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人物刘劭在他《人物志》说:“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意思是植物中精华、动物中出类拔萃的就是英雄。至于人而言,刘劭解释说:“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辛弃疾肯定认为自己是聪明秀出、胆力过人,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豪杰。辛弃疾这样自负,丝毫不会让我们感到意外,估计两宋的才子也只有诺诺而已。
绍兴三十一年夏秋间,金主完颜亮大举入侵,大名王友直、海州魏胜、胶州开赵以及济南耿京,纷纷聚众起义。22岁的辛弃疾在济南南部山区聚众两千人,隶属耿京,为掌书记。辛弃疾力劝耿京“策南向”,与南宋朝廷正规军配合,共同抗击金兵。绍兴三十二年正月,辛弃疾奉表归宋,经楚州到达建康,朝见宋高宗赵构,接洽南投事宜。辛弃疾被授承务郎。在其北归途中,辛弃疾获悉义军首领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的消息,领五十骑直趋山东,袭入五万之众的敌营中,将张安国劫出金营,并号召耿京旧部反正。随后,他长驱渡淮,押解张安国至建康斩首。辛弃疾因此名重一时,南宋统治者也大为惊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洪迈《稼轩记》),朝野为之振奋。
历来文人的梦想,都是出将入相,武能安邦,文能定国。《红楼梦》中的那个贾兰——贾宝玉的侄儿,读书之余,也拿根玩具弓箭,在花园里颠来跑去,美其名曰“演习演习骑射”,也就是要为将来驰骋疆场做准备。不过,自从曹植以来,那些号称要建立金石之功并且瞧不起文学这行当的大文人——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大文人,往往只能在诗文中说说而已。作为统帅的曹植,大军还未出发,他自己就先烂醉如泥。李白虽然号称有在闹市中杀人的胆量,他的梦想也只是如鲁仲连那样动动嘴皮子,或如谢安那样玩玩花花肠子。真正舞刀弄枪、战斗在第一线的大文人寥寥无几,就好比晨曦时分的星星。北宋的范仲淹据说曾经让西夏人闻风丧胆,不过,据目前的资料来看,似乎也没有身先士卒、浴血疆场的记录。琇書蛧
以五十人深入五万人之众的敌营中捉拿叛徒,辛弃疾也对此念念不忘。只是每当他想起这个壮举的时候,伤心的成分远远多于自豪的情绪,看看这首的《鹧鸪天》:
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燕兵夜娖银胡□(革录),汉箭朝飞金仆姑。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往日意气风发,今日衰老投闲,这辛酸的滋味肯定不太好受。一世豪杰,一位英雄,却偏偏生活在一个懦弱的时代;一位梗概多气、磊落轩昂的山东勇士,不得不寄居在妩媚的江南,将一身的豪气消磨殆尽:这究竟是怎样一种痛苦呢?无意成为文人,却终究只能是一失意词人;原以气节自负、功业自许,但终报国无门,只得把虎啸生风的英雄本色用词表现出来:这顶词人桂冠,即使是词人中的翘楚,能让这位豪杰之士平息心中的郁闷么?豪杰之为豪杰,便在于他们往往能冲破约束,能为人之不敢为,言人之不敢言,想人之未曾想。辛弃疾虽不得不“屈就”为一词人,却不失英雄本色,不作妮子模样,不受传统束缚,他大胆冲破了词与诗文的界限,将豪情与柔情融合,真正给词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无法在疆场上有所作为,不能为家国收复河山,却在词的创作领域开疆拓土,应该算是一种补偿吧。
可惜,“手机中的战斗机”还是手机,永远无法飞上蓝天;词人眼中的英雄豪杰,未必是政治家眼中的勇士。活着的时候,辛弃疾受到过五次弹劾,死后人家还不放过他,还有一次弹劾,至今还有人对他的品格表示质疑。这些弹劾归纳起来,大致包含三方面的内容:辛弃疾杀人如草芥;辛弃疾贪污成性;辛弃疾好色。
本来钱钟书先生早就说过,鸡蛋好吃就行了,不必理会生蛋的母鸡是个什么样子。但在人们吃鸡蛋的时候,得知生蛋的母鸡其实长得很丑陋,多少就会影响食欲。又据说当年汤显祖完成《牡丹亭》后,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疯狂的爱上了他,认定汤显祖风流倜傥,非他不嫁。可当她看到汤大才子拄着拐杖颤巍巍地摇晃在眼前时,这位美女彻底崩溃了,她跳进了美丽的西湖。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度发生,我们还是有必要修复一下辛弃疾的形象。
首次弹劾辛弃疾“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的是谏官王蔺,具体时间一般认为是淳熙八年(1181年),当时42岁的辛弃疾刚刚调任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也有人认为是绍熙五年。对于这次弹劾,孝宗皇帝亲自认定了这一事实,批评辛弃疾“凭陵上司,缔结同类,愤形中外之士,怨积江湖之民”,意思是说辛弃疾结党营私,欺辱领导,使朝野上下怒形于色,江湖百姓怨声载道,所以最后给予辛弃疾罢官处分。喜欢辛弃疾的看官,往往指斥孝宗昏聩,不察究竟,结果被王蔺之流的人糊弄。王蔺后来官居参政知事,也能舞文弄墨,虽然诗歌水平还有待提高,可好歹也是文化素质很高的官僚,不能简单地归为_佞一类,看他那首《中塔悟空禅院》,似乎还是个慈眉善目的模样:
皋亭回首软红尘,晴日僧房暖似春。禅老眈眈如卧虎,相逢一笑问前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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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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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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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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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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