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捉妖事务所>第29章 黄江
  学校那边的事情,经过秦剑和季简阳的商谈,暂时也没什么问题。

  季简阳对付自己手底下的那些高中生,还是有点办法的,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就打消了同学们的怀疑。

  季简阳为了秦剑欺骗同学,同样的,秦剑也给季简阳保证了一些事情。

  一是和同学们千万不要有什么争端,对于秦剑来说,是小事,他本来也不和人说话。

  二是秦剑学习的时候,注意不要让自己太过劳累。秦剑作为班级成绩最好的学生,在学习上也是以拼命三郎著称的。

  三是秦剑要注意和班级里的女同学之间的距离,现在快要高考了,最好不要影响他们的情绪。

  秦剑对于前两条都不觉意外,唯独那第三条,让他不知道说些什么。

  要说他和余曦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话,季简阳恐怕是不会相信的。

  可是这番话也着实让他哭笑不得,他只能硬着头皮,装作不知道季简阳的意思,答应下来这件事。

  回到学校后,也有平日里和秦剑算是相识的朋友,来秦剑这里问了一些问题。

  作为秦剑身边的小跟班,余曦自然代替秦剑回答了问题,秦剑偶尔也说上几句话,都是些感谢之类的话语。

  这让平日里和秦剑交谈,却没怎么得到过回应的同学都有些吃惊。

  余曦感觉秦剑这次回到学校的变化很大,也开始参加一些以前不常参加的活动。

  似乎从他离开医院,去往事务所的那天开始,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样的秦剑才是最真实的秦剑,不像是之前的那个秦剑,不食人间烟火,半点不像是他们周遭的人。

  现在他走下自己为自己构造的神台,不再像以前那样隔绝众生,自然也就恢复了原本的少年心性。

  余曦在思考一件事情,秦剑的内心世界住着怎样一个“人”,那个“人”究竟是有多痛苦,才会选择给自己这样一个故事。

  在学校的日子,秦剑总觉得过的不是很舒服,以前不怎么和人交流,大多数时间都是用来学习的,现在倒好,花费很多的时间用来和人聊天。

  好在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到了周六。

  周六中午,因为要去接人,也顾不上收拾东西,秦剑就背着书包离开了学校。

  走到教学楼下,秦剑看见站在门口等李念念出来的余曦,和余曦简单地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

  余曦看着他的背影,歪着脑袋露出了花痴般的笑容,在余曦的眼里,秦剑每次背书包的时候,都显得他很可爱。

  秦剑有一米八二的身高,锦城七高中的校服也不同于普通校服那般令人显得年轻。

  可是秦剑却背着一个像是小学生的书包,让余曦每次看见秦剑背着书包时,都忍俊不禁。

  教学楼下,李念念看着余曦花痴地看着秦剑的背影,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看什么呢?

  现在他不还没有出学校吗?”

  “我这不是在等着你吗?你要是早点下来的话,我就跟着他一起走了。”

  “你居然还能够想起我来,我还以为在你的心里和你的脑海里,就只有你的秦剑哥哥呢。”

  余曦撅起嘴巴,嘟囔着说道:“你要是再拿这件事情开玩笑的话,我可就翻脸不认人了。”

  “好了,不开玩笑,咱们两个先各自回家,今天晚上,我需要你去事务所开个会。

  秦剑现在还属于我们手底下的人,这个会议他不能够参加。

  所以你到时候就不用等着他了,也不用和她说这个消息,省得他因为这种事情不舒心。”

  余曦点点头,“我记住了,但是你应该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哪种人?不在乎这件事情的这种人,还是不在乎你的这种人。”

  余曦幽怨地看着李念念,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管身边有人没人,就那么一直看着李念念。

  李念念只觉得自己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被余曦这么盯着看的感觉,实在算不上很好。

  她只得改了自己原本的说法,“是我说错话了,他不会在意这种事情的,但是他在意你。

  你犯不着用这种幽怨的样子和我说话的,好像我是个负心汉一样。

  我可不是负心汉,你要说负心汉的话,前面那里是有一个的。”

  “呸呸呸,秦剑可不是负心汉,他和我又没什么关系。”

  “哎呦,某人那个语气和话啊,就和怨妇差不多了。”

  “你要在这说话,我可就不搭理你了。”

  “好了,不那你寻开心了,记得今天晚上七点,在事务所的三七三会议室。”

  “我记住了,不过咱们两个不是还要一起出去吗?

  怎么现在就让我记住这件事情了,你一会儿有事要走啊。”

  李念念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怕自己一会儿把这件事情忘了。

  你也知道,我这个人记性不好。”

  “小糊涂蛋,老师当初就是这么称呼你的吧。”

  “是是是,我是小糊涂蛋,不说这件事情,现在还是回家换一件衣服吧。

  半个小时后,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对了,言年那孩子在家吗?他要是在家的话,你带着他一起把。

  好久不见那孩子,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瘫痪了,现在只靠着轮椅外出。”

  “瘫痪……什么时候的事情,你怎么从来没和我说过这件事情呢?”

  “不是我不想和你说,这件事情对那孩子的影响太大了。我想着还是不要和咱们身边人为好。

  他自己倒是不在意这些事情,我就怕你们的关心,让他浑身不自在。”

  “是我唐突了,现在先不说这种事情。等到有机会,我再去你家看看他。”

  ……

  秦剑是去锦城站接的黄江,黄江多余的东西都没带,要不是左手里拎着一个手提箱,秦剑还觉得他是来旅游的。

  黄江上身是白色的针织衫,外面不合时宜的黑色风衣敞开,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条破烂的牛仔裤。

  许久没有打理的头发和略长的胡子,在人群中显得他有点怪异。

  要不是习惯性上扬的嘴角,和额头上的伤疤,秦剑都怕自己认识不出来这个老朋友。

  秦剑走到黄江面前,黄江用右手把墨镜下压,低着头,用戴着老花镜的方式看向秦剑。

  “小剑剑,好久不见啊。”黄江的发音很混乱,每一个“剑”的发音都很重,像是咬着牙说出来这些字。

  “别发出来这种声音,很难听的,还让人觉得不舒服。”秦剑的声音也很是刻薄,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怎么穿得和上世纪的黑涩会一样,难不成你在大学当上黑涩会了?”

  “什么叫黑涩会的装扮啊,我这是复古风,你懂不懂?你没看过电影,还是你不懂得时尚啊。”

  “是,你说得有道理。就是以后这种装扮,不要再让我来接你。琇書蛧

  服饰我能够理解,你这头发和胡须怎么解释?这也是时尚?我觉得你更像是去当野人了。

  你读的学校也不是在湘湖省吧,难不成你偷偷跑去神农架了?”

  “我在龙江念大学,怎么可能跑去湘湖啊。呸,你才是野人。

  我这是狂野风,你不懂。你看看你的装束,锦城七高中的校服不算是丑的,也不像时大多数学校的服饰,看起来那么幼稚。

  就是你穿起来不像是高中生,好像是某个个子高大的小学生一样。

  尤其是你背后背的书包,就是小学生背的书包吧。”

  “你真是一点情商没长进,用高情商的说法,其他的校服叫做显年轻,怎么能够叫做幼稚呢?”

  “是是是,你这一身显得你年轻,不是幼稚,也不是丑。就是显得太过于年轻了。”

  秦剑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呀,还真是半点没变,就这么喜欢逞口舌之快。”

  “你不也是一样吗?忘了。你现在在很多人面前都像是个面瘫。

  我记得走之前,你还是喜欢笑的,现在怎么不喜欢笑了?”

  秦剑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要把他手里的箱子要过来,“我帮你拿吧,一边一边说,都这个时候了,你不饿,我还饿呢。”

  “算了吧,你那身体,就还是我自己拎着吧。我担心你这病恹恹的身子,再出问题。”

  “那你就自己拎着吧,我跟在你身边走着。”

  “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怎么现在不爱说话了。”

  秦剑走在他的前面,黄江快走几步到了他的身边,见他到了自己的身边,秦剑这才说道:“就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在世上孤零零的,也挺不错。

  身边没有人,开心与不开心,都是给人看的,与其让人揣测自己,不如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碗不起波澜的水。

  既然是一碗不起波澜的水,所有的话,就在自己那一碗当中沉浮。”

  “怎么说话这么文艺上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们多长时间没见过面了?”

  “三年多,到现在,差不多有三年半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还在高三吗?”

  “听说叔叔阿姨都……失踪了。你当时心情不好,就一直这样了。”

  “不用说他们失踪了,很多人都知道他们的消失,其实就是去世。

  很多人都为了照顾到我的想法,不再去讲这种残酷的事实,可是你是我身边最好的朋友,你就不要这么说了。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吗?”

  “听说是你中考之前,你初三不还是复读了一年吗?”

  “那是我姥爷在外面常说,我早就知道的,他们在我初一的时候,就没有回过家。

  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些事情多难过,现在也是,就是觉得自己身边的朋友很少。

  像是你,我身边最好的朋友,也是三年多没见了。”

  “怎么突然这么伤感了,咱们现在能不能不要说这个,我担心你影响你的心情。”

  “我没事的,你要是不问起,我平日里都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的。

  像是我现在就比以前活络很多了。”秦剑想给黄江展现出来自己的笑容,但是实在想不起开心的事情,只能够挤出来一张笑脸。

  黄江有些沉默,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安慰秦剑,像是他这种神经大条的人,平日里连消息都不喜欢发,怎么可能会注意到这种事情的。

  这倒不是秦剑和黄江的交情不好,是大多数男人的友情都是如此,一个人不说,另外一个人都是猜不到的。

  这也使得双方的感情极为纯粹,没有多少算计,更多得还是坦诚相待。

  像是黄江平日里不再外人面前表现出来的唠叨,以及秦剑在其他人面前不曾表现出来的嘴臭。

  看着黄江沉默不语,秦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难过什么啊,我现在还是好好的。

  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值得让我坚持下去的事情,我最近和几位老人谈过一些话,对一些事情看得很开。”

  见到秦剑心情还算不错,黄江又开始了自己的嘴臭,“对一些事情看得开,你不会顿悟了吧?

  我可不想我下次回来的时候,你像是个大师一样,说出些奇怪的话。”

  秦剑被他的话逗笑了,“你放心吧,你遁入空门,我都不会去的。

  我只是对自己的命运多了些看法,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毫无希望地活着,我身边还有朋友和亲人。”

  “你心脏的问题我知道,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要坚持下去。”

  “这不用你说,我要是放弃的话,你现在就看不见我了。”

  “你说别的话也就算了,这个玩笑可不要开。”

  秦剑摇了摇头,“我不在意这种事情的,难不成不开这个玩笑,我心脏就没有问题了?这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那也不要乱说这种话,要有敬畏之心。

  先不说这些事情,先吃饭,这种叙旧的事情,还是等到回家之后再说吧。”

  “行,咱们去菜市场买些菜,然后我就回家给你做。”

  “怎么?你没买菜啊。”

  秦剑不知道该怎么骂他,“我平日里不上学啊,难不成大早上买菜回家,再去上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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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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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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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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