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痛苦地捂着眼睛,想让刚刚被刺痛的双眼舒缓一些,却又想见这光怪陆离的新世界,慢慢挪开修长的手指,所见之处一片亮堂,她抬头望天,一轮圆盘金光闪闪地挂在天上,晃得她睁不开眼。
她不可置信地张着嘴巴,这,是传说中的长昼?
过去十几年,一直生活在永夜的黑暗之中。天气好时是明月当空照,繁星缀万里,天气差时,便是阴雨连连,雷电交加。
何曾感受过炙热的阳光和一目千里的辽阔,她痴痴地望着头顶的圆盘,直到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她捂着眼睛,回想来时,只记得被吸入黑洞时,飞宇哥哥叫了自己的名字,莫非那黑洞就是悬门?那飞宇哥哥呢?他可有进来?小白带着大家回城了没有?还有,爷爷,如果我没有回去,爷爷该多伤心?倘若,飞宇哥哥也进来了,那爷爷一人可有人照顾?我不在,小白还会不会守护当阳城?
思绪翻飞,诸多放心不下的人和事。
“喂!”
被一声粗鲁的喝声打断,少女睁眼,只见面前一身着灰麻布衣衫的男子不耐烦地俯视着她,“你还睡到什么时候?占着我的位置了!”
沈云瑶再扫视周边,是一条繁华的路口,抬眼望去,不远处立着一个高大的牌匾,写着“龙城”。刚刚说话的男子旁边是一个木制的小推车,上面摆满了孩子的小玩具。
少女一脸蒙圈地爬起来,只听那男子喃喃道:“一个姑娘睡在大马路上,成何体统。”
少女没有理会,只觉天旋地转,却还是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是一条喧嚣热闹的街,各种小吃的味道香飘四溢,人群熙熙攘攘,有的驻足在自己喜欢的摊位前,有的正在买自己喜欢的小物件。
沈云瑶发丝凌乱,脸上和衣服都脏乱不堪,摇摇晃晃地边走边看,路人不时地回头瞧她几眼,只被当是疯疯癫癫的乞丐。
沿着街道走了半晌,忽见眼前一处楼宇灯笼高挂,横挂的匾额上镶嵌着“金凤楼”三字,门口和二楼都站着多名妖娆美艳的女子,薄衫披肩,酥胸半露,媚眼如丝地看人来人往。
少女怔怔地看着,只觉得这些女子各个千娇百媚,再看看自己,不由得红了脸。
愣神之际,又听一片嘈杂之声,只见金凤楼内热闹非凡,伴随一声惨叫,一名男子被几个大汉抬着丢出了金凤楼。
那男子轩眉长目,面孔白皙,一身月白长袍在地上打了个滚便染上了尘土,他一边叫唤着一边从地上爬起来,指着里面的人喊道:“岂有此理!怎能如此粗暴!”
这时门口一身着红色大花锦袍的女子扯着嗓子喊:“您可千万别再来我这金凤楼了,含谦君可专门交待过,若您再到任何一家烟花柳巷之地,谁敢接待您,就直接把楼都给拆了!我可已经被警告过一次了,您就行行好,有多远走多远!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说罢又交待门口的小厮,千万别让这人再进来,否则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一时间周围的看客和楼上的女子都哄笑起来,只听众人议论纷纷:
“原来这就是无涯李氏的独苗子李子笙,果真是风流成性,声名远播啊!”
“哎,你说李氏家主李秉之也是恨铁不成钢,不然怎么会出此下策,现在搞得人尽皆知,也算是有辱门楣了!”wWW.ΧìǔΜЬ.CǒΜ
“是啊,含谦君胸怀天下,广施恩德,只可惜生了个浪荡子。”
“呵,虎毒还不食子呢,如此对待自己的儿子,怕不过是为了自己吧......”
“听说李氏家主李秉之也是娶了那颇有家底的万烟红才因此发家的,不然偌大的贤阳,哪有他李氏之地,如何跟其他两家百年家族并驾齐驱?”
如此你一言我一语,外人如数家珍一般,而当事人毫不在意,只拍拍身上的泥土,若无其事地拂袖而去。
经过沈云瑶时,男子又回身返回,一双眼睛将少女上下打量了一遍,最后眼神停在胸前许久,又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便甩手走了。
沈云瑶初来乍到,但也不傻,浪荡子如此明显地在侮辱自己,哪能忍得了?她一个转身大步向前,飞脚一踢,只听一声惊叫,那李子笙摔了个狗吃屎。
“谁啊!”地上的男子撅着屁股爬起来,捂着摔青的鼻子,“谁!”
“我。”少女双手抱在胸前,眼神嫌弃地看着他。
围观人群时不时地传来嘲笑,只道无涯李氏的少公子,混到这个地步,真是丢死人了。
“如今竟然一个叫花子也能对我动手动脚了,哼!”男子又伸手摸了摸膝盖。
少女以为男子说完这话是要挥拳而上的,谁知转身却走了,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众人见没有热闹可看,也不欢而散。
沈云瑶独自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怅然若失,不知何去何从。
这里对整日提心吊胆、朝不保夕的永夜人来说,是梦寐以求的天上人间。长昼果然光明如斯,一派祥和,大家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在阳光之下,不必刀口舔血般讨生活。
如今她来了,她少时曾想带着所有人脱离永夜的梦想,此刻却变得有些无从下手。而她的家人,还在苦难中煎熬着。
她走了二三十里后,又返回醒来时所在的路口,身着灰麻布衣衫的男子在自己的小摊上正叫卖着孩童的小玩意。
飞宇哥哥是一定也进了悬门,不管什么情况下自己遇到危险,他都会奋不顾身,所以这次,他一定是来了。少女十分肯定地想,只是飞宇哥哥在哪里呢?
下午时分,日落西山,人间依然一片光明,她听到肚子骨碌碌地叫声,少女不自觉地摸了摸肚子,在永夜时,自己还不曾挨过饿。
只是就今日的观察来看,找了几十里没有见到猎物,人们都是用铜板在换取所需,至于这铜板如何来的,倒是没有观察出来。想想自己好歹在算是永夜当阳城的半个主人,怎么可能会在长昼活不下去,这简直是一个笑话。
刚想到这里,只听“哐当”几声,五六个铜板应声而落。沈云瑶抬头,只见一张好看的脸俯视着自己。
“今日出门,银子花的只剩这几个了,我见你在这坐了许久,去买点吃的吧!”
说话的人眼神柔和,牵嘴浅笑。
沈云瑶尴尬地站起来,看着眼前的女子,鹅蛋脸上皮肤白里透红,左脸颊中间还点缀着一颗痣,穿着青绿长衫,年纪似乎比自己还小,却是丰胸细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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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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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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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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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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