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黄泉送外卖>第131章 山村怪病
  到曹家洼是晚上8点。

  物质文明发达的今天,都市里的8点算啥?

  别说8点,就算是深夜12点,你看看城里的小区,几乎半数的窗户灯都亮着。

  可是曹家洼,却已经安静无比,家家户户都关了灯睡觉了。

  我们进村的时候,甚至连狗叫声都听不到。

  这一路我和夏希海负责轮流开车,程橙说手疼,我就从没见她开过车。

  进村时夏希海开车,我就四下里张望,顺便撸小黑妞儿。

  撸着撸着,我发现不对劲,咋还炸毛了呢?

  不知道大家熟不熟悉拉布拉多这种狗。

  拉布拉多俗称拉不拉猪,吃的多拉的多,短毛,双层被毛。

  它背上的毛又短又硬还防水。

  炸毛的时候,脊背中间一根线,毛齐刷刷竖起来,跟钢针似的。

  我就被这毛戳进指甲里,疼了才发现她情绪异常。

  小黑妞从小有流浪经历,这就导致她非常乖,很少会叫,有时候我都忘了自己养的是条狗。

  可此时,她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如临大敌。

  “卧槽,小黑妞怎么了?”

  程橙从副驾驶回头看我们:“怎么了?”

  “正常,这村子有问题。”夏希海原来早就感应到了。

  他放慢车速,准备找个地方停车下去瞅瞅。

  毕竟我们进山的向导住在这村里,没有向导,谁也不敢在这黄沙连天的地方擅自行动。

  刚停下车,前方一道强光晃了一下,有人大喝:“谁,干嘛的?!”

  十分警惕和不友善。

  我们就下车,夏希海说了句我,然后跑过去和对方密谈一番。

  程橙和我留在车上,小黑妞原本趴在座位上,此时已经缩到我脚边,很害怕的样子。

  是啥,能让她怕成这样?

  我有点后悔,这一次西北之行,不该带着她。

  “哎,臭徒弟,你有没有觉得夏希海很奇怪啊?”

  “嗯,还好吧。”我主要在安抚小黑妞,对程橙的问题心不在焉。

  “他好像认识很多人,你说他会不会把咱卖了?”

  我翻白眼:“卖?你还差不多值点钱,恐怕我就得论斤称了。”

  “屁,你长得那么结实,腰子也健康,肯定值钱啊!”

  我一脑门黑线,咋给她说的后背凉飕飕呢?

  原本对夏希海建立起的那一点信任和崇拜,也随之垮塌。

  哎,我可真是容易动摇信念的人,难怪一直不能成功。琇書蛧

  灯光一晃,夏希海和一个男子跑回车旁。

  男子手里拿着强光手电,往车里扫了扫,看看我,尤其是深看一眼程橙。

  我后来才想明白那眼神意味着啥。

  那就是男人渴望女人的眼神。

  或许是和程橙呆久了,我对她的美早就不感冒。

  而在别的男人,尤其是第一次见到她,尤其是在这山村里的男人眼里,她美若天仙。

  “就三个?”男人问夏希海。

  “对。”夏希海点头。

  “四个!”我急忙补充,“别忘了还有小黑妞呢。”

  男人愣了一下:“小黑妞是谁?”

  “我们的狗。”程橙说。

  “哈哈,狗算啥数,牲口罢了,跟我来吧,车就停前头村部那里。”

  夏希海上车,发动车子跟着男人缓缓前行。

  前方是个小广场,都有路灯,但是四周黑乎乎的,没有一盏灯亮着。

  我忽然知道曹家洼哪里不对劲了。

  就是灯。

  不可能那么多村民都睡了,也不可能没有一盏路灯是亮的。

  “走吧!”那带路的男人30来岁,面色黝黑,身上背着长枪,手里拿着电筒,兜里揣着平板。

  他要带我们去借宿的地方,曹家洼的老村长曹大爷家。

  下车时,我几乎是把小黑妞从车里拖出来的。

  她一直瑟瑟发抖,我从没见她这么怂过。

  要知道,以前她是最喜欢保护我的。

  去的路上,我从这人嘴里知道村里发生的事。

  这村子位于三省交界处,缺水。

  村民们赚钱的方式,就是去西安、银川等地打工,或者更远点的南下羊城。

  但是这两年大家都窝在家里,原因是附近有个工地在开工,在山里。

  说是有个大老板在这里开矿,给的工资很高,而且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轻松。

  “就我去年一年赚了20多万,你能信?”

  男人洋洋得意又神秘兮兮地对我们说。

  我的确不能信,并且很妒忌。

  20多万,那是啥概念?我的狗子,几乎可以吃狗粮中的爱马仕了,肉肉又能多长几斤。

  “今年我腰疼,家里也不差钱,就没去了。幸亏没去,不然现在我也……”

  原来,村里的20多号青壮年劳动力,都在矿里病倒了。

  其中,以村长的独生子病的最严重。

  曹大爷的儿子叫曹宝柱,今年28岁,大专毕业就回到家乡发展。

  最近城里不好找工作,他半年前从城里辞职回家,发现矿上工资高工作轻松,就跟着去了。

  结果这一次,就遭道。

  “疯了,全都疯了,谁都不认识。”

  男子说,20多人都是这样,而且疯病都表现的差不多。

  白天癫狂,跟疯狗似的咬人,不得不捆起来,远离他们。

  一到晚上,又都睡的跟死人一样,雷劈都劈不醒他们。

  “他们都是一个礼拜休息一天,出事前,走时都黑黑胖胖的,回来的时候,跟骨头棒子差不多,最离谱的一个,瘦了七十多斤。”

  我无法想象一个成年男子,是怎么做到一周瘦70斤的,还从程橙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羡慕的程序。

  呵,女人听到减肥俩字,眼珠子都转不动了。

  “宝柱最惨,他不光瘦,还吐脏东西,吃什么都吐,吐的都是些黄水、虫子之类的,恶心得很。你们今晚要住他家,可得小心点。村长近来心情不好,本身脾气就暴躁。”

  男子还说,自从出事之后,他们村里剩下的一些壮年,就被安排开始值班守夜,以防又出什么幺蛾子。

  还把路灯都灭了,因为那些人一见到光就以为天亮了,就会拼命折腾。

  “嗯,多谢大哥,这是小小心意。”夏希海点头,掏了一包烟递给他。

  那人喜滋滋接了,说别客气,有事尽管找他。

  可是他在距离村长家还有十几米远时,就停住脚步,不敢前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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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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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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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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