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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缥缈寻仙录>第3章 清明时节,怪事连连
  龍朝,正武三年。

  春分第十四日是清明前一天,也是清平百姓祭祖的最后一天。

  清晨,淅沥的小雨笼罩了整个清平县。

  清平城外,清平河旁。

  一家老小六个人,皆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穿着粗衣布麻,走在泥泞的黄泥小路上。

  老人身体硬朗,走在最前面,左手拄着拐杖,右手拿着一个长木棍,不停挥舞打着四周的草丛。

  打草惊蛇。

  这是农人多年来的种田经验,是用来防蛇鼠蚁虫等毒物,当然最主要还是防蛇。

  因为春天是万物复苏季节,各种动物相继苏醒,毒物也随之苏醒。

  清平县每年有不少人被毒物咬后身死,所以老者为了以防万一,准备一路打草惊蛇过去。

  老者身后跟着一对夫妻,他们挑着四筐篮子,里面放是祭祖用的物品和一些饭食。

  有果子、糕点、饭菜、酒,也有红蜡烛、竹立香、化金、黄纸人等等。

  男的叫余大壮,人如其名,身材高大魁梧,皮肤黝黑,一看便知其是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

  女的叫赵春丽,身材中等,拥有一手好厨艺,其黝黑的头发用一根去掉刺的荆棘固定。

  此外还有三个小孩,约莫七八岁大。

  两个男孩长得虎头虎脑,高瘦一点的叫阿狗,矮一点的叫阿猫,女孩十分可爱,肉嘟嘟的,已经颇具美人胚子,叫阿花。

  虽然名字有些随意,但取这些贱名蕴含着父母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期盼。

  希望孩子能够像猫、狗、野花一样顽强生长。

  此时三孩子顶着母亲为他们做的小斗笠和小蓑衣,拿着小棍子一路砍去。

  所到之处,挺拔的杂草尽数夭折,可谓是寸草不高。

  天地间弥漫着孩子们莺铃的嬉笑声。

  “阿猫哥,阿狗哥,你们等等我!”

  阿花看着两哥哥突然抛弃自己,朝更远处飞奔去,脸上充满了委屈,抽泣着往回跑,来到母亲怀里哭诉。

  “阿娘,哥哥们不和我玩,他们不要我了~”

  赵春丽看着哭着鼻子的阿花,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恶狠狠说道。

  “哎,不哭不哭,等他们回来我打他们屁股,给你报仇怎么样。”

  阿花似乎想到哥哥们经常被打屁股的囧样,破涕为笑,开心的点点头。

  “嗯嗯”

  看着阿猫阿狗身影没入芦苇中,余大壮轻声说道:“这两孩子,野性子真不让人省心,都说了出来后别到处乱跑。”

  老人呵呵一笑,挥棍探了探旁边的草丛,回道:“那两孩子在家都憋坏了,好不容易出城一趟,就让他们好好玩一下。”

  看到父亲用力一挥长棍,身子晃了晃,余大壮顿时吓了跳,“爹,您悠着点。”

  “放心吧,我身体还硬朗着呢。对了,准备啥时候让两孩子谁上私塾?他们年纪也不小了。”

  听到父亲这话,余大壮知道父亲又开始唠叨给孙子找出路了,余家曾经就在一起商讨过。

  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将来考取功名,另一个孩子跟着他种地。

  而女儿则跟着妻子坐佣工,等到了年纪就嫁人。

  毕竟清平县老李家曾经就是这样富起来。

  三个男孩,老三考取功名,老大种地养家,老二本应该是去做学徒的,但那时发生叛乱,于是被拉去充军去了。

  三人也是不负众望,带着李家一飞冲天,老三在平阳府当官,给老二和老大谋了一条出路。据说老二还当上了将军,老大则取了一位美妻。

  李家事迹可是传遍天下,清平县百姓也是一阵羡慕。

  现在他们可是平阳府鼎鼎有名的家族,酒肉吃都吃不完,长短工、侍女小厮更是无数,而他们还在苦哈哈的种地。xiumb.com

  “爹,我知道,可能不能都先让他们种地啊,这些年收成可不太好。等收成好了在去读书,现在实在是没有闲钱供孩子读书啊。”

  “哼,没钱?李家曾经不也一样没钱,他么怎么就能富起来?”老者提下脚步,看着自己憨头憨脑的儿子,很是生气。

  “你难道就想让儿子一辈子跟你一样天天种地,你就不想坐在四周高墙里,舒舒服服睡觉。”

  余大壮想啊,但读书真的很费钱,不说交给私塾的十两就是天文数字。

  光读出个秀才的书,他们一辈子种地都买不起。

  “爹,我也想啊,但是...”

  “好了!我不想听你说这些,反正两个孩子必须有一个去读书。”

  老人冷声道,“供不起以后大家就少吃点,多给人家干点活,王府不是很缺人吗?丽也出去做工干活,不要待在家里做那些琐事了。”

  听到王府,余大壮和赵春丽脸色直接变了。

  “爹!你又不是不知道王老爷什么德行,去他们那干活能有几个钱?”

  “那总归是一条财路,你们要是不干,我去干!”

  “好了爹,我让阿丽去王府做工还不行嘛。”

  赵春丽嘴唇蠕动想说什么,但看到丈夫微微摇头,便低头不语,神情有些落寞。

  细雨下,三人彼此之间的气氛有些低沉。

  啊!

  啊!

  远方突然传来阿猫阿狗的尖叫声,只见两人神色慌张地从芦苇丛中跑了出来。

  边跑边回头,似乎害怕后面跟着什么恐怖的东西。

  众人听到两人的尖叫声,心中顿时一慌,阿花连忙跑到赵春丽身边仅仅抱着她的腿。

  余大壮连忙撂下肩上的担子,让准备赶过去的父亲留在原地,然后连忙跑上前去接他们。

  “阿猫,阿狗!怎么回事?”

  “爹!”

  “爹!”

  两人此时哆哆嗦嗦颤抖着身体。

  因为惊吓过度,脸色异常苍白,眼神偶尔紧张地朝着芦苇丛望去,似是想起什么可怕的东西,手更是紧紧抓住父亲的衣服。

  阿狗胆子比较大,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都是一把好手。他现在虽然回过点神,但还是被吓得不轻。

  “爹,河...河边,有具尸...尸体!”

  余大壮脸色一沉,“别乱说。”

  明天就是清明,前两天便要去焚香烧纸祭拜祖先,以求今年保佑。

  这种节日怎么能够说鬼之事,这不是把祖先也给囊括进去了,所以说尸、鬼等是很不吉利的事情。

  “爹,是...是真的,河边真的...”

  还未等阿狗说完。

  余大壮神色凝重望了望两人跑出来的芦苇丛,打断道:“好了,别贪玩了,赶紧去过。”

  “怎么了?孩子发生了什么?”

  赵春丽见丈夫神色凝重走回来,连忙焦急询问。

  余大壮平复心情,语气凝重道:“孩子们今天遇了冲,还是煞!”

  嘶~

  老人和赵春丽顿时冷吸一口气,怎么偏偏这个时候遇到,煞气缠身可不是闹着玩的。

  清平县一直流传着遇煞者,严重的命途多舛,轻一点的时运不济。

  虽然是谣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余家的未来可在这两个孩子身上呢。

  赵春丽急的直接扔下扁担,随手抄起旁边的一个草杆,朝两人打去。

  “你...你们两个,真是不让人省心,让你们别乱跑,不听,这下好了吧!”

  没几下子,草杆便断了,阿猫阿狗此时眼泪汪汪的躲在老人身后,一边抹眼泪,一边哭道。

  “娘!我们知道错了!”

  “我们知道错了,你别打我们了!”

  “打你们?我这是在教训你们,说过多少遍了,少在河边玩!少在河边玩!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出事了。”

  赵春丽又换了个草杆,看着两孩子越说越气,冲上去将两人揪出来一顿打。

  老人虽然很疼爱孙子,但这事让他真的很生气。

  不禁,也觉得这两孩子野性太重了,是该好好磨磨。

  这种事余大壮从来没有遇到过,但自己父亲活了大半辈子,可能听到过或者遇到过这种事。

  于是连忙看向父亲,寻求他的意见,“爹,现在该怎么办?”

  老者没遇过这种事,但曾经听人讲过遇到这种事情该怎办。

  “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两孩子冲煞了,那就将死者好好埋葬吧。”

  “我知道了爹。”

  余大壮让众人先去拜一下城隍再回家,现在不适合祭祖了,等他葬好后人,午后再去。

  赵春丽连连同意,挑起担子,带着孩子老人脚步匆匆离开。

  余大壮则是提心吊胆地往孩子们跑出来的芦苇处走去。

  天空渐渐阴沉下来,雨不知何时开始,渐渐下大。

  河边,芦苇丛被雨水击打个不停。

  余大壮小心翼翼地摸索,才看到尸体卡在一个小口出。

  若没有那个小口,便会随着河流飘下去。

  “怎么就有个小口卡主了呢,点真背!”

  余大壮心中暗骂一声,然后强忍着恶心与恐惧将尸体打捞出来。

  好在曾经给水牛坊的村民们抬过不少棺材,见过不少死人,渐渐的也不在害怕。

  将尸体捞上岸,余大壮仔细观察,才发现此人居然是清平县那个行街乞讨的落魄书生。

  听说其曾经还是一个读书人,后来因为家道没落渐渐沦落成这样。

  落魄也就算了,还自命清高,不吃嗟来之食,然后说着什么圣言典籍等等。

  “唉,天命无常,你的死乃是天数,与我儿子们无关,与我也无关。”

  “现在我准备将你埋葬在此地,不让你曝尸荒野,也算是功德一件了,还请你以后不要找上我们老余家。”

  说完,余大壮拜了拜天,拜了拜地。

  轰!

  一声雷骤然响起。

  余大壮直接被吓了一跳,心中有些惊疑。

  难道是自己拜天拜地,被上苍感应到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着。

  天空更加昏沉黑暗,乌云层层叠叠,抬头望去,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到般。

  余大壮心中疑惑,紧皱眉头嘀咕:“刚才天不是没有多少云,怎么这么快就这么多乌云?”

  刚嘀咕完,天空紧接下起瓢泼大雨。

  落在河面响起噼里啪啦声,打得余大壮都感觉有些疼。

  怎么今天这么多怪事!

  乞丐在雨天都会躲着,一般都不会出门,但这落魄书生乞丐却出现在这里,还死了。

  这么多年他都没遇到过清明雷声炸响,乌云密布下大雨,今天却遇到了。

  他心中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看今天的黄历,上面写着不宜出行。

  越想越觉得诡异,越想越觉得害怕,余大壮身体顿时打了个寒颤,颤巍巍看了眼书生尸体。

  “等雨小了我再带人来埋葬你吧。”

  说完,余大壮顶着雷声,手脚并用爬出芦苇丛,快速离开了此地。

  而就在他转身瞬间,书生的手指忽然轻微动了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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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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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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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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