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诗瑶目光微亮,手中的矿泉水竟出人意料的不错,比她在现代喝过的许多矿泉水都好喝。
夏诗瑶喜欢的又连喝了几口矿泉水,清凉甘甜的水液很有作用,很快胃里就没那么难受了,恶心感也消减了不少。
“沈支书,我感觉好多了,你可以继续开车了。”夏诗瑶向沈京韬看去。
她还记得他要在两点前还车的事,时间紧迫,不能让他为了自己一直停在这里。
沈京韬打量了一下夏诗瑶的脸色,比先前好了一些,说明她确实好了一些,他发动了车子,让车子再次动了起来。
但这次他开得比起先前慢了不少,明显是考虑到夏诗瑶。
夏诗瑶注意到了,心里一暖,开口道:“沈支书,你还得赶在两点前还车,不用管我,开快点。”
愈发觉得他其实是个很体贴的人,他不但给自己矿泉水喝,还怕自己再晕车,故意开很慢。
真没想到在这么冰冷的外表下,竟有一颗温柔的心。
一般,很体贴的人,都有一颗温柔的心。
而她,喜欢温柔的人!
“也不是非得赶在两前点还车,晚一点还车也可以。”看着前方的沈京韬通过后视镜瞥了一眼身旁的夏诗瑶,微启薄唇,声音淡淡。
“晚还车,你朋友会不会说什么?”夏诗瑶有些担心。
沈京韬轻轻摇头,“他不敢说什么的。”
声音仍旧淡淡,却透露着一股震人的霸气。
她现在敢肯定了,他绝对不是一个村支书这么简单!夏诗瑶望着他,在心里笃定地下了定论。
她更好奇了,沈京韬这样的人物为何要把她调到他的大队,还帮她搞定调队的手续,并且特意跑到长青大队来接她。ωωω.χΙυΜЬ.Cǒm
无论怎么想,都觉得他和她应该有什么关系,而且恐怕还是特殊关系,他才会如此,不然说不通他为何对她如此之好。
他就算人再好,也不可能对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这么好。
但她搜遍了脑中的记忆,也找不出半点和他有关的,她敢肯定他们之前绝对不认识。
夏诗瑶越想越疑惑,愈发的想弄清楚他为何要对自己这么好。
于是,她开口问了:“沈支书,请问你为什么要把我调到你的大队,还特意来接我,对我这么好?我……实在是很疑惑、很好奇,还请你解惑。”她问的直白,开门见山。
她这样,是怕沈京韬像先前一样,给她来一句“以后再慢慢说”,不肯告诉她。
“我是受你大哥所托。我以前在部队时,和你大哥是战友。”沈京韬回答。
闻言,夏诗瑶短暂惊讶、意外后,脑中浮现出一段陌生的记忆。
原主在这里过得不好,几次三番跑大队办公室找电话打回家去,找家人哭诉,想离开这里。
但即使夏家权势滔天,也不能跟正策作对,把她这个下乡知青弄回家,家人们只能各种安慰她、鼓励她,让她忍耐、坚持。
原主上次跟家里人通电话是一周前,原主大哥在电话里告诉她已经想到办法让她离开长青大队,脱离苦海,以后可以过得好一些,让她再忍几天,等一等。
她当时问大哥是什么办法,她大哥不肯说,说容他先保密,反正他会给她一个大惊喜,神秘兮兮的。
如今想来原主大哥的办法,就是让沈京韬把她调到他的大队去,由他照顾。
可惜原主没有等到沈京韬来接她“脱离苦海”就死了!唉……
夏诗瑶唏嘘过后,心头升起了新的疑惑,有了新的问号。
既然沈京韬就在长青大队隔壁的安溪大队当支书,为何原主大哥没有一早就请他帮忙,把女主调到他的大队照顾?
还有沈京韬说他和她大哥是战友,说明他以前是当兵的,这似乎解释了他为何会有枪。
但他现在既然是安溪大队的支书,说明他已经退伍转业了,不再是军人。都转业了,枪肯定会被收走,他现在不该有枪的。
真是叫人想不通……
夏诗瑶想再次开口问出心中的疑惑,让沈京韬为她解惑,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前一个问题,问出来怕沈京韬不知答案,想知道答案最好是问她大哥,她大哥最清楚。
后一个问题,枪这事上有太多的不合理,明显涉及了沈京韬的隐私,甚至是秘密,问了,怕沈京韬会很难回答,让他为难。
而且自己和沈京韬现在才相识,自己就问这样的问题,感觉太没礼貌了,怕会惹起沈京韬的反感。
想着,夏诗瑶扬起唇角,勾起一抹美丽的笑容,“原来沈支书是我大哥的战友,难怪沈支书看着像军人一样英武肃穆、英姿飒爽,令人生畏生敬,忍不住敬畏,原来以前是军人。”
对夏诗瑶的称赞,沈京韬没说话,但一直通过后视镜关注着她,亮如星辰、深邃似海的俊眸微微闪烁,说明他对她的称赞并非毫无感觉。
夏诗瑶没有捕捉到沈京韬的眼神变化,对他沉默不语,有点尴尬,但她很快就释怀了,不以为意的笑了笑。
他这人表面上一直都冷冰冰的,还很淡,对自己的话没反应,沉默不语,很正常。
既然他沉默不语,不想说话,自己就识趣一点,暂时别再说话,扰他“清静”。
想着,夏诗瑶把目光投到了车外,仔细打量起外面的景色。
外面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一望无际的青绿。
此时正值初夏,地里的庄稼,无论是稻田,还是菜地,全都是清新可人的绿色,连成一片,漂亮得难以形容,宛如大师的油画一般。
路边还有不少五彩斑斓的漂亮野花,有几朵野花上还有蜜蜂在采蜜,还有一只蝴蝶在一朵艳丽的凤仙花上翩翩起舞。
一切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动人,叫人心旷神怡……
“这真是个世外桃园啊,太美了!”夏诗瑶忍不住露出沉迷陶醉的表情,张开红唇叹息道。
前世她一直生活在大城市里,大城市是绝对看不到这样的景色,这样的美好的。
这美好无比,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让她开始喜欢这里了,觉得在乡下生活,也许也不赖。
专心欣赏车外美景的夏诗瑶,没有发现身旁的男人一直注视着她,当他看到她露出着迷于车外的美景,很是陶醉的表情,并称赞是世外桃源,太美了时,露出了讶异的眼神,还露出疑惑的眼神,似乎没想到她竟会喜欢、称赞。
看来沈京韬应该是从姚喜顺那里听说过夏诗瑶是多么的讨厌农村,整天抱怨农村各种不好。
原主非常讨厌农村的生活,对农村那是深恶痛绝,各种嫌弃、抱怨,经常对人说这里简直是地狱。
“好香!”忽然外面刮过一阵轻风,吹来了一阵花香,让夏诗瑶忍不住叫道。
多种花香混合在一起,香极了,叫人都有些神魂颠倒了……
“怎么这么香啊,太好闻了……”夏诗瑶忍不住闭上了眼,仔细品味那醉人无比的香气,露出销魂的表情。
她不知自己一脸销魂的表情,看在男人眼里,是有多么的……勾人,能勾起人那方面的玉望。
望着夏诗瑶那一脸销魂的表情,沈京韬微微眯了眯眼,眸色变深……
这小丫头怎么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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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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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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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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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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