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檐上的鸟雀立即被惊吓得飞走,屋檐下的众人也受到了巨大的惊吓,都震住了,停止了去打夏诗瑶的动作。
夏诗瑶也震住了,被枪声吓了一大跳。
因为不是她开的枪!
她才想让空间把猎枪送出来给她,开枪吓人,没想到就听到了枪声。
“是谁开的枪?”杜欣惊魂未定的捂着胸口叫道,问出了夏诗瑶的心声。
“不知道。”
包括夏诗瑶在内的所有人立即寻找枪声的来源,想看是谁开的枪,很快发现院门口站着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他们都很熟悉,正是长青大队的大队长姚喜顺。
另一个男人,他们都很陌生,是头回见。
那陌生男人十分高大,如巨松般伟岸挺拔,二十七、八的年纪,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军绿色的裤子,长得可谓是惊为天人。
他虽然皮肤有些黝黑,还留着胡渣,因此看起来有些糙,但他的轮廓十分深邃立体,加上像画家精心画出来的剑眉星眸、高鼻薄唇,真是英俊非凡,帅得不行。
不过他眼神犀利如鹰隼,浑身散发着一股锋利如刀的强悍危险的气息,令人生畏。
更令人生畏的是他手中的枪,只见他手中拿着一把手枪指着天空,很明显方才开枪的人就是他。
哪来的大帅比!这也太帅了!
夏诗瑶盯着那拿着枪的男人,心脏不受控制地怦怦狂跳,第一次感受到了小鹿乱撞是什么滋味。
眼前的男人比现代看到过的所有男明星都帅,而且气质能碾压、秒杀一切小鲜肉。
“他是谁呀?好帅啊!”突然,王秀红小声说道。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的男人!”林小芳小声叹息。
“我的心因为他跳得好快!”这是杜欣的声音。
“他真是帅得让人想尖叫!”有男朋友的吴虹竟然说道,她的话和她的表情都是最夸张的。
吴虹的男朋友许小伟立即黑了脸,这女人竟然当着他的面对别的男人犯花痴,真是岂有此理!
她是当自己死了吗?贱货!
夏诗瑶见面前的几个女人通通对那大帅哥犯花痴,一个个双颊红红,一副少女心动的样子,蹙了蹙眉头。
这些女人会不会有点不矜持,这可是保守的七十年代!
她可绝对没有吃醋哦,这大帅比又不是她男人,她只是觉得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好,尤其是这样保守的年代,就算看到很帅的男人,很心动也不能表露出来。
不过这男人真的是太特么帅了!长这么帅,简直就是犯罪!
“你是谁?你干什么开枪吓人?”许小伟狠狠瞪着那大帅哥,眼中燃烧着熊熊妒火。
虽然看着对方手中的枪有些害怕,还被对方强悍危险的气息压迫得有些喘不过气,但强烈的妒恨还是让他大着胆子朝对方大声吼叫。
“他是隔壁安溪大队的支书沈京韬。”不等那大帅哥回答,站他身旁的姚喜顺就开口介绍他的身份了。
“他是隔壁大队的支书啊!好年轻!这么年轻就当上了大队支书,真是年轻有为啊!”王秀红叫道,神情更激动了,看着沈京韬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吴虹和林小芳,还有杜欣,包括夏诗瑶都对沈京韬露出了崇拜的眼神。
这个年纪就当上大队支书,那是的相当了不起,很难让人不崇拜。
“他一个大队支书怎么会有枪?”杜小伟一脸不解,眯眼盯着沈京韬问道。
姚喜顺刚要开口,沈京韬就开口了,只见那薄如刀剥,极为性感迷人的双唇微微张开,吐出了很清冷,充满磁性,十分好听的男低音……
“你们为什么要围攻夏诗瑶?”
这话一出,众人瞬间明白了,他可能是为夏诗瑶而来,他先前会开枪,也是吓住众人,为了救夏诗瑶。
夏诗瑶迷惑不解地盯着他,仔细打量。这个人怎么看都很陌生,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原主应该不认识他。
但他知道自己的名字,肯定是认识原主的。
他究竟是谁?和原主什么关系?
“沈支书,你来得正好,求你为我作主!”吴虹突然哭了起来,眼泪婆娑地注视着沈京韬,可怜兮兮地哭喊道。
众人皆是一愣,有些错愕地望着她。她要找人作主,不是该找直接管他们的长青大队大队长姚喜顺吗?怎么去找第一回见面,别的大队支书?wWW.ΧìǔΜЬ.CǒΜ
“沈支书,我是和夏诗瑶一起住在这个院子的知青吴虹,我不知怎么得罪夏诗瑶了,她老是针对我、欺负我!
可能她在家是大小姐,所以习惯欺负人了,她还老喜欢欺负别人,而且作风特别不好,老喜欢招蜂引蝶、勾三搭四,连有妇之夫都要勾引,破坏别人的家庭。
她先前勾引了村西的张三铁,张三铁媳妇来找,她不但不觉得羞愧,向人道歉,还动手打张三铁媳妇,把人家打得可惨了,刚好被我看到。
我想救张三铁媳妇,没想到夏诗瑶竟连我一起打,打得我浑身都是伤,疼死我了。我的知青朋友们知道了,气不过,来帮我讨公道!
没想到夏诗瑶蛮横得很,坚决不道歉,还乱骂我们,侮辱我们,说我们是畜牲,给她夏家做下人都不配……呜呜呜……沈支书,求你为我做主啊!”
吴虹一边哭诉,一边朝沈京韬走去。
呕!她真的要吐出来了!
夏诗瑶在心里狂呕。
世上怎么会有吴虹这么不要脸的人,竟然这么颠倒是非黑白!
瞧她边跟沈京韬哭诉,边走向他的样子,真是茶得飞起,她想干什么?
怎么感觉她想对沈京韬投怀送抱的样子?
她是不是忘了她是有对象,有男朋友的?
不过这女人在记忆里一直是个看脸的,当初主动追求许小伟,疯狂倒贴他,就是因为许小伟是所有男知青里长得最好的。
如今看到比许小伟帅到不知哪里去,还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就是支书,把许小伟比成渣渣的沈京韬,她肯定立马就觉得许小伟不香了,嫌弃许小伟,想攻下沈京韬,投向沈京韬的怀抱。
越想越觉得这女人真是太茶了!
许小伟不知现在是什么感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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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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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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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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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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