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小的时候,我害怕下雨天,因为天会打雷。每次我都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这个时候,你就会过来抱着我,哄着我睡觉。”
“我爱你,妈妈。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虽然你不止一次的骂我是个累赘,是个拖油瓶,但是你曾经亲口对我说过,我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会永远疼我的。”
“没事,我一点都不感觉到疼。你的巴掌扇我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上面都是老茧,那是你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的。所以,我不怪你。”
“可是你为什么要抛弃我,为什么要丢下我一个人......”
“我没有爸爸了,也没有妈妈了......”
当李乐晴再次看到小毅的时候,小毅脸上的表情是又哭又笑,仿佛有很多话,要讲给她听。
红肿的眼睛,满是悲伤的小脸,让李乐晴心疼坏了。
张开手,轻轻的将小毅拉到自己的怀里,用自己的右手,缓缓的拍打着小毅的后背,她也希望,这些,能缓解小毅心中的伤痛。
一滴紫色的泪珠,从小毅的眼眶里落下,滴落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姐姐,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不是我记不起来回家的路了,而是我的妈妈已经彻底把我给遗忘了。
她以前打我,骂我,我都不怨恨她,因为我知道,她是我的妈妈,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可是她不该把我忘掉,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飘荡着,因为这样,我就成了真正的孤儿了。”
小毅的话,让她再也抑制不住,鼻子一酸,脸上开始变得湿润。
“小毅乖啊,你在妈妈梦里遇到的那些事,姐姐也已经看到了,姐姐理解你的心情。
但每个人,都要面临死亡。我们有出生的那天,就要有死亡的那天。你不是孤儿,你还有妈妈,虽然她对你不好,但你还有姐姐呀?姐姐会把小毅当做是亲人,亲弟弟那样,我会心疼你,会保护你,会记得你。”
“姐姐,可是我还是想有自己的妈妈。”
“唉,但是你也看到了,你妈妈现在嫁到了别人家,有了新的孩子,姐姐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难道你想让姐姐去打你妈妈一顿,替你出出气吗?”
“不要不要,”闻言小毅挣扎着坐直了身子,带着哭腔,紧紧抓住李乐晴的胳膊,“姐姐求求你了,不要打她,她毕竟是我的妈妈!”
“那你想怎么做呢,小毅,告诉姐姐。”
“我也不知道。姐姐,你不是接引人吗?我见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心愿也已经了了。我也可以安心的离开这个世界,去往我该去的地方了。
只是,姐姐你能不能过几天再把我送走,我还想陪陪自己的妈妈。
她看不见我,但我可以看见她,以前妈妈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现在妈妈过的这么幸福,我替她开心。”
提起自己的妈妈,小毅的内心,是无比复杂的。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严重的事,妈妈却还要打自己?
为什么不听自己的解释,就动手教训自己?
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唯一的妈妈呀。
还是小孩子的他,没有成年人那么多的仇视和怨恨,也不懂太复杂的感情世界,更不会像某些原生家庭不幸的人,到了成年会揭露诋毁自己的原生家庭。
“那行吧,小毅,我尊重你的决定,如果你这几天想陪着你的妈妈,那你就去吧,姐姐在镇子上多住两天,不会离开,会等着你的。”
想着这可能是小毅最后的请求了,李乐晴实在是不忍心将之破坏。
虽然脑海中有一股声音,在提醒自己,现在就可以送小毅离开这里,去他该去的世界,但她还是于心不忍,答应了小毅的要求。
小毅又离开了,这次,他继续回到了王红的梦里,选择去亲眼目睹他的妈妈,生下第二个孩子,也就是他的弟弟之后的每一天。
那个小娃娃,身上流淌着和他差不多一样的血,可以代替自己,陪妈妈变老。xǐυmь.℃òm
一个人呆坐在床上,李乐晴擦干净眼泪,又用水洗了洗自己的脸。
洗完脸回来的路上,脚底下好像踩了什么东西,身子都踉跄了一下。
弯下腰,从床底下,捡起一颗紫色的水晶珠子。
水晶珠子呈暗紫色,又有点透明,可以看到晶莹的内部没有一丝杂质。
形状是一滴眼泪的样子,从珠子上,李乐晴可以感受到小毅存留的气息。
她想了想,猜测应该是小毅刚才抱着自己流泪的时候,从他的眼睛里掉下来的眼泪汇集成的这种东西。
虽然不知道这颗眼泪制成的水晶珠子有什么作用,但她还是郑重其事的把它放到自己的包里,好好的保管了起来。
如果小毅真的离开了,这个珠子,就是她对小毅最后的念相了。
还陷在梦境里的王红,感到非常的不安。
该死的,自己好像又梦到了以前在小岭村的生活。
那段时间,是王红整个人生的最低谷,是人生中不能承受之重。
第二天一大早,生物钟按时把王红叫醒。
小心翼翼的坐起身子,穿好衣服,生怕惊动了床上躺着的老公和儿子。
尽管动作轻微,男人还是受到影响,醒了过来,看着在一旁梳着头发的王红,男人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小声的说话。
“你怎么又起的那么早?孩子现在又不用去上幼儿园,你还不多休息一会儿。要是等到孩子以后上学了,有你辛苦的。”
“说什么胡话呢,照顾你们爷俩,本来就是我的责任。”
“我这不是心疼你吗?起来这么早,还要给我们准备早餐,要我说,去镇子东头的油条老侯那里买点油条吃得了。”
“外面的油多不健康!还是自己家里的饭,吃起来干净卫生。再说了,外面买饭多贵啊,自己做饭还便宜,我们趁年轻得攒点钱,将来好留着给金豹上大学用。”
“行吧,你这个当妈的,比我这个当爸的,心疼孩子。弄的好像金豹不是我亲生的一样。”
“小样!我做饭去了,你再陪金豹睡一会儿吧。我吃完饭就骑三轮车去村子里收猪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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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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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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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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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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