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人见是儿子来了,脸上瞬间有些挂不住,但也仅有一瞬,便又恢复了威严。
她缓缓地坐下来,不急不缓道:“笙儿,你怎这么快就回来了?”
一向在母亲面前温顺乖巧的儿子第一次发了脾气,他抱起地上的少女,对着一众人等扫视一番后,终于一字一顿地说:“娘,我真是失望!”
简单的抛下几个字,转身就走。
中年女人面色一变,无论这些年儿子与丈夫再怎么僵持亦或是闹得再不可开交,但儿子对他总是温声细语,从不忤逆。
今日虽说自己是答应了不打扰,但她只是忍不住想过来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让如顽石的儿子终于松口。若是说得过去,作为妾室纳入家门也未尝不可。见了才知,不过是没有家世,没有教养,空有点姿色的花瓶而已。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让生养二十年的儿子说出了这刺耳的话。
“笙儿!”中年女儿大喝一声,嘴唇微微颤抖,“你就为一个如此卑贱的人,伤为娘的心?”
李子笙停下脚步,怀中的少女感受到男人有力的心跳,低沉的声音响起,“娘,从前我只知是你太爱爹了,所以才变得有些偏执。今日我才觉得爹是如今这副模样,有一部分是你的原因。”男人转过身去看了母亲一眼,“都是爹生娘养的,何来卑贱一说?如若今日被骂卑贱、不堪的是我,娘该作何感想?”
烈焰红唇的女人摇了摇头,上前一步道:“这个贱种是何身份,如何跟你相提并论?”琇書蛧
“娘!”男人低吼一声,“你明知我喜欢她,却还要如此,你真的当我是你的儿子吗?”
沈云瑶抬头看着因愤怒胸脯剧烈起伏的男人,他澄澈的双眸蒙着一层光圈,一时间她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反应。
男人似乎不愿久留,抬脚便走。
“走!”女人咆哮着在做最后的挣扎,“你走!今日你走了,你就再也不是无涯李氏的少主,你将失去这个身份带给你的一切!”
李子笙的身体微微一震,也不答话,径直而去。
家主夫人的命令来的如疾风暴雨般,毫不留情,一时间所有的仆人、钱财被全部带走。年轻的男人一言不发,骑了白马,怀里坐着的是脚伤未愈的少女,就如此呼啸而去。
冷风拂过两人的面颊,沈云瑶感受到背后男人的温度,丝丝愧疚萦绕心头。
多日朝夕共处,为她与家人反目,数次不问缘由搭救,生死之间,她对这个男人突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北海的天气渐冷,身材颀长的少年提着剑心事重重地站在城楼的最高处,黑色的衣袍在空中猎猎飞舞,像是翻卷的翅膀。
自来到北海之后,寒飞宇寻人心切,几乎把北海里里外外翻了个遍。白氏兄弟也确实殷勤地帮忙在找人,并非做戏的样子。
他原本对白湛那日的话将信将疑,多日下来,见他也着实尽心尽力地在帮他,他基本相信瑶儿不在北海了。
但有时候他又会冒出一个可能性极小的猜想,会不会瑶儿被藏在北海的密室,毕竟到现在为止北海家主都未曾现身,这也是唯一一个他没有办法找的地方。
英姿挺拔的少年站了许久,夏桑便看了许久。
突然来人禀报,说白二公子遣人追查沈姑娘的下落之时,有人看了画像后,指出画中的女子曾在无涯城外出现过。
一向沉默寡言、冷若冰霜的少年眼中闪过一丝花火,便立刻辞别白氏兄弟,带着夏桑往无涯城奔腾而去。
风驰电掣、马不停蹄,多番打听之下,终于有了瑶儿的消息。
当寒飞宇以朝凰夏氏之名登门拜访无涯李氏时,李氏夫妇亲自接待了他们。李秉之谦恭有礼,对两人一番夸赞,寒飞宇是少年英雄,名扬四海,夏桑乃玉叶金柯,蕙质兰心。
特别是家主夫人万烟红,丝毫不吝赞美之词,将夏桑从头到尾、从里到外夸了个遍。愣是说笙儿早就爱慕夏桑姑娘,只恨不能早日一睹芳容。
但当二人表明来意之后,万烟红的脸色微微一变,转而又佯装道:“难怪笙儿急匆匆地就离了家,原来是去带这位姑娘去寻寒公子了。我这儿子一向古道心肠,敢情好心办了坏事,这不,让二位白跑一趟了。”
两人辞别之后,寒飞宇显得有些落寞,就这样三番两次与瑶儿失之交臂,真是天意弄人。
正愁不知何处寻觅之时,他突然想到一个地方,龙城。
朝凰嫡女夏桑一路跟随毫无怨言,有时候为了赶路接连几天风餐露宿,下人们甚至一时不分清,到底谁是主子,谁是仆人。显而易见的是,在寒飞宇投靠朝凰之日起,家主就给了这少年整个朝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势。
而负气再走的无涯少主李子笙,带着行动不便的沈云瑶,很快便陷入了困窘之地。
少女旧伤复发加上马上颠簸,一张小脸更显苍白,尽管如此,她还是看出了他的窘迫。虽说前几次见他,他也是节衣缩食,毫无世家大族公子的挥霍无度,但这一次却可以说是捉襟见肘了。她也感受到了来自一个母亲对儿子叛逆的严重惩罚。
每次他捧着热腾腾的汤送至她嘴边时,她便想起永夜时飞宇哥哥扛着猎物负伤而归的情景。那时他总是轻喊一句:“爷爷,瑶儿,我回来了。”然后便一言不发地在后院的老井旁独自清理伤口。到后来能和他一起去狩猎时,他也总把自己牵在身后,一边凶猛搏杀,一边保护自己。
成长的岁月留给她的,并无凄凉与悲苦,反而是无尽温暖和依赖。
只有来了长昼之后,才见了许多虚伪、野蛮、血腥,她不禁苦笑,看着眼前这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男人,生出丝丝暖意。
多日悉心调养,沈云瑶终于能下床走路,她十分开心,笑的像个孩子,心想到龙城之时,她便可以如常人一样,健步如飞。
落魄的少主看她笑颜如花,忍不住拨了拨散落在她脸颊的碎发,却见她顺势拉起他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男人,说:“真的,谢谢你。”
轩眉长目的男人回牵她的手,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喃喃低语:“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少女觉察到一些异样,迅速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尴尬地笑笑,继而转身走到桌前坐下,“你能把我飞宇哥哥的事再跟我讲一讲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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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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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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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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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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