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恬静,碧空如洗。枝头的雀鸟鸣声啾啾,福宝的笑声也随着秋千的弧度起起伏伏。
茵陈偶尔推下秋千,微微上扬的唇角昭示着她的好心情。
二堂兄紧锁眉头,神情严肃,“堂妹,凌公子在做什么?”
茵陈轻轻地推了下秋千,“这时候,应该在做晚饭。”
她侧眸看到二堂兄的神情凝重,拉住秋千的荡绳,“福宝,阿姐要和二堂兄说事,你自己到书房写字,好不好?”
福宝意犹未尽地看了看秋千,目光触及到二堂兄难看的神色,他惊了下,迅速扭过小脑袋,跑去书房了。
圆满盘算了下时间线,【凌承珏该回京城了。】
这意味着,茵陈在桃花村的悠闲时光要结束了。
二堂兄从襟怀里取出一份文书,“堂妹,县令已经和凌公子的家人取得联系,往后别再让凌公子干粗活了。”
茵陈接过文书,上面并未明说凌承珏是定国公府的世子,但印着定国公府的官印,这足以证明定国公府对凌承珏的重视。
“二堂兄,凌公子何时回去?”她把文书归还二堂兄。
二堂兄将文书妥帖收起,“京城里的人快要到了,他们都准备了,你什么都不必收拾。”
茵陈乐得清闲,便应下了,“多谢二堂兄提醒,我有分寸,你不要太担心了。”
凌承珏端着一盘炒青菜、一盘红烧鸡块、一碟酱黄瓜和三碗青菜瘦肉粥,他把晚饭放在小院里的圆石桌上,“二堂兄要留下吃晚饭吗?我再去盛一碗粥。”
得知凌承珏的身份不简单,二堂兄一改寻常的态度,他拱手抱了下拳,“我还有事,先走了。”
茵陈把二堂兄送出门,二堂还在喋喋不休地叮嘱着。
无非是劝她这几日待凌承珏好些,别让凌承珏不舒服。
圆满尽职尽责地提醒:【宿主,凌承珏回京城途中会遭遇刺杀,意外导致他恢复记忆。】
【嗯,我知道。】
茵陈随口应了声,显然没把这事放心上,她关门回到小院里的时候,凌承珏和福宝已经吃上了。
她坐下,提着筷子夹起红烧鸡块,“凌公子的手艺越来越好,都能媲美县里酒楼的大厨了。”
这盘红烧鸡块色香味俱全,浓稠的酱汁蘸附在鸡肉上,一看便令人很有食欲。入口味道也不逊于色泽香气,咸甜适中,又香又嫩。
想当初,凌承珏煮饭都能把饭米粒煮得像小石子那么硬,如今能把红烧鸡块练成拿手好菜,都是茵陈教导有方。
凌承珏受此称赞,有些羞涩地低下头,“都是江姑娘教得好。”
茵陈也这么觉得,所以她没有反驳,交代道:“家里的活儿你不必再干了,你家里人要接你回家,先好好歇息吧。”
这个消息太忽然了,凌承珏没能反应过来,他愣怔了一瞬,眼神里透着迷茫,“我……我还有家里人?那你呢?你和福宝呢?”
茵陈失笑,“你又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你当然有家里人!我和福宝是姐弟,我们生在桃花村,长在桃花村,只能和你别过了。”
凌承珏的目光颤了颤,似乎不能接受这忽如其来的变动,他握着筷子的手指也紧了紧,指骨绷得泛白。
茵陈却恍若未察,絮絮说道:“你家在京城,不是寻常人家,你回去以后,肯定不必再干这些粗活的。”
“我让你学着洗衣做饭,学着烧水劈柴,是因为你什么都想不起来,官府那时候也没能寻到你的家人,我怕你没有一技傍身。”
“嗯。”凌承珏低着头,情绪很低落。
茵陈担忧地问道:“你生气了吗?”
凌承珏用筷子戳着粥碗,“没生气,我……”他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不回去吗?”
茵陈不解地看着他,“为何不想回去?你应该高兴呀。”
凌承珏却不再说话了。
福宝懵懂地看了看茵陈,又看了看凌承珏,“阿姐,阿珏哥哥要回家了吗?”
茵陈笑着说道:“是呀,阿珏哥哥的家在京城,离桃花村好远好远好远……你以后想见阿珏哥哥都见不着了!”
福宝放下筷子,他牵着凌承珏的袖口,一双葡萄似的水灵大眼睛看向茵陈,“阿姐,我不舍得阿珏哥哥走,阿珏哥哥可不可以不回家呀?”
“不、可、以!”茵陈一字一顿,口吻笃定。
“这里是福宝的家,福宝有阿姐,所以福宝和阿姐住在这里。可是阿珏哥哥的家不在这里,阿珏哥哥也有他的阿哥阿姐、阿弟阿妹,他的家人也很想念他呀。”
福宝似懂非懂。
茵陈问道:“福宝想和阿珏哥哥在一起,那福宝可以离开阿姐去阿珏哥哥家吗?”
福宝惊慌失措地投入茵陈的怀抱,“不要!我不要离开阿姐!我不要去阿珏哥哥的家!”
茵陈循循善诱:“福宝想和阿珏哥哥在一起,却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去阿珏哥哥家,那福宝凭什么要求阿珏哥哥离开自己的家,一直待在福宝家里呢?”
福宝一向聪慧,瞬间便领悟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髓,“对不起阿珏哥哥,福宝不该想让你留在福宝家的。”
凌承珏不得不承认,当福宝揪着他的袖口挽留他的时候,他心里有隐秘的窃喜与期待。
可惜茵陈寥寥几句,便让他的窃喜烟消云散,也让他的期待堕入无尽深渊。
“江姑娘,你……你想去京城吗?”
茵陈把福宝抱在怀里,满足的笑意笼罩着眉眼,“不想呀,桃花村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我很喜欢这里。京城虽然繁华富贵,但金窝银窝再好,也不如自己的狗窝。”
凌承珏紧握筷子的手指逐渐僵硬,他心里涨着满满的酸涩,却无处发泄。
“我听闻,与江姑娘和离的那位公子,正是到京城赶考榜上有名,所以才与江姑娘和离。恰好我家里不是寻常人家,江姑娘难道不想去寻个公道吗?”
他卑劣地利用着茵陈的心酸过往,引诱她去京城,与他奔赴一场不知晴雨的未来。
茵陈如他所想,眉眼的笑意顷刻便散了,徒剩苦涩,“他有他的乘风路,我有我的桃花树,何必再强求缘分呢?”
凌承珏稍稍松开僵硬的手指,他的唇角勾出温润的笑弧,“万一他在京城是受权贵胁迫才与你分离的呢?你难道不想亲自问一问他吗?”
接下来的几日,他都不遗余力、口若悬河地劝说茵陈。
茵陈也如他所愿,松口与他一同前往京城。
“我要带上福宝。”
“好!”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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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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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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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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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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