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千年前,金鳞之域的四大家族之首,并非天家,而是宁家。
而他宁霜,则是宁家的最强者,在其鼎盛时期,修为一度达到了分神后期,只差一步,便可突破到君临境界。
而他当时的年纪,才不到三十岁!
乃是天才中的天才!
奈何无论他如何天才,宁霜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各大势力的算计与打压,在他突破君临境界时,受到外力干扰,最终突破失败,留下暗疾。
甚至重创之下,寿命也仅剩十年。
可谓是一朝天堂,一朝地狱。
宁霜很不理解,明明自己没有得罪过任何人。
明明他和其余三大家族的关系都十分要好,可为何,在自己突破的关键时刻,三大家族竟会联合起来,一起坑害自己?
他用了三年的时间去思考、探寻,最后终于总结出这样一条规律——在自己深处低谷、安然享乐时,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会很多;在自己实力绝尘,风生水起的时候,身边的朋友也绝不会少。
然而,当自身处于这二者之间,正在努力上进之时,便会发现,不论自己怎么挽留,身边的人,都在刻意疏远。
离自己而去,也总能找到不同的借口。
若是自己的光芒恰好照亮了其他人心中的黑暗,那么,这道光,便成了罪!
妒心人皆有之。这是客观存在的人性,我们无法抹除别人的妒心,更不要去高看任何人的品质。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隐藏自己的状态,更要相信自己!
奈何当宁霜醒悟时,自身的状态,已经十分堪忧,他再也没有尝试突破的可能,同时,在被其大家族打压之下,他也拿不到任何续命的机缘。
年轻时,以为天赋便是一切,奈何小看了人心,不懂得防备别人,这才落得如此下场。
但天才就是天才!
宁霜将仅剩的七载光阴,都用来谋算与布局,最终被他搞出了一片元婴圣地!
他将腐朽的肉身埋葬在福地之中,成为元婴圣地的养料,用来造福后人。
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夺舍,而且他要夺舍的目标,乃是天才的肉身!
由于能量是守恒的,因此福地中的阴阳二气等机缘,早晚有被消耗一空的那天。
于是四大家族颁布规定——任何家族的后人,想要进入元婴圣地,都要在此埋葬一位分神强者的肉身。
一具分神大能之尸,可供其家族后人,修炼百年时光。
这也是为何,元婴圣地的名额,一直被四大家族所垄断。
外人只看到了他们的风光,实际上,人家是花费了极大代价的!
......
就这样,元婴圣地一直存在了数百年,将近千年的光景。
这些年,也的确有不少天才,来到了元婴圣地的第七层,并通关了一系列考验。
但最后无非是两种下场——在半路上发现异常,没有吸收神魂之力的,最终被斩杀与剑冢之下。
在途中吸收了神魂之力的,最后由于不甘被夺舍,不惜自爆肉身,宁死不屈。
宁霜记得,曾经,某一个被其夺舍的天才对他质问道:“你为了夺舍他人,不知坑害了多少人族天才,你这样做,对得起你人族的身份吗!”
宁霜答道:“这些年,我为太多人提供阴阳二气,为人族造就了大量的元婴修士,就算我有罪过,如今,也已经功过相抵了。”
从始至终,他没有提及自己的过往,也没有倾诉自己曾经的不甘。
或许,但从这点来看,宁霜,是个枭雄!
只是他枭雄的品质,并非天生,而是后天的领悟。
此时,宁霜感受着澎湃的阴阳二气,将自身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突破元婴这件事上。
他为了夺舍大计,已经布局了上千年,如今虽然夺舍成功,但他对目前的修为境界仍不满意。
金丹境界,哪怕是天道金丹,和元婴相比,还是太弱了。
在宁霜看来,金丹修为,还不足以在这个世界上立足,只有突破到元婴境界,才算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才有机会与资格将更多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琇書網
刺客,他近乎贪婪的吸收着阴阳二气,那架势,简直要将此地所有的阴阳二气都是吸收一空。
或许在他的理解中,这些阴阳二气,本就是属于聂霜自己的机缘。
然而,就在聂霜正全力吸收着阴阳二气之时,忽然,在识海深处,一道封印,陡然裂开一丝缝隙。
紧接着,大量的神魂之力,宛如河坝决堤一般,陡然倾泻而下。
宁霜的那团神魂之力,与李缺的浩瀚神魂之力相比,就宛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宛如土丘与山岳争峰,河流与江海比瀚。
“这...这怎么可能?!”
“你怎会拥有如此深厚的神魂底蕴?!”
宁霜乃是分神强者,到了分神境界,修士便可以开始积累神魂之力,然而哪怕在宁霜的全盛时期,也是无法同李缺的神魂底蕴相比。
不过短暂的惊讶过后,宁霜却并没有太多的惶恐,而是赞赏道:
“厉害!”
“先将神魂封印起来,并留下一小部分神魂供我夺舍,在我毫无防备之时,再打破这层神魂封印,实现最终翻盘。”
“没想到,我谋划了千年的布局,有朝一日,竟被你这个金丹修士所打破,真不愧是将各项修为打磨到极致的天才。”
宁霜知道,自己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
不过他虽然败了,但却败得坦然。
“天才之名,却是让李某受之有愧。”李缺道:“我之所以能够打破前辈的布局,是因为一场机缘,或者说‘意外’。在那场意外之中,我的神魂底蕴,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我能侥幸翻盘,也正是靠着深厚的神魂底蕴。”
“不重要了。”宁霜道:“我只知道,败了就是败了。”
“好在,与你的这场博弈,不算无趣。”
“也许我这番话令你难以相信,不过我还是要说——对我而言,成败的结果没有那么重要,我更看重的是搏弈的过程。”
“年轻时,我喜欢再修为境界上与人博弈,再后来,我更喜欢搏弈人心。”
......
宁霜的话,让李缺的内心微微有些震动。
宁霜如此,然而他李缺又何尝不是呢?
甚至李缺的念头,更接近偏激——因为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所以善恶道德,都只是为了通向成功之路而使出的手段。
正义与否,并非成败本身!
但李缺有着自己的底线,或者说,他尊崇于自己的心。
为心中所求而努力,为之竭尽所能,为之禅思竭虑。
甚至就算失败,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因为遵从内心,便已是李缺的道。
常言道:朝闻道夕可死矣。
而在李缺看来:朝求道,夕可死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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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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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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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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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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