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凉椅上的张山换了一下姿势,狠狠的吸了一口手里的烟杆,脑袋有点昏沉沉的:“咱们也得搬走呀,可是...就靠我们爷孙俩,走不出那云滇森林呀。”
“云滇森林很恐怖吗,阿爷?我听大春哥哥说过,云滇森林有妖怪,是真的吗?”
“那小子听谁说的?”张山又吸了一口烟,整个人现在有点飘飘然的感觉了。
“我也不知道,大春哥哥说云滇森林的深处有一种名为狍鸮的妖怪,叫起来的声音跟小宝宝的哭声一样。”蛐蛐双腿使劲一蹬从张小柒的两指间挣脱出来,再一蹬直接跳到了张山的裤腿上,张山条件反射,一巴掌就拍了下去,直接把蛐蛐给拍扁了。
“啊!阿爷,你把我的蛐蛐拍死了,你赔我蛐蛐!”张小柒撒娇的爬到了张山的身上,一下子扯掉了张山下巴上的几根胡茬,痛的张山一整个人从凉椅上翘了起来。
“哎哟,你这臭小子!”
张山举起手中的烟杆作势要打,不料张小柒一溜烟就跑到了院子的大门前,冲着他做鬼脸。
张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也没计较,旋即又倒在了凉椅上,左手缓慢的晃动着烟杆,嘴里哼出沙哑的小曲儿,顿时感觉眼皮很沉,在蛐蛐声的围绕下,一股困意袭来。
“阿爷真没意思,这会儿就又想睡觉了!”
张小柒撅起嘴巴,不开心的推开门走出院子,跑到隔壁屋的院子前才想起平日里和自己玩得很好的大春已经离开了这里。
张小柒盯着手里的一只草叶编成的小马,这是大春送给他的。
“大春哥哥的梦想是走出滇野,做一位骑着骏马,快意江湖的大侠,”张小柒蹲在路边,双手将小马举过头顶:“可是小柒只想和阿爷永远在一起......”
“是吗,和我这个阿叔在一起怎么样啊?”
“咦!阿叔你怎么来了?”张小柒闻声一下子就从地上蹦了起来,满面惊喜的看着从镖局赶过来的张群。
“当然是来找你玩的呀,小柒。”张群宠溺的揉了揉张小柒的脑袋,张小柒连忙抬手阻止张群的手,嘴里还念叨着“这样会长不高的”这样的话。
“阿叔倒不想你长高,真希望你永远是一个小孩,天天都这样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样子。”
“我才不要,我要快点长大,那样我就可以保护爷爷了!”琇書網
张群看着张小柒抬头挺胸,踮起脚尖的样子轻声笑了笑:“那阿叔以后老了也想依靠你,可不可以啊?”
“没问题的阿叔,把你的后背交给我!”张小柒双手握拳,在身前挥舞了几下,他说的这段话是过去张群给他讲述的走镖时发生的故事。
张群单手捂额摇了摇头,不过叔侄俩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消失过,不过时间紧迫,张群也没再和张小柒打趣,而是推开了小柒家的院子门,扯着大嗓门叫醒了已经昏昏入睡的张山。
张山爷孙俩的东西很少,把来帮忙收拾的张群都惊呆了,这哪是搬家呀,根本人直接走了就行了是吧。
只见他们爷孙俩一人背了一个包袱,就张山的手里多抱了一个盒子,其他被褥啥的都没有带。
“您们爷俩倒是简单。”
张群摇了摇头,走过去想要接过来张山怀里的盒子,却被张山直接拒绝了。
“这可是老子这些年攒的宝贝,你小子可别想动!”
“啊是是是,我不碰我不碰,”虽然嘴上说着不碰,但是张群的心里好奇,因为张山过去可是滇野城出了名的采药人,那元滇森里的名贵草药,只有他找得到:“那我能问问里面到底是啥吗?”
只见张山哼了一声,径直从张群的身边走过,张小柒吐了一下舌头紧随其后,只留下张群一人在那杵着,整个人都凌乱了。
说到采药人,过去没有鬼患的时候,滇野城的百姓们大多都是以采药、打猎为生。
因为云滇森林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条件,生长出了很多市场上流通的灵药,甚至不少品质上佳的珍贵药品,也造就了滇野城盛极一时的采药行业,同时也助长了城市和百姓的经济收入。而张山,滇野城万千采药人中的一个,并且是比较突出的那一个。
张山,年龄已有八十,是滇野城内出了名的采药人,过往每一次进入云滇木林总能带回不少让很多人都求而不得的珍贵灵药,几年前隔壁家孩子大春生病,急需一种珍惜灵药,可是整个滇野城也少有知道那种灵药的生长习性和生长所在,还是张山冒着可能遇见走尸的风险,深入云滇森林,找到了那一味药材,救了大春的命。
其实清早大春一家人离开的时候也过问了张山是否愿意和他们结伴离开,彼时张小柒还在睡梦之中,张山拒绝了他们,然而最重要的是,少有人有张山明白,云滇森林的危险。
过去的云滇森林,光是其中的飞禽走兽就已经很是让滇野人头疼了,况且现在更有月丘国侵袭过来的走尸,它们可比一般的飞禽走兽难对付多了。
走尸,顾名思义,其实就是能够行走的尸体,它们在死去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人类的意识,但是它们的尸体却依旧残留着身为动物的嗜血和野性。
它们会对无论男女老少的人类、动物进行无差别的攻击,会撕咬、吞食他们的血肉。
最重要的是它们还会感染人类、动物,即使有人能从它们的围堵、撕咬中侥幸逃生,可是只要被它们咬到了,这个人也会在一刻钟后变成和它们一样的走尸。
也因为其会感染人类的特性,也导致了滇野城的守城士兵虽然在每一次侵袭中都击杀了大量的走尸,但是自己这方也会有不少士兵被感染,转化成较之普通百姓更加凶猛的走尸!
而且在杀掉了众多走尸之后,它们尸体的处理也是滇野城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将它们埋入土地之中会污染土地,将它们堆积在一块进行焚烧,也是不妥,因为焚烧它们的尸体会产生一种气体,闻过的人类也会因此被感染。
最后滇野城的城主南怒河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将这些尸体堆入空间法宝中,然后再将空间法宝毁掉,那么里面那些走尸的尸体也会泯然于虚空之中,这样做的后果没有人知道,况且这样做的成本,对于滇野城来说已是重负,而朝廷的援助也毫无音讯。
镖局的车队已经驶出了滇野城门一大截了,负责队尾的张群致敬了留守的将士们,因为无论走尸怎么肆虐,滇野城内守到最后的,一定是这些坚强的将士。
张山抱着怀里的盒里,身子靠在马车的车窗旁,满眼都是这座离他逐渐远去的滇野城,他的家。
老张,其实无论是在走尸侵袭滇野城之前,亦或是之后,在这座城活到了这个岁数的他,都是不会想要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直到四年前的冬夜,屋里的柴火用完了,哆嗦着身子起身去院子拾柴火的时候,听见了自家院子外孩子的哭声。
张山推开院子大门一看,一个裹在襁褓里,满脸通红,衣衫被血染红的小孩,被冻得哭声都十分微弱了。
张山把头伸出门外左右张望了一下,却没有看见任何其他人的身影,况且冬天的夜本就又冷又黑,没有办法,张山只好先把孩子带回了屋里。
家里没有孩子合身的衣衫,他就把自己前日子找城里的裁缝刚做的新衣把孩子裹了个圆,然后抱着孩子在炉火前坐了好一会儿,孩子才终于没哭了。
张山呆呆的望着孩子圆滚滚的大眼,小小的鼻子像是白玉雕刻的一样,不禁走了神,回想起了自己过去的一生。
年轻的时候城西的媒婆给他牵过线,做过媒,可是从小就爱往山里钻,喜爱灵药的张山在与人交际方便就是个呆子,所以说的媒都没成,倒给城西的媒婆整得险些失去工作,被说笑的人叫做了“没婆”,也就是没老婆的意思。
后来张山也觉得不妥,还专门上门给媒婆道了歉,支支吾吾的在别人门前说了半天,直到掏出了自己在云滇森林采的两株灵药,媒婆才原谅了他,只留下了一句“你这样下去会孤独终老的”后,就没请张山再进屋喝杯茶了。
自此之后张山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入林采药,一个人回家吃饭。
当时当他看着怀里的孩子时,他心中那座孤独的冰山,直接就融化了。
从此那个小孩就一直跟在了张山的身边,张山专门找了城里的算命先生给孩子算了一卦,取了名,就叫张小柒。
也正是因为张小柒的出现,改变了张山一直以来的想法,为了小柒的未来,他们爷孙俩无论如何都要走出这云滇森林,离开这座他生活了八十年的滇野城。
隔壁大春的父母也是同样的想法,对于他们家的大春,他们也不想他继续待在这滇野城,继续和他们上一辈人一模一样,甚至更加危险的人生。
“哪怕不为了你自己,你也得为了小柒这个孩子想想啊?”
“或许你已经半身入土,可是小柒还有未来,他以后不应该生活在这样的地方。”
于是张山就找上了他那个远房侄子,张群,他是城里镖局的人,他所在的镖局若是有机会出城,那么就也是张山爷孙俩离开滇野的机会了。
今天,就是张山等了很久的,来之不易的机会了。
他静静的望着已经逐渐消失在地平线后的滇野城,张小柒坐在他的身侧,好奇的打量着头戴斗笠的洛鸿兄妹二人,他们两人的斗笠上都挂着薄纱,看不清他们的样貌。
不过洛灵和张小柒一样,斗笠下的她同样正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张山们爷孙俩。
只有洛鸿和张山,前者对他们兄妹的前路担忧、迷茫,后者则是对故土的不舍、忧伤。
“前方进林,山路复杂,切记跟紧!”
车窗外的阳光逐渐被云滇森林茂密的树冠遮挡,两座雕像出现在马车两侧窗户的外面,一个是仙风道骨的老者,一个是朴素平凡的农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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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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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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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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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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