶,谢谢周嫂子,我们且去看看。”

  待一家三口走远了,隔壁田的人伸着脖子问周嫂子:“这就是山上那猎户一家子?”

  “是啊。”周嫂子将一把杂草扔到路边,说,“这两口子可真是一个比一个好看。”

  “昨个儿你们说我还不信,今儿一看还真是,就连那孩子看着都比咱们村那些孩子好看,更像县城里的孩子。”

  慕然被傅小雨拾掇的干干净净,肉嘟嘟的小脸白里透红,眼睛水汪汪的,就连县城里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少爷也比不过。

  路过村口的大桥,傅小雨又和村长的老婆吴婶子打了个招呼,他们还要在这个村子住着,虽说是住半山腰,好歹是人村子的地盘,有些关系就不得不搞好。

  “妹子这是去镇上啊?”慕宸救了她儿子的命,吴婶子对傅小雨一家十分感激,这会儿打招呼也格外热情。

  早上村里的女人大多都出来了,聚在大桥下洗衣服,一群人一边闲聊一边做事。

  此时见着傅小雨一家,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看了过来。

  “是啊,婶子,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了,我们去买点儿。”

  傅小雨始终是笑意盈盈的,她本就生的好看,明眸皓齿,这么一笑,便让人如沐春风。

  “这就是山上的猎户,哎哟喂,长得这俊呢?”他们走后,大桥下也引发了一波讨论。

  “是啊,这哪里像是山里的汉子。难怪张寡妇总往山上跑。”

  “不过他媳妇儿长得也好看,这两人般配。”

  “有这么媳妇儿在,难怪张寡妇总上山也没捞着好处。”

  “不是说杀过人吗?真有那么厉害?”

  “可不是,我家童儿说了,他们从林子里面出来的时候遇到了狼和大黑熊,都是那猎户对付的。狼打死了,大黑熊打跑了。”

  吴婶子如今对慕宸那可真是一百个的佩服,昨个儿吴有权还在和他们说,这样厉害的一个人一定要留在村子里。

  以后要是村子里有个什么事儿,也能找他帮一把。

  “哎哟,那可不得了,连大黑熊都能打跑。”

  “是不错,就是穷了点儿,只能住在半山腰那破房子里。”

  “是啊,不过也没什么,反正媳妇儿也有了,儿子也有了。”

  “你们没瞧见他媳妇儿穿的那身衣服?那可是细棉布,真要是穷,能穿那样好的衣服?咱们村有几个生了孩子的女人还能穿细棉布?也就成婚的时候穿一穿。”

  说话的徐家二媳妇儿,眼睛还望着傅小雨他们远处的方向,语气有些酸:“我成亲时候那套细棉布的衣服我一直没舍得穿,也就我弟成亲的时候拿出来穿了一次。”

  “平日里都要干活,一不小心就弄脏弄坏了。瞧瞧人家,只是去一趟县城就能穿那样好的裙子。”

  她是眼尖的,一眼就看出傅小雨穿的什么。

  她这么一说,她旁边敲打衣服的刘婆子便接过话道:“人男人是猎户,又是能打跑大黑熊的猎户,那么有本事,随便打点儿什么都能换钱,日子能不好过?”

  之前都看不起人没有田地,可种田哪有人家打猎换钱来得快?

  “你们没瞧着那孩子穿的也是细棉布的衣服吗?还有那女人的耳坠看着可像是玉的。”

  刘婆子有些家当,当年她嫁进青陵村的时候,头上那枚玉簪子可是叫许多人眼热的。她说傅小雨的耳坠是玉的那就肯定是玉的。

  此时那些说慕宸穷的人顿时没了话说,人群里忽然有人冒出一句:“这么说来,这猎户还怪疼人的。住那么个破房子,还给媳妇儿和儿子买细棉布的衣服,买玉耳坠。”

  “谁说不是,之前我男人还看不起人猎户,想想,他还没给老娘买过什么呢。”

  “我男人也一样。”

  ......

  说着说着都开始抱怨起自家男人来。

  以前家家户户的男人都差不多,女人的日子也大同小异,倒没觉得有什么,可如今有了对比,就显出差别来了。

  女人说的热火朝天,只几个还没说亲的姑娘低着头洗着衣服,没有参与她们的话题。

  也不适合参与。

  可面上都有些微的泛红,刚刚那个男人是真的太好看了,还那么疼老婆儿子,谁能不心动呢。

  话题中心的傅小雨还不知道她已经成为了村里女人羡慕的对象,这会儿她走在乡间小道上,风吹稻香,远处山脉连绵不断延伸至远方,空气中有着清晨特有的清新和湿润。

  潺潺流水声绕石而过,飞鸟啾啾,彩霞漫天。

  世外桃源不过如此。

  傅小雨心情极佳,快乐的想要唱歌,但她没敢唱,怕露馅。现代的那些歌曲可不适合这个时代。

  慕宸看着她欢喜的脸庞,眼睛被朝霞映衬着,熠熠生辉。发丝被风吹动,轻轻扬在空中,嘴角不自觉勾起一道弧度。

  他忽然生出一个想法,如果记不起以前的事也没关系,就这样生活下去,挺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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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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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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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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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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