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继续等下去了,父亲的身体明显不如以前,经常半夜听他咳醒来,母亲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
得知儿子愿意先成家,林父当晚在饭桌上难得有个笑脸,还去买了一壶酒跟儿子喝了两杯。
酒水入喉,林轩只感觉心头沉重。
等第二天,林轩便去小梅家提亲。
双方把婚事定下来,过了几日正好是一个宜婚嫁的好日子。
这场婚事迅速办了下来,在婚宴上林父林母笑得格外开心,林父还因为喝多了大醉一场。
当天晚上,林轩掀起妻子的红盖头,看到她那略带几分羞怯的眼神,吹灭蜡烛与她翻云覆雨。wWW.ΧìǔΜЬ.CǒΜ
婚后半年,在林父林母的期盼中,小梅终于有了身孕。
为了迎接尚未出生的孩子,林轩彻底断了赴京赶考的念想。
他靠着饱读诗书,接手了自己那位先生的班,成为了私塾的教书先生。
而那位先生说是要云游四方,临走前找林轩吃了一顿饭。
两人在一家颇有名气的酒楼里,唐瑜要了一瓶女儿红,林轩主动接过酒给自己和先生倒上一杯。
两人碰杯后,聊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
等一顿饭吃完,先生笑着拍了拍林轩肩膀道。
“如今已经成家立业,有些东西该放下就放下,读书人能白衣入相自然是极好的,若是不能,将家里照顾好,也不失为男儿本色。”
“先生教诲学生铭记在心。”
“记得就好,你我就此别过。”
先生摆了摆手,离开酒楼消失在人群中。
林轩叹息一声,将剩下的酒水喝完便带着几分醉意前往私塾。
他现在除了当教书先生,还做一些代写书信之类的活。
就为了多赚一些钱,让家里日子好过一些。
之前大婚借了亲戚一些银子还没回上,回头有了孩子,家里又得多一笔开支。
在私塾里忙到天黑,林轩挑灯夜战继续写着手里的东西。
“夫君。”
直到私塾外传来小梅的声音,林轩才回过神来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肩膀走出去道。
“不是让你在家里休息吗,怎么出来了。”
“看你这么晚还没回来吃饭,给你送饭来了,天都黑了,事情还没做完吗?”
小梅将手上竹篮递给林轩,林轩打开后里面放着热乎的饭菜。
他端着碗狼吞虎咽的开始扒饭,一边吃一边说道。
“我再弄上个把时辰就好了,你要不等等我,等会我忙完和你一起晚上,省得你走夜路不安心。”
“好。”
小梅柔柔一笑答应下来,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坐在一旁默默等着。
春去秋来,半年时间转瞬即逝。
伴随着小梅的肚子越来越来,林父林母脸上的笑容也愈发浓烈。
他们每个月都要去烧香拜佛,祈祷能够生个孙子继承香火。
林轩兴奋之余也感觉到压力渐增,每天早出晚归什么活都干,就为了多赚一些铜板让家里减轻一些负担。
每天虽然疲惫无比,可看到妻子一天比一天大的肚子,又似乎什么都值得了。
在一家人的期盼中。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小梅肚子里的孩子终于呱呱落地。
让一家人没想到的是,小梅生了一对龙凤胎。
得知消息后的林父林母激动的热泪盈眶,当场跪拜感谢天地神明。
林轩进去看了孩子后又拉着妻子的手嘘寒问暖。
小梅满脸是汗,看到两个孩子后笑脸温柔,只是随后又轻叹一口气。
“怎么了?”
林轩连忙关心道。
“没什么,给孩子想好名字了吗?”
小梅摇了摇头问道。
“想了几个,等会和爹商量下看看用哪个好。”
林轩笑着回答,心里却已经明白妻子为何叹息。
家里的房子本就不大,如今再多出两个孩子,等他们稍微长大一些,可就不好住了。
可要购置一套房子,又得不少银子。
前些日子南城那边有个小院子正在卖,他当时好奇问了下得知差不多得一百二十两银子。
这个数额对他们家来说,可不是什么小数目了。
心情有些沉重的出去跟父母把孩子名字确定下来,又跟前来贺喜的亲戚们寒暄了一番。
两个孩子的降世,为这个家带来了不少欢笑声。
只是略显拥挤的屋子,让妻子小梅脸上的笑容少了些许。
反复琢磨一段时间后,林轩最终还是去找到那户人家,和那位主人家商量了半天。
因为在城中教书还算有些名气,又是个正儿八经的书生。
那户人家商量完最终还是决定把房子卖给林轩。
只不过是以分期的形式,每个月都需要还银钱。
签下契约后,终于得以搬进新家的林轩心头轻松了不少,心想着再苦一苦熬过去就好了。
在这座小院中,小梅种下了一棵李子树,每年李子长出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在树下吃着李子。
五年过去后。
当初的婴儿如今已经能满院子飞跑,也会跟着林轩背诵诗词圣贤书。
林父的身体却垮了下来,常年卧床服药,三天两头请郎中来,让家里开销又多了一些。
林轩头上也生出了不少白发。
只是身为人子,如何能对重病的父亲撒手不管?
可要一人扛起全家的担子,对他的肩头而言委实太过于沉重。
两年后的一个冬天,林父还是没熬过去走了。
在林父走后的第二年,林母也因为身体原因随林父而去。
父母的离去,让林轩肩头轻了几分的同时心头又感觉失去了什么。
已到中年的他在私塾上完课后回家路上走到当年那座经常和小梅幽会的拱桥上。
低头看向河水中的自己。
那张略带几分沧桑萧瑟的面孔,与曾经意气风发志在封侯的少年比起来,已经不像是一个人了。
因为常年弯着腰,他如今竟有些驼背。
好在家中两个孩子顺利长大,让他稍感欣慰。
尤其是儿子林峰学业有成,比自己当年要好上一些。
若是能考取功名当个官,那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一阵寒风吹来,林轩重重咳嗽几声。
看着掌心带着星点猩红。
林轩苦涩一笑回到家中继续提笔赚钱,再熬上两年,买房子的钱就该还清了。
又是十年过去。
已经满头白发的林轩提笔写着对联,如今年纪大了已经当不了教书先生,全靠这点收入了。
两个孙子在他一旁跑来跑去闹腾。
儿子也没能考上功名,反而继承祖业卖起了肉来。
伴随着胸口一阵沉闷疼痛传来,林轩手中毛笔掉落,他捂着胸口倒在地上。
等孙子发现后跑去叫来大人。
林轩早已没了气息。
他的灵魂站在自己的尸体旁边,看着亲人跪地哭喊,脸色有些伤感又有些庆幸自己解脱了。
很早以前,他就开始在想。
这一生庸庸碌碌如此劳累到底为何。
诗词上的人间大美山河繁华,他为何就见不到?
站在远处房顶默默看着这一幕的唐瑜轻轻一跺脚。
林轩的神魂记忆再次被抹去。
在镇上模糊人家中,一个婴儿带着啼哭声来到这个世界。
一切又重新开始,就如同从未发生过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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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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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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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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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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