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寺后有龙潭,山上有拓树,才被取名潭拓寺。它是北京最古老的寺庙,现在在老北京人里面还传颂着“先有潭拓寺,后有北京城”的说法,足以可见它的历史悠久。
顾尚德拄着拐杖走进大门时一眼看到了院中帝王树下杜若的身影。她站在银杏树下面,仰头望着盘根错节的枝丫,似乎在回想她这如浮萍一般漂泊的大半生。
杜若看到慢慢走来的顾尚德,仿佛透过他看到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来了。”她回过神,淡淡开口。
顾尚德看着她布满沧桑的面容,内心还是一阵刺痛,“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精神这么差?”
杜若一边往禅室走去一边淡笑,“已经这个年岁了,不服老不行。”
两人在临窗的一间禅室落座,有院中的小沙弥给他两送来茶水和一些素点心。
“想想你调去上海已经有四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转眼她离开北京已经四年了。
苏意和顾随安结婚前夕她答应了梅主任的邀请,当时把梅主任高兴的不行,说是自己多年的心愿终于达成。
当年顾随安和苏意没有举办婚礼只是领了结婚证,所以她没能看见小徒弟穿婚纱的样子。
现在想想,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今天我找你来是想聊聊苏意和随安的事,我知道你还想他们复婚。”
顾尚德来之前就猜到了她的目的。
“我并不同意你的想法,也希望你不要逼苏意。”
杜若冷静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顾尚德听了眉头一点点皱起来。
“平之,不要因为我们害了这两个孩子。”
顾尚德愣了,目光有些呆滞的看着她。平之,她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样叫过他了。
“为什么会认为是害了他们,随安这孩子我了解,外表虽然冷酷但是是一个可靠之人。苏丫头跟他在一块,不会吃苦。”琇書蛧
“之前是两人不够了解,有了误会澄清了便是。”
顾尚德慢慢说道。
“苏意不爱他,你的孙子也不见得对她有多深的感情。大人的事是大人的事,就不要牵扯到下一辈了。”
顾尚德听到这里难受的掩面,布满老人斑的双手满是冻疮,左手断指处深深刺痛了杜若的双眼。
“我只是想弥补对你的亏欠。”
杜若看着这样的顾尚德,苦笑,“那个孩子太像年轻时候的我,只要下定了决心就义无反顾的去做,我不想因为那段过往将她牢牢困住。”
半个世纪以前,川南某个偏僻的乡村有对恋人。女的是镇上数一数二大户人家的小姐,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男的是附近有名的混小子,父母死的早没人管教,上房揭瓦下河捞鱼,样样不在话下。
这个远近闻名的混小子某一天救了放学回家的大户小姐。那个年代比较重视人的名声,混小子看着大小姐吓得花容失色,救了人之后就默默跟在她身后,直到亲眼看着她回了家。
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浪荡不羁的无家少年,就像戏折子说的那样,两人无所畏惧的相爱了。
可想而知他们的恋情遭到了多少人的反对,女孩父母将她锁在家中不许他们再见面,又派人把男孩打了一顿打断了他一根手指。
村里的老人把被打的半死的男孩拖回了家,男孩在家里躺了整整一个多月。老人劝他放弃,他们这种人怎么斗的过杜家呢,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大财主啊。
女孩父母连夜给她说了一门亲事,女孩抵死不从,后来又以绝食相逼二老。年迈的杜老爷看着他唯一的女儿为了一个男人以死相逼,流下了痛苦的眼泪。
父母始终是拗不过孩子的,因为父母爱孩子总比孩子爱他们多一些,深一些。
杜老爷同意了两人的恋情,但是有一个条件,男孩必须建功立业后才能娶他的女儿。
此时,部分势力引起的**不稳日渐渐严重,形势不容乐观。少年看着心爱的女孩毅然决然决定参军,只有这样才能骑着高头大马风风光光回家娶他的姑娘。
两人依依不舍告别,男孩去了前线,女孩留家等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守着一句诺言苦苦等着她的英雄。
刚开始每两个月都能收到男孩给她寄来的书信,她像宝贝一样一封封放在枕下。后来隔的时间慢慢变长,三个月,五个月,半年,最后直到了无音讯。
母亲抱着失魂的她,说是前线传来消息,他死在了抗美援越的战场上。
女孩疯了一样不信,她要去找他,亲口问他承诺算不算数。
还没等到她出发,天变了
六十年代初,属于那个时代的悲哀来了,弥漫在空气的中哀伤让人绝望。
她看着昔日光鲜亮丽的父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憔悴自己却无能为力。有大半年时间他们躲在家里不敢外出,那个时候人心惶惶,不知道哪天就要大难临头。
家里已经被那些人翻的不成样子,东西倒的倒,碎的碎,完全没有一个家的样子。
半年后她和父母被带到黔东南一个偏僻的乡村,在那里她看到了很多同病相怜的人。没日没夜的干着重活,生病了都没法请医生。
家庭的遭难,恋人的去世曾让她不止一次的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煤油灯下苍老的父母让她打消了这个心思。
二老只有她一个女儿,若是自己想不开,叫他们怎么活啊。
父母最终还是没能挨过第二年的严冬,病死在这个偏僻的乡村。
父母过世后,她如同一个行尸走肉,几次自杀都被其他人救下。后来村子负责看管他们的人实在不忍心看她一个年轻女子这般遭罪,让她去了村子学校教书,这一教就是五年。
这五年来,她时时刻刻都没有放弃寻找恋人的消息。她通过各种关系找一个叫顾平之的人,却不知道对方早已改了名字。
顾平之确实在战争中受了重伤也差点死在云南,彼时他已经是军中最年轻的连长,打起仗来连命都不要。
他在医院躺了大半年,醒来后收到了老家传来的消息。
等他回到女孩家时,看到的是残缺的房子,已经烧的不成样子。
他到处打听女孩和她父母的消息,只知道这附近很多人家早就搬去了外地,具体在哪里没人清楚。
紧接着,他又被召回部队。
此后几年,他一边带兵一边打听着她的消息,却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在离老家不远的一个学校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深的情谊也被慢慢消耗。他甚至认为说不定她早已忘了当初的承诺,在某个地方结婚生子,不然怎么这么多年自己找不到她的一点消息。
漫长的十年终于过去,后来她作为第一批大学生考进了西南交通大学。
他也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与林家缔结秦晋之好,林家小姐对他一往情深,更是战地护士,当年就是她救了他的命。
此后,两人的生命轨迹越来越远。后来杜若出国留学,走上了物理这条路。顾平之在京韬光养晦,成为人人尊敬的年轻少将。
他们的爱情,在那个年代,实在是凄惨又悲凉。
至此,属于两人遗憾的前半生慢慢落下帷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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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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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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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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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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