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和风暖阳知我意>第27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本来就是自己的错,下午上自习的时候,邹璇终于忍不住给薛潮写了张小纸条——对不起,上午是我态度不好,你别生我气了。

  薛潮读完纸条,看向邹璇,一脸诧异。接着在纸条上写到——你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情有可原,我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薛潮不生自己的气,邹璇可算把心放回肚子里了,不过对他的行为仍心存疑虑,她又写到——没生我气,那你老躲着我干吗?

  薛潮顿了顿,在纸上写到——我怕你尴尬。

  当知晓邹璇身体不舒服的原因时,薛潮不禁暗自责怪自己头脑迟钝,平时遇到试题什么的,他手到擒来,结果在这件事上居然蠢笨如猪。

  他又不是个刚上小学的无知小男生,结果却傻傻地根本没往那个最有可能的原因上想,邹璇本来就疼得厉害,这种事她哪好和自己明说,结果自己还傻呵呵地去追问。

  要不是赵嘉怡隐晦地说出来,他只怕到时候会更尴尬。

  薛潮想了想,还是在纸上写到——你还难受吗?还想要热水吗?

  邹璇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露出一丝尴尬。Χiυmъ.cοΜ

  薛潮不是拿她当哥们儿吗,她也可以把他当成闺蜜,这样她在和他谈论到这个话题时,才不会尴尬。

  她在纸上回复到——已经好了,那瓶热水真是太及时了,我当时就活过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了。

  薛潮写到——不用谢。别忘了,苟富贵。

  邹璇接到——勿相忘。

  把话说开了,两个人也各自上起自习来。

  邹璇这次来大姨妈也只有第一天感受到了疼痛,之后的几天就都没什么大碍了,不过那几天她还是坚持天天在家用保温杯装了热水带去学校。

  邹璇过后也没问薛潮那天的热水是怎么弄来的。

  这次痛经也给邹璇日后痛经埋下伏笔。从此以后,邹璇再也不敢在经期造次了。

  国庆放假前一周,各班班主任就给本班的学生带来了好消息,放假回来后大家就可以正常回到三中校区上课了。

  三中的学生感觉自己从未如此地想念三中校区,现在待的地方不仅环境差,连校外的饭翻来覆去地都吃腻了,就这样每天中午还得冲出校门去抢位子,

  本来要放十一长假就让人开心,如今更有盼头了。

  自高三开学后,平时周末邹璇和薛潮也没放松下来,依旧相约去市图书馆一起上自习,因此十一放假他们俩也打算如此。

  不过十一放假的前一天晚上,邹璇放学回家后,邹妈说想在国庆那天带她出去逛街。于是邹璇便马上给薛潮发了QQ消息告诉他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再去图书馆。

  国庆当天,购物街上人山人海。

  各家店铺卖力地打折促销拼业绩,邹妈一个兴起也没少给一家人买买买,直到买到两个人都拎不动了为止。

  邹爸不喜欢逛街,所以一开始母女俩逛街也没带他。可后来俩人实在是拎不动了,只能打电话把邹爸叫来当苦力。

  第二天,邹璇穿上新买的鞋子出门去图书馆上自习。

  从家门走到楼下的几步路中,邹璇隐隐感觉鞋子有些微微地磨脚后跟。

  其实昨天试鞋的时候她就觉察出来一点儿了,不过因为那感觉不算太明显,她又十分喜欢这个款式,于是还是叫邹妈给她买了下来。

  她以为新鞋多少都会有些不合脚,穿穿就好了。

  殊不知,试鞋时产生的这一点小小的不适,在她穿出门后开始被逐渐放大。

  骑车的时候还好,停好车后走向图书馆自习室的这段路,邹璇明显地感觉到脚后跟越来越疼了,估计肯定要磨出水泡了。

  果然,每个女生的脚后跟都是一部血泪史。

  邹璇也想过要不要踩着鞋跟穿鞋,但是这鞋子实在是太硬了,踩不动,而且这可是新鞋,邹璇多少有些舍不得这么糟蹋。

  后来邹璇发现,走路的时候踮着脚走,脚后跟不着地,好像就不会磨到了。

  中午去吃饭的时候,薛潮终于注意到了邹璇怪异的走路姿势。

  “你怎么了?”

  “新鞋,有点儿磨脚。”邹璇心塞道。

  “要不要紧,用不用去买一双运动鞋换上。”反正他们就在商场里面,买双鞋的话很方便。

  “不用不用,新鞋都这样,穿穿就好了。”邹璇连忙拒绝道。

  在她的认知里,新鞋磨脚是很正常的,因为以前也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后来多穿几次就慢慢合脚了。

  如果因为一双鞋磨脚就要再买上一双,那这双鞋怎么办,总不能就再也不穿了吧,那不是白买了吗。

  “可是如果真的很不舒服的话,脚是会被磨破的。”薛潮继续劝道。

  “其实也没那么疼,走路也没啥问题。”邹璇边说边恢复正常的走路方式,率先走到了薛潮的前面。

  逞强的结果就是,邹璇感觉脚后跟好像更疼了。她趁着去卫生间时候,脱下鞋查看了一眼,原来脚后跟上的水泡已经被磨破了。

  这回就算是再买一双鞋都没有用了,不踮脚走路都不行了。

  这事瞒不住薛潮,邹璇也没想瞒他,因为她实在逞强不下去了。

  薛潮扶着她在商场里找了个休息区,让她坐着等他一会儿。

  直到他回来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她才知道他是去给自己买创口贴了。

  “这附近有药店吗?”邹璇奇怪道。

  “这楼下有超市。”

  “哦。”

  贴上创口贴,邹璇感觉好多了。虽然还是有点儿疼,但最起码走几步路还是能撑得住的。

  怎料屋漏偏逢连夜雨。晚上和薛潮一起回家的时候,骑车骑到一半路的时候,邹璇只觉得自己越骑越累,车子沉重得很。

  “等一下。”邹璇无奈喊了薛潮一声,随后停了下来。

  “怎么了?”薛潮应声停了下来。

  邹璇下车将自己的自行车检查一番。

  难怪骑不动,原来竟是后车带漏气了。此时,后车带瘪瘪地挂在车圈上。

  薛潮也发现了:“瘪成这样,看来是不能骑了。这大晚上的,修自行车的应该也收摊了了。”

  要不是在大街上,邹璇真想仰天长啸。

  “你说我今天出门前是不是应该看看黄历。”邹璇自我调侃道。

  如果是平时遇到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推着车走回去,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正好就赶上她脚后跟被磨破了,走不动路。

  邹璇异常心烦意乱,一时间什么办法也想不到。

  “也不算太糟糕,你没发现我今天换了一台自行车吗。我爸和他的朋友组织了一场绕城骑行,他把我的自行车给骑走了,所以我今天骑了这辆过来。正好,我这车有后座,我可以载你。”薛潮提议道。

  “你载我,那我的自行车怎么办?也不能就扔在这半路上吧。”

  邹璇很宝贝自己的这辆小自行车,早些年偷盗自行车的很猖狂,邹爸邹妈都被人偷过自行车,就这样把自行车放到路边她可不放心。

  “我骑车载你一只手扶把就行,另一只手扶着你的车把,这不就带着你的自行车一起走了吗。”薛潮轻松说道。

  “不行!”邹璇表示强烈反对,“那样实在太不安全了,这绝对不行!”

  虽说她以前在马路上见过有人那样骑着一辆车带着一辆车,纵使那个人没载人,但是这种行为还是太危险了。

  “不会有事的,你得相信大哥的车技。”

  无论薛潮怎么说,邹璇都不同意。

  邹璇决定自己推着车走,大不了踮着脚慢慢走。

  “这样好不好,我们找家店铺帮忙寄存一下,然后你明天再把它推回去,怎么样?”薛潮又提出一个方案。

  邹璇想了想,这方法好像不错。

  薛潮说干就干,找了家店铺进去,跟人家店主一番沟通后,最终把邹璇的自行车寄存在了那里。

  出来后,薛潮向邹璇拍了拍自己的后座,“来吧。”

  邹璇一脸懵,不知他是何用意。

  “上来啊?难不成你还想走回去,这可还有一半的路呢。”

  对哦……

  邹璇看了看薛潮自行车的后座,呆呆地问道:“你这自行车后座的最大载重量是多少?我不会给你坐塌了吧?”

  “不能,你才多点儿重量,我这后座驼个两百斤的都没问题。快快快……”

  真的吗?

  邹璇思维混乱间被薛潮催促着坐上了他自行车的后座。

  “扶稳了。”

  “哦。”邹璇抓住自行车后座与前座相连的细杆。

  按理来说她应该扶着薛潮,但是她实在不知该扶他哪里。

  她忽然想起电视中男生带女生骑自行车,女生都是抱着男生腰的。可如此亲密的行为,她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的。

  “扶好了吗?”前面薛潮背对着邹璇问道。

  “扶好了。”

  薛潮回头看了一眼,质疑道:“我觉得你这么扶,坐不稳的。”

  “可以的,你骑吧。”

  薛潮也没和她争论,踩着车蹬就骑了出去。

  迎面吹来的风有些凉,但有薛潮挡在前面,邹璇也没怎么被吹到。

  邹璇冷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坐上了薛潮的自行车后座。

  她长这么大,除了邹爸的自行车后座,她还没坐过别的男性的自行车后座呢。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暧昧的行为,即使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邹璇依然觉得自己脸颊滚烫。

  薛潮骑车很稳,眼下的速度和他平时的速度相比已经不算快了,只是邹璇觉得那速度不慢。

  “你能不能慢一点儿。”邹璇对着前面的薛潮大声道。

  这条非机动车道上来往的不只有行人,还有时不时超越他们的自行车、电动车。

  每次他们穿梭其间时,邹璇都怕自己会碰到对方,总是下意识地想躲。殊不知她这一动,也会影响到薛潮对车把的控制。

  “不能再慢了,再慢就真的控制不住平衡了……哎,你别老动啊。”

  “我不动我怕碰到他们呀。”

  “不能,你放心吧,不会碰到别人的,我心里有数。”

  话虽这么说,可邹璇心里还是紧张。在她的空间感官认知里,那就是会碰到别人的。

  但薛潮都这么说了,她也只能听他的,一动不敢动。她的手因为抓细杆抓得太紧,已经勒出了红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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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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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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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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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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