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和风暖阳知我意>第1章 中考后
  曾经有朋友问过邹璇一个问题,假如有个人同时爱着两个人,那么他应该选择哪一个?

  邹璇当时回答说不知道。

  朋友告诉她,应该选择后爱上的那个人。

  邹璇不解。

  随后朋友解释说,因为如果这个人真的那么爱第一个人又怎么还会爱上第二个人,所以第二个人才是真爱。

  细想之下,邹璇觉得朋友说得有道理,可她实在想不通,人怎么会同时爱着两个人?人只有一颗心,如果真的发自内心地去爱一个人,哪里还有多余的情感去爱其他人。

  年少时的邹璇在看到三角恋剧情时,虽不懂情爱,却依然知道自己喜欢哪个人物,相比于主角们的犹豫不决,作为局外人的她,能够坚定不移地站定自己喜欢的cp,而且每每和小伙伴儿们讨论的时候还要争论上一番。

  也许正是因为她不是剧中人,所以永远无法体会那种纠结。

  ————

  邹璇的家乡S市是北方的一个大城市,地处内陆,四季分明,生活水平中等。她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

  她的家庭只是这世上万千普通家庭的其中之一,她的父母都是普通职工。

  20世纪末,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只生了她一个女儿,她们这一代不同于父母那一代兄弟姐妹众多,她们这一代人被官方称为独生子女。

  按照老人的话说,作为独生子女,她们独自一人享受来自家庭的全部关爱,但是作为独生子女,将来也要承担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重担,所以实在说不好作为独生子女是优点多还是缺点多。

  从小到大,邹璇在班级里不是最优秀的那一个,也不是最末尾的那一个,她没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既不会得到老师的青睐,但由于其老实安分的性格,也不会讨老师嫌。因着性格和善,邹璇和同学相处得还是挺融洽的。

  直到现在,对邹璇来说,关于中考的事依旧历历在目,毕竟那也是她人生中的一次高光时刻。

  明明还没到盛夏,可那一年的天气格外地热。临近考试的那几日,天忽然阴了下来,却没下一滴雨,也没有一丝风,闷热闷热的,让人忍不住流汗。

  为求稳妥,考试的前一天,邹璇先去探查了一遍交通路线,然后将考场所在方位牢牢记在脑中,最后把需要带好的证件和文具进行了反复的确认。

  邹璇不是天生的细心性格,相反,小时候的她的的确确是个大马虎,按邹妈的话说她什么都丢,零钱、坐垫、红领巾……丢的那些东西她是记不全了,不过东西丢得多了,她自己也讨厌那样的自己,于是下定决心,将这个坏习惯给硬改了过来。

  考试那天以防出现堵车等意外,邹璇早早就到了考场,当天邹爸因为要加班,于是由邹妈陪同她去考试。

  考场大门口满是人山人海的家长和考生,邹璇记得当时的自己也穿了件红T恤,倒也不是她迷信,就是单纯想图个喜庆和吉利。

  老师们也全到考场门口给考生们加油打气,不时地还会提醒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这样的氛围很快感染得人神经紧绷起来。

  邹妈本想在考场门口等到女儿考完试出考场,可邹璇心疼自己老妈,坚持让她先回家,毕竟考场外面也没个休息的地方,邹妈在这儿等着,也只是活受累。

  邹璇还告诉邹妈即使考完试也不必再赶过来接她,因为她考完试会自己坐公交车回去,她这么大的人完全不需要接送。好在邹妈最后还是乖乖听了女儿的话。

  刚考第一科的时候,邹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紧张得连拿笔的手都微微颤抖。不过一答上卷子,她很快便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无暇再顾及其他了。

  考完第一科之后,就像是完成了一个任务,邹璇已隐隐有一种正在慢慢解脱了的放松感。

  这一次,她没再为难自己马上去对答案,反正都考完了,对错已经不重要了,索性就完全抛到脑后,之后再全身心地投入下一科考试中。

  直至所有的科目全部考完,邹璇只觉得整个人身轻如燕,心情异常畅快。

  邹爸邹妈也照顾了她放松下来的心情,没追问她考得如何,反而大方地给了她不少零花钱鼓励她出去玩,和其他同学聚会。

  邹爸邹妈不想邹璇去上离家太远的高中,所以当初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让她报的都是本区的学校,这样离家近些,也无需住校。

  等到成绩出来的时候,连邹璇自己都没想到她这一次竟然能够超常发挥。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自己能考上本区的普通省重点高中——八中就知足了,哪怕自己的成绩达不到八中的录取分数线,能拿到指标到校名额也是好的,当初邹爸邹妈也是这个想法。没想到最后她竟拿到了本区最好的省重点高中——三中的最后一个宝贵的指标到校名额。

  直到录取通知书到手,她才真实地感觉到自己是真的考上了三中,邹爸邹妈也没想到女儿能考上三中,他们俩比当事人还开心,果断给女儿买了一部手机,作为她考上三中的奖励。

  至此邹璇总算拥有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

  其实上初中时,班级里已经有一些同学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当时她很羡慕,也尝试和邹妈提议想要一部手机。不过邹妈认为她所在的班级里同样也还有人没有手机,并扬言如果全班每个同学都有手机,那就也给她买。

  邹璇知道爸妈不给她买手机的原因是怕影响她的学习,就像她们家连电脑也没有。wWW.ΧìǔΜЬ.CǒΜ

  在那个时候,虽然电脑还没有普及到每一户人家,但还是有很多人家拥有电脑,她知道她有好几个同学家里都有电脑。不过电脑她是不敢奢望的,只盼着能有个手机就够了。

  邹爸邹妈管得严,所以邹璇根本不敢像班里一些同学那样,偷摸儿去网吧上个网什么的。

  邹璇的小姨家里有电脑,每当她放假时,她可以去小姨家里小住一段时间,这样就能玩上一阵儿电脑。即使时间短暂,但她也觉得很快乐。

  那时的手机还都是非智能机,手机造型特别多,有直板的、翻盖的、划盖的、触屏的。那时的触屏手机和现在的触屏手机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那时的触屏手机只不过是其屏幕可进行点击触碰操作,功能上并不智能。

  邹妈带邹璇去商场,一番挑选下,邹璇选了个划盖手机,她当时只是觉得使用手机时一划一收的操作特别酷。

  当手机划开盖时还有个音效,是那种电视里宝剑出鞘的声音,这音效后来还被同学多次调侃——邹女侠又拔剑了。不过后来在学校时她就不得不关掉手机上的所有音效了。

  对邹璇来说,拿到手机,最高兴的是终于能登陆自己的QQ号了。邹璇之前有一个QQ号,因为久不使用,所以被官方给注销了,后来她再次申请了QQ号后都是让小姨帮忙时不时地登陆一下。

  现在她终于能自己随时随地登陆QQ、使用QQ了。彼时,使用手机登陆QQ还是通过JAVA系统,电话卡一个月只赠送几十兆流量,不过用来上网完全够用了,她一般上网也就是用QQ聊天而已。

  邹璇上小学那阵QQ还没普及,同学之间都是靠座机联系彼此的,毕业后写上一张同学录,给彼此留下自己的一些信息。后来随着手机的普及,使得座机渐渐被取代,而小学同学因为毕业后大家失去了彼此的联系方式,而逐渐再也没有了联系。

  到了初中,同学们彼此间都会加个QQ,也许两个人当初上学时的关系并不十分亲密,也许分开后也没打算要联系,但是依旧会相互加个好友。

  随着初中毕业,往日里少年间的诸多往事也都随风消散。终是该聚的聚,该散的散。

  除了高考后的假期,应该就是中考后的假期最长了,但是这一个假期邹璇完全没闲下来,因为补课占据了她大部分的时间。

  邹璇听同学说,高中课程的难度会有很大的提升。她心里清楚,以自己的成绩,去了三中也是个凤尾,比她学习好的同学都这么努力,她又有什么资格懈怠。

  因此,纵使她很懒,但还是本着笨鸟先飞早入林的原则,决定跟其他同学一起去补课。

  那时的初高中补课和小学补课不太一样,小学补课大多数补得是课外内容,因为课本上的东西,大家上课都能学到,没必要提前去补,谁要是会些超出课本上的知识,就会特别牛,还能去参加各种竞赛,而初高中补课正相反,补得都是课内教材上的内容。

  补课班的课程是可以自选的,既可以补全科,也可以补单科。于是乎,邹璇决定从自己的三个弱项——数学、物理和化学下手,好好补补。

  炎热的夏天,坐在狭小闷热的补课班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的声音,老是叫人昏昏欲睡。老师所讲的内容对邹璇来说更是如同天书。老实说,邹璇并没有很好地吸收这些知识。

  大班补课就是这样,老师到点上课,到点下课,多一分钟都不会逗留。上课期间他们不停地输出,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理会下面的学生是否将知识全部输入脑袋里。

  邹璇唯有拼命地记着笔记,这样就好像自己的补课费没有打水漂。她甚至安慰自己,不管怎么样,听了一遍也能混个耳熟,等到了学校再学一遍的时候,她的基础一定会更扎实。

  相比于自己恍如置身云里雾里,邹璇发觉自己的同学都比自己的领悟能力要强得多,她在无形之中感到亚历山大。

  假期总是过得太匆匆,时光飞转,转眼来到八月中旬。因为到了学生去新学校报到的时间,并且学生在开学前还要参加军训,所以补课一事暂时告一段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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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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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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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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