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只能按品阶拜见,而因为时间赶,一批人又多,肃烨帝没功夫一个个关照,说个几句便就放人了。
封衍与唐映莞也没被特殊照顾,出了腾龙殿就顺着宫道往慈安宫走。
若说此刻的腾龙殿是百官觐见,慈安宫就是完完全全的皇室亲属的聚会。
两人到的时候宫院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年轻一辈,封子辉也在其中。
只是没有了先前的嚣张,虽眼里有仇视,但只敢远远的站在廊下,可见其对太后的畏惧。
其他的,一眼望去唐映莞也分不清谁是谁,只有一人相对醒目。
二十出头的年纪,身侧高大,浓眉大眼,穿着一袭月白色的暗竹节花纹圆领衫,外罩一件银狐大氅,瞧着是器宇轩昂,可眼里却都是孩童般的懵懂,正伸手扑着花坛里的蚂蚁。
“蚁蚁!蚁蚁!月纱,你看!”
唤作月纱的丫鬟连忙伸手拉住其的手,一边用手绢擦拭他的手,一边耐心道:“王爷,今日不可与蚂蚁玩,您答应过奴婢什么,你可还记得?”
那人耷拉下头,如犯了错的孩子。“要沉稳,要懂事,要说吉祥话。”
“王爷真棒,都记得,奖励王爷一颗枣儿糖。”月纱从兜里拿出一颗糖。
那沉下去的眼睛当下就发亮了,拿起糖塞进嘴里,笑得眼都弯成了月牙。
“那是老大。”封衍低声告知。
无需封衍说,唐映莞也猜出这就是心智只有八岁的先皇后嫡子贤王了。
只是没想到长得这么一副好样貌,不同于封衍这种极具侵略性又拒人千里的,周正温润,穿上龙袍,妥妥的皇上样,而且还是那种仁德的好皇帝。
嫡妻嫡出,又是长子,原本应该是板上钉钉的太子,只可惜皇家诡谲。
“那边是老二与老三。”
跟着封衍的视线转望过去,一颗大榕树下站着两人。
差不多的年纪,但极容易区分二人。
老二宣王,身高,体型,容貌都很普通,哪怕眼睛几乎是和肃烨帝一模一样,但配上其他五官就显得平平无奇,站在那,若不是特意去寻,只怕是发现不了的。
老四凌王容貌和老大很相似,但身材清瘦,微含着下巴,抬眼看人,眼下发灰,整个人十分阴沉,即使站在阳光下,都好像蒙着一层影。
“魏王,五皇子,到!”
唐映莞正想问老三老五在哪,就听宫门外的太监高唱了起来。
转头瞧去,率先撞入眼的是一个穿着枣红色交领夹棉袄,带着紫金冠,笑露出两颗虎牙的少年。
随后才看到同行的青年,相比起其他皇室宗亲多用的紫啊,红啊,他则是穿了一身鹅黄锦袍,与明黄相差一分色,无疑是在彰显自己的身份。
魏王封瑞秦,如今最有可能成为太子的人选。
只是,这位魏王好像直盯盯的看着她,且带着鄙夷与厌恶。
记忆里原主好像与这位炙手可热的魏王没什么交集,顶多就是见过几面的关系,哪来的这么大的仇怨,如看腐肉之蛆。
不过很快唐映莞就明白是因为什么了。
魏王后面跟着余清欢。
虽隔了一丈的距离,可谁都一眼能看明白,是魏王带着余清欢来的。
今日来给太后拜礼的都是皇家直属的皇亲国戚,旁些的都没资格来,最多最多能让王爷世子带订婚了的未婚妻来,哪怕这样,也没人敢。
这等日子,魏王大刺刺的带着余清欢来,便就是公然昭告所有人,余清欢是他的人了。
“你这前未婚妻真是有本事,才半个多月,就能将这前途无量的魏王迷成这样。”唐映莞觉得自己真是低估了余清欢的白莲花能力,真是厉害。
“他这是蠢。”封衍毫不掩饰嫌弃之色。
对此,唐映莞很认同。
可不就是蠢嘛。
就她这个现代来的人都知晓今日是什么场合,这魏王和余清欢会不清楚?
显然是余清欢主导的,想要从太后这里得了应话,两个人的事就算定了,而魏王,则会落下个离经叛道的名声,虽说不会对他的地位有什么大的影响,可大梁重视名声,储君就更加重视,以小见大,会在肃烨帝以及百官心里留下种子。
在现在这种魏王局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他还愿意为了余清欢这么做,可不就是蠢吗?
但余清欢不是蠢人,这么做,应该是不得不舍去些许。
“拜见皇叔,皇婶。”正猜测着,五皇子就蹦跶到了跟前,脆生生的喊着拜礼。
魏王倒是也没绕开,而是无声的同封衍拜了礼后,无视唐映莞直接开口说教道:“皇叔是长辈,有些话本不该我做小辈的来说,可这锦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穿的,而且大庭广众,勾勾搭搭,如凭栏般,有伤风化!”琇書網
说完看了眼唐映莞挽在封衍手臂上的手,仿佛看到了什么脏东西,厌恶的移开。
“既然不该说,那该就闭上嘴。”唐映莞一只手掏了掏耳朵,反手往魏王的方向散。
魏王连忙后退一步,呵道:“本王与皇叔说话,轮得着你来插嘴吗?”
“我只是回答你刚刚的话,既你知晓不该说,还说什么呢?想说就直接说,搞得好像不得已般,道貌岸然。”
“你……”魏王没想到唐映莞如此牙尖嘴利,过去见过两次,好像只会发脾气,不会说这些阴阳怪气的又一针见血的话,更是不敢当着封衍的面直接插嘴。
他本是想要为清欢出口气,封衍自己教训一下唐映莞就是了,可没想到封衍也没有半点管束的意思,面对嘲笑着看着自己的唐映莞,只能硬着脖子辩道:“本王哪句话说的不对吗?锦红艳丽,岂是你这等……”
本想要说她穿得不伦不类,可仔细一瞧,这锦红穿在她身上无比合适,话就堵在了喉咙里,半天才憋出一句话:“穿成这般挽着皇叔,成何体统!”
唐映莞听到这会话非但没有收敛,反倒将的手臂搂的更紧,都没注意到柔软处压在了上面,也没注意到封衍的身子微僵了一下。
“我们是夫妇,夫妇亲密有何不妥?别说挽手,就是我亲王爷一口,又有何不可呢?我们光明正大,不像某些人,嘴上道貌岸然,自己做事却……”唐映莞故意往魏王身后看了一眼。“啧啧,成何体统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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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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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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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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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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