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锦西二十年>第三十章 新开始
  天气寒冷。

  6点40分,姚超从家里出发,经过滨海南路、人民医院门口、西山大酒店,然后原路返回,正好5公里,需要40分钟。

  跑完步会在早餐店买好一家三口的早餐,他和妻子的早餐比较固定,一般都是皮蛋瘦肉粥和包子,女儿娇娇的饭比较麻烦,每天的粥和小菜不能重样,还要一份需要排队几分钟的牛肉饼和茶叶蛋。

  如果没有买上指定店家的早餐,就会一天都不理他,买上了也不会理他,只是会多看他一眼。

  姚超知道女儿最近和他有些矛盾,有几次还找到了警察,都是生活琐事所致,妻子小心翼翼的向他道歉,他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些可笑。

  娇娇是他的女儿,他是娇娇的父亲,父亲怎么会生女儿的气呢?无论娇娇做什么,他都会永远爱她,永远都不会生气,只要她健康的活着就好。

  开始晨跑的时候,妻子有些惊讶,但没说什么。

  姚超原来对健康并不在意,也没有运动的习惯,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突然发现家很重要,想要让这个家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就要有个健康的身体。

  “嘭”,身后有人摔了一跤,因为疼痛发出了低低的呻吟声。

  姚超回头,是个高挑的女人,正坐在有些湿滑的路面上,手撑着地想要努力站起来。

  他走过去,扶住女人的胳膊,把她拉了起来。

  “谢谢谢谢!”

  女人一边道谢,一边取下耳机,里面还在播着节奏混乱的歌曲。

  “跑步的时候不要分心,容易出事。”

  姚超看她能站立,就想离开,除非必要,他不想和婚姻外的女人有接触,以免麻烦。

  但这个女人抬起头,又把口罩拉下来露出整张脸的后,他愣住了。

  这个女人他认识,肖美蔷,同住在一个小区,还是个警察。

  女儿娇娇似乎很喜欢她,在自己的小记事本上写过她的名字,对于一个4岁的孩子来说“蔷”这个字很难写,用拼音代替,“警察”也是用的拼音,还在本子上写了想要见肖美蔷的话。

  娇娇只有四岁,观察力很好,甚至还记录了肖美蔷出现在小区的时间。

  姚超不理解娇娇为什么会喜欢警察,他想不通,也知道娇娇不会对她说实话,只能阻止娇娇,一个成年人想要阻止一个四岁的孩子,易如反掌。

  他也想过再搬家,再给娇娇换一个幼儿园,随后又取消了这个念头,这个幼儿园收费贵到离谱,但是管理严格,只要他能控制接送时间,娇娇就不会见到肖美蔷。

  只要再坚持一个星期,他就不用这么累了。

  他心里清楚,这段日子一直有人盯着他,但肯定什么都发现不了,和之前一模一样。

  现在,肖美蔷居然出现在了他面前,这个狡猾的女人,一定会把他精心打造的生活毁掉。

  肖美蔷抬起头,看清了姚超的脸,一双眼睛毫无波澜。

  邓局和老文的人都在盯过他,毫无破绽,非要说异常,就是控制欲太强了。

  事无巨细,无论是对妻子还是对女儿娇娇,像大部分家庭那样,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丈夫、一个服从性很强的妻子,只是女儿似乎并不乐意,总是给姚超找点麻烦,但他似乎甘之如饴。

  工作上,姚超也没有任何的异常,除了安静的干活,几乎不和人打交道。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很正常,没有一点点异动。

  肖美蔷也想过暗地调查,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没有必要。

  两边都知道了对方,又有可能随时都是最后期限,不如单刀直入。

  姚超表情冷漠,一副从没有见过她的样子,但扶她的那只手微微紧张了一些,使得他胳膊上的肌肉也微微隆起。

  肖美蔷知道他这三十年资料,一直都是个平平无奇的人,普通家庭、普通长相、普通性格、普通生活,唯一不普通的是有一个很不错的青梅竹马,还有一个活泼机灵的女儿,也就是他现在的家庭成员。

  如果没有这个家,他就会消失在人海里。

  “我见过你,你每天早上都来晨跑吧?我和你一个小区。”

  肖美蔷一边说,一边看着姚超的神色。

  姚超微微一愣,他从没发现肖美蔷跟在自己身后。

  “我看你很喜欢跑步啊,几年了?”

  姚超摇了摇头。

  “没多久,去年我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就决定跑步了。”

  这和资料上的信息对上了,去年姚超因为喝酒胃出血,住了一个星期的院,生过病知道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倒也说的过去。

  不过,看姚超的体型,怎么也不会是刚刚开始锻炼的人。

  资料上姚超读的职高,毕业之后就当了气焊工,技术平平,毫无亮点;每日的消遣就是喝酒、打麻将;出院之后就一直在家休息,没有上班;直到今年5月,去了飞天汽车养护,还是气焊工,工资待遇也没有提高。www.xiumb.com

  肖美蔷看了看姚超,他的山根左右两边都很干净,眼球也是正常状态,但资料上显示,姚超从高中时开始近视,平时会配戴眼镜,没有做过近视手术。

  有一句话,十个焊工九个黑,一般从事焊工的人长期与金属氧化物打交道,工作时辐射很强,造成皮肤氧化,会在手臂上脸上一块一块的斑。

  肖美蔷看过姚超之前的照片,晒得黝黑,脸部出现了不同大小的斑点还有细纹,袖子高高撸起,露出了有些胖的胳膊。

  但此时的姚超的肤色白皙,身材紧致,与照片上几乎是两个人。

  姚超感觉到了她的视线,把口罩往上拉,遮住了脸,匆匆道别就往小区的方向跑。

  肖美蔷看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

  “我是警察,有事可以来找我。”

  姚超听到这句话,心情烦躁,脚下一滑差点摔一跤,他一路没停,直冲向家,打开门看见妻子赵芸正在给娇娇梳头,才想起来今早忘了买早饭。

  “对不起,我忘了买早饭。”

  娇娇回头,看了看他有些慌乱的神色,又看了看他空着的手,没有说话,只是转过头。

  赵芸看了他一眼,赶紧说道。

  “没事,昨晚上我买了面包,现在烤了就行……”

  她很快给娇娇梳好了头发,然后进了厨房。

  娇娇不满意今天的辫子,又拆开了,但她不会梳头,费力的很。

  姚超讨好的凑过去,轻轻的给娇娇扎了个马尾,一抬头就看见娇娇正在镜子里瞪着他。

  “对不起,我忘了买早饭,你想要什么?爸爸买给你。”

  娇娇继续瞪着他。

  “我要我爸爸。”

  姚超心往下一沉。

  “我这个爸爸不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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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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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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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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