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村长家是村里生活条件最好的,村里唯一买的起电视的人家。
郭新民的哥哥高中毕业后直接去当了兵,因表现优异已经转了志愿兵,是国家的人了;郭新民的姐姐中专毕业后考进了县城的粮食局,妥妥的铁饭碗。
可惜郭新民这混小子不好好学习,县里招工他姐好不容易帮他弄了个考试的名额,他愣是没考上。
要知道,那种考试基本上就是走过场,淘汰率很低,只要能拿到名额大差不差的都能安排工作。郭新民就是个例外。www.xiumb.com
想想郭新民的那手烂字,写封离家出走的信都能错字连篇,语句极其不通顺,他考不上也很正常。
于常娟叹息的是,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呢,不缺他吃,不缺他穿,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声不响的就离家出走了,去外面多难啊,家里人该多着急啊!
当下村民对外面世界的认知是有限的,八十年代敢去大城市打拼的人都是胆大的,用不了几年,等九十年代私企开始兴起后会形成一股南下打工潮,为摆脱贫困农民会大量涌入了城市。
郭村长连夜开着拖拉机去县城找去了,郭婶子发动了全村的人帮忙打听,最后还是杨文妮通过郭新民留的那封信上字面的意思猜测他是去了帝都。
其实杨文妮认为郭新民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没什么不好的。
眼界开阔了,更能认清自己,更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就是方式有点不对,不该偷偷跑掉,起码和家人沟通好了再走。
最近这些天,杨文韬白天除了学习就是帮着于常娟一起处理做糖葫芦用的食材,于常娟早已熟练的掌握了各种技巧,杨文妮只管卖,加工生产的事儿就不用她操心了。
通常天黑回来后,吃完饭杨文妮便开始辅导杨文韬的功课,然后早早的就睡下了。
今天于常娟特地给她烧了一大锅热水,让她洗了个热水澡解乏。
条件落后,冬天洗澡确实不太方便,杨文妮平时就是将就着擦一擦,今天总算洗了个痛快。
洗完澡后,杨文妮正坐在火炉旁边烘头发。
这头及腰的长发,乌黑顺滑,好看是好看,就是太碍事了,杨文妮每次梳头的时候都有想剪掉的冲动。
可是于常娟不让剪,说姑娘家家的就是留着长头发才好看。
现实中的杨文妮也留过长头发,十二岁那年村里来了收头发的,父母听说能卖钱就逼着让她剪掉卖了。
那个收头发的老头毫不手软,硬是给她剪成了个假小子,从此她的头发再没留长过,直到工作几年后她才重新留起了披肩发。
主要原因是朋友劝她留长发的,让她不要整天只知道工作,要对自己好一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不枉来世上走一趟。
问题是,一个没被爱过的人,如何学会去爱别人?
父母从小给她灌输的思想就是一切以家人为主,对她只有无穷尽的索取,她没有感受到过爱,不知道怎么表达,遇到喜欢的人不敢接近,怕吓到对方,自卑又怯懦。
然后,她在一次次缺失、失望、沮丧中拖成了30多的大龄剩女。
而现在,她变成了书里的杨文妮后,杨建平不会重男轻女,于常娟连头发都舍不得让她剪,姐姐在家的时候一直照顾她,姐姐出嫁后弟弟一直保护她。
撇开物质条件,如果没有退婚那档子事儿,可以说书里的杨文妮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
所以她现在赚钱累点儿、苦点儿也心甘情愿,能为家里做点什么也变成了非常幸福的事情。
突然,一阵催命一样的砸门声拉回了她的思路。
“谁啊?”于常娟已经先她一步去了院子里。
“要命的事儿,快开门啊!”
那破锣一样的嗓子,一听就是赵春娥。
“妈,先别给她开。”杨文韬警觉地追了过去,他怕赵春娥又是来闹事儿的。
杨文妮头发没干,拿了毛巾包起来也跟着去了院子里。
不知道赵春娥又耍什么幺蛾子,她也怕于常娟吃亏,她得跟着过去看看。
“你头发还没干呢,先回屋里去,别着凉。”于常娟暂时没敢开门,只问了句外面:“大嫂,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儿吗?”
“毛巾包着呢。”杨文妮一手捂着头上的毛巾,包的有点松她怕掉了,真冻感冒了就不值当的了。
“二妮子,是二妮子吗?”门外的赵春娥听到她的声音嘶喊道,“二妮子,你跟我走一趟吧,救命的事儿啊!”
晕,又闹的哪一出?
于常娟和杨文韬面面相觑。
“大娘,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吧,今天太晚了,我一姑娘家家的可不敢到处乱跑,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杨文妮故意说道。
“二妮子,你先把门打开好不好。”赵春娥又拍了几下门栓,不过不像以前那样有仇似得用力拍,反而听着有点小心翼翼,
“二妮子,不是我的事儿,是文超,他要离家出走,你快去帮我劝劝他吧。”
杨文韬吃惊:“小哥他……”怎么回事?
于常娟心软,一听是杨文超的事儿犹豫着就要去拿开门栓开门。
杨文妮伸手拉住了于常娟,冲她摇摇头,示意她暂时不要开门。
“大娘,你什么意思?”杨文妮不屑地道,
“杨文超虽然也是我弟弟,可是从小到大,他管我叫声姐你都要教训他两句,害的他见到我们姐弟几个就跑。
外人都当咱们一家人和和睦睦呢,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说,你什么时候把我们当做一家人过,反正每次你对我妈就跟欺负仇人一样,我可是都看在眼里的。”
大概于常娟觉得杨文妮对待一个长辈,这样说话有点刻薄了,拧着眉就要过来劝杨文妮。
“妈,您不用说我二姐。”杨文韬似是看透了于常娟的心思,先一步说道,“今天晚上大娘还冤枉我二姐,败坏我二姐的名声呢。
她说郭新民不见了,是被我二姐拐跑了,给藏起来了。幸好有小哥作证,幸好郭新民临走前留了一封信,不然村里人又要想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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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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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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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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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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