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难受,我想妈妈,你知道我的妈妈去了哪里了吗?”
李乐晴给了小毅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又转过头来,询问起了这个老奶奶。
“奶奶,请问你知道小毅的妈妈去了哪里了吗?她为什么不在这里住了呀?”
“唉,老孙家的儿媳妇,也是一个苦命人。先是老公因为肝病,去世了。
然后是自己的公公婆婆,也在她老公去世不到半年,因为承受不住,先后去世了。
最后是她唯一的儿子,又被人贩子拐了去。
后来,老孙家儿媳妇改嫁到了镇上,就是镇子大集上摆摊卖猪肉的老余家。
听说她嫁过去一年多,又给人家老余家生了一个儿子,日子倒是过的比在我们小岭村甜还多了。”
甜还,是当地的方言,就是暖人心,舒适的意思。
“谢谢你啊,奶奶,我就不进里屋了,我去镇子上,找小毅妈妈去了。”
简单客套了两句,李乐晴就追着匆匆离开的小毅的身影,跑了出去。
“小毅!小毅!”
在李乐晴的眼中,小毅每迈出一步,就是好几十米远,很快就消失不见。
回镇子的路上,没有车子,李乐晴只好咬牙小跑,尽量的追着小毅。
跑了有二十分钟,实在是累的跑不动了,她坐在路边刚割完小麦的小麦地头,喘着粗气。
感觉肺都要炸了。
“妈妈不会改嫁的!妈妈和我说过,要是捉迷藏我没有被找到的话,我就胜利了!妈妈就会带我去买肉肉吃!”
“妈妈不会不要我的!”
“我要我的妈妈!”
消失的小毅,又忽然出现,声嘶力竭的对着李乐晴怒吼,声音越来越大。
仿佛是喊的声音越大,他的妈妈就越不会不要他。
几十分钟后,终于是喊累了,小毅眼泪汪汪的,扑到李乐晴的怀里,大声呜咽。
“乖啊,小毅。你的妈妈没有不要你。她只是一个女人,丧夫又丢失了你这个唯一的孩子,为了生活,只好再次嫁人。
她还是你的妈妈,谁也抢不走。”
“真的吗,姐姐?”
“是的,听话,姐姐这就带你去找妈妈。”
休息够了的李乐晴,拉着小毅的小手,朝镇子上走去。
找了几个人打听,今天正好是镇子上的大集,镇上的猪肉老余两口子,就在农村大集上卖猪肉。
李乐晴走到大集的时候,远远的就望见,一家卖猪肉的小摊,一个三十多不到四十岁的壮年男人,正乐呵呵的给一个客人称量猪肉。
旁边是一个稍显丰腴的女人,正在和旁边的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说话。
孩子有点淘气,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到处乱跑。女人满脸慈爱的紧跟在孩子后面,手里抓着孩子喜欢吃的零食,哄着孩子吃零食。
她的丈夫送走了买肉的顾客,回过头来,和女人和孩子乐呵呵的说着话。
看起来和谐极了。
而女人的眼中,全都是丈夫和孩子,从她的神情中,能判断出,她过的的确是非常满足。
“妈妈变胖了,没有以前那么瘦了。
她也变得爱笑了,不像是在我们家那样,整天愁眉苦脸。
那个躺在她怀里撒娇的小朋友,看来就是她和叔叔的儿子吧。
真好,除了我,妈妈终于又有了一个新的,属于她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再次见到妈妈,小毅非常渴望妈妈怀里的温暖,但是眼前和谐美满的一幕,让他感到胆怯。
小心翼翼的走到自己的妈妈面前,试着用手触碰了一下自己的妈妈,小毅的手,从女人的身体穿过。
很显然,她的妈妈和其他人一样,看不见他的存在。
在妈妈面前,以往稍显幼稚的小毅,变得成熟了许多。
他转过头,满脸失落,却强忍着伤心,对李乐晴说:“姐姐,为什么妈妈也看不见我?”
李乐晴有点不忍心,只好从包里掏出来小毅身上的尼龙绳,晃了晃,把小毅收到了尼龙绳里。
上前两步,走到猪肉摊前,摊主,也就是小毅妈妈的再婚丈夫,张口问道:“要猪肉吗?今早我刚宰的,肉新鲜着哩!”
“我不买猪肉,我是小岭村来的,想找你老婆说会儿话。”
“王红,你们小岭村的人,来找你拉呱!你先别管孩子了,过来!”
男人扭头冲老婆吆喝一声,又冲李乐晴憨厚的笑了笑。
“你是?”
突然听到小岭村这个名字,王红有些疑惑。
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是自己以前嫁人的村子。
都已经好几年没有专门说过这个村子了,记忆都有点模糊了。
“你好,你是王红是吧?我们去一边说话,可以吗?”
“去一边说话?在这儿不能说吗?小孩子正是调皮的年龄,一会儿离了妈妈就不行。”
“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一句两句的说不清楚。”
带着审视骗子的目光,王红和自己的老公打了个招呼,又嘱咐孩子不要乱跑,然后跟着李乐晴来到三十米远,没什么人的地方。
“你是谁?你说你从小岭村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www.xiumb.com
“是,我的确是刚从小岭村过来,但我也的确不是小岭村的人。
不过我今天是专门过来找你的,刚刚我在小岭村,得知你改嫁到了这里。
我没有其他意思,如果这些话,让你感到不舒服的话,请你见谅。”
“哦,改嫁倒是没什么不能说的,我男人也知道,现在这社会,哪个村子没有离婚和再婚的。”
“我想说的也不是这个。冒昧问一句,请问你是小毅的妈妈吗?”
“我的儿子叫金豹,你找错人了吧?”
“我的意思是,不是刚才那个孩子,而是你以前在小岭村时候的儿子。”
“哦,原来是这个呀。对,我以前的确是有一个儿子,叫小毅。”
“后来呢?请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个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后来发生了点意外,都怪我光顾着打工去了,没顾得上看好孩子。孩子被人贩子给偷走了。”
谈起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王红的眼睛,有些发红。
脸上带着悲切的神情,好像心里也很难受的样子。
“不过你又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些消息?还有,你打听这些事做干什么?”
“是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我遇到过小毅,他非常想你,所以托我来问问你,你还记得他吗?”
“不可能!你说谎!”
王红的反应,非常出乎李乐晴的预料。
瞳孔放大,眼睛有点充血,有些不敢置信。
眼球又有些闪烁,王红低了下头,仿佛是有点不敢看李乐晴的眼睛。
也许是自己的反应有些大了,王红用手擦了擦脸颊上流出的眼泪,沙哑着嗓子,对着李乐晴哭诉:“小毅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知道我有多想小毅吗?
我整晚整晚的睡不好觉,都是对小毅的想念!
我好自责,好后悔,都是我的错,没看好孩子,才让小毅被人贩子给偷走了!
我该死!”
听到这些话,本来内心就不够坚强的李乐晴,眼睛也湿润了。
注视着王红的双眼,李乐晴神志一阵模糊,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幅从未经历过,却异常清晰的画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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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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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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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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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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