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幽州和西城之间隔着一片草原与荒漠,想要去西城,便要穿过草原荒漠,也要赶一段时间的路呢。
温长苏和乐瑶计划的便是先到西城,把他们上队的名号打出去,然后再带着换来的货物由西城北上,简单地避开他们与幽州的联系,不让外人轻易联想到他们身上。
所以天气寒冷,但草原上也有牧民地出现了。
乐瑶他们商队声势浩大,从官道上行走时,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商队赶路速度相对还是慢的,乐瑶原本坐在马车里,不时地挑开车帘,看看外面,等见到牧民们放着牛羊后,便有些坐不住了,闹着要出来骑马。
幸好从幽州出来前,乐瑶也给自己准备了一匹小马,性情温顺,一路下来,乐瑶和它磨合得还不错。
“天这样冷,要不明日再骑马吧。”温长苏骑着马走在马车边,感受一下外面的温度,建议道。Χiυmъ.cοΜ
乐瑶却是摇摇头,“我想去外面看看,里面太闷了。”
实际上,这是乐瑶第一次到草原,从小无论在课文古诗还是网络上,她都见到过草原的广阔,但那毕竟是文字或动画的描写,不算她亲眼看见,那种壮阔与震撼是她无法切身体会的。
如今看着茂密的草原,牧民们骑在马上,身上披裹着厚厚的毛皮,手中拿着长鞭,口中含着哨子,哨声与长鞭声交织,约束着羊群牛群。
草原上的草茂密高盛,牛羊的身影隐在草丛中,只有吃着间隙抬起头来,才能看到一个影子,或是微风吹来,把草吹得折腰,才能更清楚地看见他们。
从小便读着风吹草低见牛羊,如今却是切身体会到了这幅场景,这让她怎么能不激动呢?
拗不过乐瑶,温长苏只好将她的小马牵过来,扶着她上了马,两人两骑慢慢悠悠地在商队中间走着。
感受着微风吹拂,看着面前的美景,乐瑶觉得心情愉悦,这一趟旅程都不觉得厌烦了。
由于商队少东家和管事的懈怠,他们这群人今天又错过了驿站旁边的客栈。
是的,乐瑶也是这次出来才知道的,有不少人会在驿站旁边开客栈。
驿站是当官的人出公差的时候才能住的,普通百姓即便再有钱也无法住进去,但开在驿站旁边的客栈却不同,大多是民办的,或者也有敛财的驿丞在驿站旁边开客栈。
这类客栈可以供路过的客商停歇,其安全保障也比普通的客栈更高一些。
毕竟是开在驿站旁边的,旁边是官驿,即便是马贼们,也不愿意光顾这样的地方,打劫不到多少东西不说还容易惹来一身麻烦。
前几日晚上乐瑶他们都是住在这样的客栈里的,今天却是为了见见草原的盛景而错过了。
随行的侍卫们早就习惯了,直到他们错过了客栈后,便自发地开始整顿停歇。
熟练的搭好帐篷,起锅烧水做饭。
乐瑶则是又骑着小马往前跑了一段,看过草原上的落日后,才和温长苏一起回去。
许是他们改变了路线,摆脱了那些人的缘故,这几天他们都没有再受到追杀,连来找小麻烦的人都没有。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路上的时候还遇到了两支从西城出来,正要回去的商队,知道他们是要往西城去做生意的,还十分友好地表示想要同行,交换一下信息。
却被乐瑶拒绝了。
新鲜出炉的商队少东家十分傲娇,“本少爷虽然是第一次出来做生意,对一些事还是很了解,你们若是想便宜买下我们手中的货物,那断断不可能。”
本来就是打着这个主意的商队管事:…
那算了,既然没有缘分,便不能同行了,不到半日,那两个商队就将慢悠悠赶路的乐瑶等人落在身后走远了。
看着他们商队的影子,乐瑶不屑地哼了一声,真当她是个小傻子啊,带这些东西就是为了去西城打开名声的,在这里也就把东西卖出去,到那儿拿什么扬名?
又走了两日,草原终于落在他们身后,主演的是一片黄沙,他们走到了沙漠的范围。
乐瑶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沙漠,却没什么太大兴趣,满目黄沙,一吹风也是一嘴沙子,有什么好看的?
他们队伍中有几个经常出入沙漠的人,可以算是向导,所以一行人进入沙漠也不必太担心。
在进入沙漠的前一天,他们在居住的客栈里准备了不少东西,水是最常备的。
以防万一,乐瑶还买了不少木桶,装满水悄悄地收到系统仓库里。
准备好水和吃食后,一行人便进入沙漠。
沙漠中靠着绿洲的位置也会有客栈,只是近年来风沙过盛,以前存在的绿洲不少都被沙漠侵蚀了,乐瑶他们走了一整日,才在天黑时走到了他们要住的那个客栈。
开在沙漠里的客栈规模都不会太大,入目的是个三层小楼,背靠绿洲而建,只是这个绿洲也太小了点。
带路的一个侍卫忍不住叹了口气,“一年前到这里时,绿洲还要更大一点,再过两年恐怕就要被风沙侵蚀了。”
乐瑶煞有其事地点点头。
一行人还未到客栈门口,就已经有人迎了出来,三个人小跑着朝他们这边,脸上挂着亲和的笑,走到近前后就开始问好。
“诸位客官是要住店的?可赶巧来了我们客栈,方圆五十里只有我们这一家客栈的。”
这倒是实情。
“你们客栈还有多少房间?我们这些人能住得下吗?”走在前面的一个侍卫问道。
其实就算住不下,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实在不行他们这些人挤一挤,挤在一个房间里打地铺也是能对付一晚的。
“可不就说几位客官来得巧,今日住店的人少,挤一挤也是能住得下的。”
小二帮着侍卫去牵马。
侍卫点点头,一个去后面请乐瑶和温长苏,另一个则是带了几个人将他们的马拉到后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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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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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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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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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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