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的时候还是夏季,他还清楚地记着,微风吹过,鸟儿舒畅的感觉。
现在就已经到冬季了,大雪封山,村户们也出不去,只能靠着提前存好的粮食过冬。
只是,令余小洋疑惑的是,这里竟然也有春夏秋冬,有昼夜交替,有太阳和月亮。
所以一开始,他还是有点摸不到头脑?
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还是地球的古代?
抑或就是换了个地方,只是他变小了?
问题是,他手机浏览记录走得太着急,没来得及删!
没准,等他找到路出去,就能看到新闻里报的,月阳小区一男子失踪,警察在其手机搜索记录里发现......
别了,想到这,余小洋发现他其实也不太想家。
这大半年里,五色石没有一点反应,余小洋试了各种办法,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只能先放一放了。
当然了,他也没闲着。
在最开始,由于语言不通,所以余小洋只好伪装成一个还不是太会说话的小孩子。
这又不需要什么演技,装傻就行,余小洋最在行了,他还因此在初中表演节目时获了奖。
只不过他作为观众的老父亲有点脸臭而已。
小问题!
所幸,少年和老者都没有怀疑什么。
本来就是山里捡到的,又没家长过来找,他们就算是收养了余小洋。
这里的村民更是淳朴善良,可以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毕竟就这么些人,相互还都认识,东家长,李家短,王家媳妇不要脸的,谁不知道谁啊。
村里多了个虎头虎脑的萌娃,全都好奇、稀罕。
尤其是一帮闲着的大妈,没事就爱来对着余小洋摸搜摸搜的,毕竟现在的他,过于可爱,杀伤力太强!
余小洋好歹也是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又三年高中监狱教育,加上四年大学散养教育的流水线型人才!
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也算是基本掌握了这里的语言。
掌握语言之后,余小洋马上就开始了旁敲侧击的询问,也稍微了解了一些这里的情况。
捡到余小洋的那个威风凛凛的老人,其实就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头。
平常,他除了下地干活,就是去山里打点猎物。
离小山村不远,是一处田地,这是山里人自己开垦出来的。
山里通向外界的道路崎岖艰险,生活物资的取得非常困难。
为了尽量减少负担,山里的村民都会开垦些荒地种些粮食和蔬菜。
老头种地的技术不咋地,和陶渊明似的,草盛豆苗稀...
但他却是个打猎的好手,是村子里公认的第一猎人!
老头姓张,叫张大壮,从小在山里长大。
根据村里大妈的情报,张老头小时候是个开朗健谈的人,打小就跟着父辈去打猎,锻炼了一身好本领。
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张老头越长越壮,偶尔衣服被水浸湿,还会露出诱人的圣诞树,啧!那腰!那臀!还有那啥,衣服都挡不住!
等会儿,别误会,最后这几个感叹词是那几个大妈的原话,尤其那声,“啧!”太精髓了!
余小洋也想略过这段低俗的描述,但村里大妈聚在一起,主要就说这个,直接略过了,余小洋怕信息不完整。
也不得不说,女人,尤其是结了婚的女人,那聊天!
啧!男人比不上!
渐渐的,张老头各方面能力拉开村里同龄人的一大截。
他不甘心就这样在山里过一辈子,在他20岁的时候,就跟其他人辞别,自己下山闯荡去了。
他在外闯荡了能有三十来年,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须发斑白、沉默寡言,但依然很帅的老头。
身边还跟着一个7,8岁的小娃娃。
他和这个娃娃在村里一待就又是五年,这个小娃娃就是少年。
余小洋当时也好奇,想问这个张老头,当年是发生了什么事。
但张老头对这忌讳莫深,每次都要么沉默,要么起身走开。
没办法,余小洋也只能把这件事放在心底。
再说回少年,少年叫张远,是个哑巴,从未说过话,但他性格很好,每天都笑眯眯的。
少年长相清秀,对任何事也都很细心,做事井井有条。
平时家里的所有家务和张老头带回来的猎物都是他处理的。
做任何事都不紧不慢的,永远都是一副平静祥和的样子。
哪儿哪儿都好,就一点,可能是好奇,总喜欢偶尔弹一下小余小洋。
余小洋快烦死了!自己没有嘛?天天弹我的!
余小洋虽然身体是个小孩,但灵魂却是个21世纪大龄未婚青年。
女人碰,余小洋还能忍,男人?对不起!他受不了这个委屈!
他对少年多次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但没办法,余小洋这小胳膊小腿是无法反抗少年的。
所以他只能既委屈又悲愤的默默承受着,然后在心里将这一笔笔帐记下来。
发誓将来一定会还回来的!
说回正题...
余小洋之后又通过与村民的交流了解到,这个小山村位于一个叫灵鹤国的东北部。
这个灵鹤国是个中小型国家,在灵鹤国附近还有两个规模差不多的国家,一个叫魔狮国,一个叫宝石国。
三个国家互有摩擦,但也一直没有大的战争。
这三个国家各有千秋,魔狮国的武力是最强的,而宝石国是最富有的,至于灵鹤国则是武力也一般,财富也一般。
但正因为如此,灵鹤国反而奇奇怪怪的,综合实力变成了最强。
当然这都是村里人说的,具体怎样余小洋并不清楚。
但这也让他确定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当然,这些都是小发现,真正令余小洋兴奋的是。
这里有仙人!
几年前,还有仙人来这里收徒,只是遗憾的是村里的小孩没被看上。
失望的仙人们乘坐着一艘会飞的船就走了。
余小洋听了这个,自然是大喜过望。
超自然的力量,谁不向往?
余小洋现在最期望的就是,仙人能再来收次徒。
不只期望自己能有资格被村民口中的仙人收走,更是想能亲眼见一见那些仙人。
毕竟作为一个唯物主义的接班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你不让余小洋真正的看一眼,他还是不能彻底相信的。
。。。。。。
“老师,这个字怎么念?”
此时的余小洋正在村子尾部的一个破旧的小屋子里,指着一个复杂的字,向一个穿着灰白色长衫,中等身材,长相有点猥琐,并留着一绺山羊胡的中年人询问。
这个中年人叫赵有才,是个读过几年书的人,之前做过山下一个县城的师爷,也算是个见过世面的。
但是在做师爷的时候,他犯了个大错。
余小洋也问过,人家不说。
只知道赵师爷被发现的时候都快饿死了。
山里的人淳朴,看赵师爷实在可怜,就把村子里一处已经无人住的房子收拾收拾让赵师爷住下了。
又因为赵有才懂得读书写字,就让他把村里的小孩子一起教一下。
村里人平时打猎、种田得到的食物,都会过来送给赵有才一份。
就这样,他在村民的帮衬下,在这个村子里定了居。
张老头在捡回来余小洋不久,就也把他送到了这里,让余小洋跟着他读书写字。
而余小洋大多数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都是从这位赵老师口中得知的。
毕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赵有才的见识和对这里的了解要比村民知道的多得多。
余小洋也曾经问过他仙人的事,赵师爷回忆了一下,告诉余小洋。
以前的确是有过有神通的仙人来找过县令,让县令召集县里各家适龄的儿童,仙人要从中挑选弟子。
并且当时国都还发了公文,公文上的大意就是全力配合仙人。
县令当然是听令,召集了全县年龄合适的孩童,仙人最后带走了几个小孩,而带走的这几个小孩,赵有才就再也没见过了。
赵有才探过头,看向余小洋指着的字,捏了捏他下巴上的山羊胡说:“这个字念“诸”是指大家、各位的意思。”
余小洋点了点头,将这个字记住。
这个世界的文字,如华夏的文字一样,也是方块字,而且给了余小洋极大的熟悉感。
因为之前做游戏策划工作,很多游戏为了赶时髦,都不管不顾向里面胡乱地添加古代元素,也算耳濡目染。
这些文字在余小洋看来极其像华夏秦朝时的小篆,虽有些差别,但这种熟悉感却好似在告诉余小洋,他所想的是正确的。
赵有才捋着他的山羊胡,笑呵呵地看着余小洋,这个学生是令他最满意的。
其他山里的孩子要不非常贪玩厌学,要不就是愚笨木讷。
而余小洋不只好学,还非常聪明,更常常能举一反三。
凡事都怕对比,余小洋在其他孩子的衬托下,闪闪发光!
因为特别喜欢余小洋,所以赵有才经常给余小洋开小灶。
就像现在这样,已经是休息时间了,他还是愿意多教一下余小洋。
余小洋正在迅速地补充这个世界的知识,以期能够更加了解这个世界。
他已经跟着赵有才学习了这个世界的文字,以及稍许的社会背景。
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除了灵鹤国之外,其他地方的,赵有才也不是太清楚。
余小洋觉得如果想要更好了解这里的历史,只能以后去更大的地方才行。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他还从赵师爷那里听了许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神话故事。
这里关于人类起源,就有一个流传最广的故事。
传说:一开始这里荒无人烟,大地上只有茫茫的丛林和无穷的凶兽,有限的人类在夹缝中生存。
有一天,整个世界的天突然之间破开了。
接着从破洞中走出了一位位仙人,这些仙人在这里教授人们各种生活技巧,传播修真知识,这些被教授的先民,一代代繁衍壮大,最终占据了世界的主流。
这就是这个世界关于人类起源流传最广的传说。
说实话这个传说让余小洋很是奇怪,除了有很多矛盾之处,有些地方又简单的不可思议。
但现在想这些只能是徒增烦恼,他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先好好活下去。wWW.ΧìǔΜЬ.CǒΜ
在赵有才这儿上完课,余小洋就收拾东西往住处走去,可是在回去的路上,他却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正常这个时候,少年应该已经起火做饭了。
因为是村子,所以每家每户房子都会有烟囱,往常的话,张老头家的烟囱也应该冒起烟了。
而今天余小洋离远瞧,却看不到炊烟。
他感到有点不好,加快了步伐。
“难道说,和我想的一样!”
“就在今天!!!”
余小洋微微喘着气,焦急地跑了回来。
发现,
院子的大门,是大开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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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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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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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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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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