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海贼:我,红发,世界公敌>第7章 大名之殇
  红发忽然想笑,难不成正是光月寿喜烧的无能表现,又借着重病的由头,才让黑炭大蛇放了他一马。

  之后乔装成天狗山飞彻,躲在山上做手工。

  那如果找到他,岂不是就能获得二代鬼彻来玩玩。

  嗯,这个可以有。

  连儿子被煮都不敢出现的老鬼,就不能让他过的太舒服。

  “船长,这两把刀我凑合着用吧。”

  “叫什么?”

  “分别叫银钩镰,和白鳞。”

  红发一看,两把剑都是白色。

  银钩镰的剑刃有银灰色的勾纹装饰,白鳞则好似蛇鳞般一片片连绵覆盖其上。

  “都是良刀的品质,不过你是因为颜色才选这两把刀吧?”

  “船长果然厉害,一眼就看出来了,是不是很漂亮。”

  刀是用来战斗的,要那么好看干嘛。

  反正自己喜欢就好。

  就跟老婆一样,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

  本克·宾治和猛士达也乐呵呵地找到趁手的兵器。

  不过红发接过猛士达手上的刀后扔掉,“我给你准备了叫二代鬼彻的名刀,属于大快刀二十一工的。”

  “哟西。”

  “猛士达说太好了,问在哪里?”

  “离开前,我们会找时间去给你抢过来的。”

  猛士达高兴地翻了个筋斗。

  红发握着格里芬,轻轻抚摸。

  这里哪把刀都比不上他,刀上既有副船长雷利的谆谆教诲,也有船长罗杰的野蛮历练。

  区别于铃后的传统,格里芬代表的是意志的传承,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未来。

  而不是我为你选好了人生,你必须从一而终。

  红发注意到龙马的棺椁上,有幅已经很模糊的石板画。

  是一个武士在战斗的场景。

  莫非就是龙马斩龙传说的描述?

  但那个龙的造型很奇怪,作为一个曾经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红发更愿意称之为飞船。

  龙马在雷电交加的环境中,飞身斩落一艘巨型飞船。

  简直太分裂了。

  持刀武士和基于科学技术的飞船,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产物。

  很难想象会有交集,更别说发生战斗了。

  也许与八百年前的历史有关。

  “船长,这里有幅画,有点像那个时夫人。”本克·宾治说。

  “不是像,应该就是。”

  也许光月时跟龙马在八百年前认识也说不定,不过已经是八百年前的八卦。

  想吃瓜也吃不了。

  如果伊姆真是八百年前活下来的老不死,倒是可以碰面时问问他。

  半天后,众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万世之墓。

  雁过拔毛的红团只带走几把名刀,其他的都是普通人所拥有的,就留着作为他们死后的财富吧。

  来到外面,发现狛狐倒在万世之墓边缘,奄奄一息。

  “哟哟哟。”猛士达跳过去,像在对狛狐说话。

  狛狐浑身是伤,睁了下眼,又闭合上了。

  “猛士达,要不要人人果实·幻兽种·大入道形态。”

  本克·宾治一愣神,哪来的果实?

  “他想知道化为人形后,长的好看吗。”

  “嗯,跟只大马猴似的,一脸花妆,但是没有毛发,还可以吧。”

  宾治摇摇头,“船长,猛士达是有品位的剑士,没有毛发不符合他的审美。”

  那只剩下人人果实·老实人形态了。

  乔巴人形时浑身长毛。

  猛士达细心地给狛狐擦了下血迹,并开始熟练地包扎。

  原来这猴子会疗伤啊,红发还从没见到过。

  “喜欢就把他带着,当宠物养着吧。”

  猛士达很高兴,本克·宾治只好把狛狐扛起来。

  “还真是惨啊。”

  劫道桥附近尸横遍野,把白雪染成红色。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却没有见到霜月牛丸和阿修罗童子。

  不是吧,两个和之国的顶尖高手没打赢奎因?

  “你们总算回来了。”阿修罗童子哆哆嗦嗦的声音传了过来。

  之后就看到他从桥底下爬上来。

  不知道是被打下水,还是自己藏到桥底。

  “真没用。”斯内克嗤笑道。

  “本来我们快赢的,结果炎灾烬也忽然出手,才被他们打败。霜月牛丸被抓走了。”

  阿修罗童子注意到狛狐,说道:“你们把他带出来做什么,霜月牛丸让他看守万世之墓,这样对他也安全些。”

  “已经没必要看守了。”红发说。

  看着大包小包的红团,阿修罗童子瞬间傻眼。

  为什么我会秒懂他的话。

  其实阿修罗童子当盗贼那会儿,也没正儿八经的做过大案,毕竟九里当时特别穷。

  但总归算是在盗贼体系中浸淫过,所以对红发的话领悟的很迅速。

  “既然已经这样了,不如我带你们去花之都抢个够本。”阿修罗童子咬牙切齿地说。

  红发眼泛金光,握着阿修罗童子的手不放。

  “好兄弟,没说的,便宜黑炭大蛇和凯多,不如便宜我们红团。”

  到目前为止,红发已经至少在五六个岛屿藏有宝藏。

  伟大航路很多人组团追杀他,都以为他居无定所是为躲避仇家。

  其实都是为了完成抢劫–藏宝–守护–花销–抢回来,这个完美的闭环。

  既然黑炭大蛇帮忙把财宝都收集起来,那就省得到处奔波。

  ……

  兔丼。

  贝克曼带着耶稣布,拉基路在工厂收集海楼石子弹。

  耶稣布拿起一颗,噔的一声,子弹就掉到地上。

  “麻耶,真的会浑身无力,像贤者时刻那样。”

  “笨蛋,戴上手套不就好了。”贝克曼说。

  他们自顾自地拿,拉基路自顾自地吃。

  而工匠们,则毫无抵抗地躲在一旁。

  “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们的。”拉基路吃着肉,口齿有些模糊地说。

  “你们快跑吧,管理者已经报告给新任将军,很快就会派人过来的。”工人悄悄地说。

  “来的人强吗?”

  “很强的,有许多以前效忠光月家的黑道老大和武士,现在也已经转投到新将军的麾下。”

  贝克曼咬着烟说道:“难怪没有大名投降,恐怕是黑炭大蛇想斩草除根吧。手下全都投降了,大名投不投降还有意义吗。”

  之前贝克曼几人也目睹了兔丼爆发的战争。

  几乎是一边倒,黑炭将军府的势力摧枯拉朽般地解决掉兔丼大名。

  说不定,等下来处理工厂事务的,也是那班人。

  黑炭能迅速掌握和之国,跟中层阶级的投靠,应该有分不开的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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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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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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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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