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穿越:病娇弟弟一直觊觎我>第10章 狗剩
  一家人安静的吃完饭,周氏和吴氏收拾碗筷。杨老爷子突然想起什么,对着三儿子说:“老三呀,我忘记问你了,你上次去王家怎么样呀。”

  杨开信一听到他爹提起王家,就一肚子火,脸色也跟着不好看起来。

  “上次王大富不是在村里说他家狗剩救了我们家月儿,我们杨家忘恩负义,都没有收到过杨家的谢礼吗?”

  “本来那几天月儿的情况就不好,我们不是都没想起来吗?但是听到他那样说,我就拿着东西去了。”

  “谁知,那王大富家对我送的粮食不感兴趣,坚持问我要银子,我当时身上只有五十多个铜板,只好都给他了。”

  “啥玩意?你还给他钱了?”老二杨开义听了大叫。

  “老三,你也太老实了,都是一个村的,你送的那些粮食都值几十文,他王大富还有脸朝你要钱?”

  “哎,当时周围有很多人看着,他一直在那里说杨家忘恩负义,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杨开信无奈的说。

  “可是,狗剩也吃不到三叔你送的那些粮食呀。”9岁的杨继明突然开口了。

  众人一听继明的话,顿时一阵沉默。

  杨惜月这会才想起这个狗剩是谁。

  狗剩大名叫王金,是三岁那年被王大富两口子从外面抱回来的。大丘村大多数人家都是丘和王这两个姓。

  王大富这一支也跟王家族长有点关系,不过自从他爹死后,王家人就管不了他了。

  两口子整日里游手好闲,成亲多年,一直没有孩子。有一天,两口子突然从外面抱回来一个小男孩,说是捡的。

  尽管村里人都不相信,因为这年头男孩子怎么可能随便就可以捡到。但是,因为也没有人来找,所以村里就没有人管这件事。

  王大富两口子先前还对狗剩不错,连给孩子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他们希望这个孩子能给他们带来财运。

  但是没多久,王大富老婆朱氏怀孕了,十个月后就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叫王宝贵。王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两口子对王金越来越厌恶,连名字就取了个小名叫狗剩。不过,农家人取个贱名好养活也是有的,所以村里人渐渐就忘记了他的大名。

  狗剩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家务,砍柴,挑水,洗衣服这样的活,大冬天还穿着单衣。

  但是尽管这样,王大富一家越来越不满这个孩子。随着王宝贵越长越大,狗剩就成了一家人的出气筒。不是打,就是骂,要不就是关进柴房不给饭吃。

  村里有些人看不过眼了,就说这两口子。但是人家直接一句,看不惯你带回去养,反正是买来的,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这个时候村里人才知道,狗剩居然是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

  但是都是一个村的人,谁家也没有说有余粮,就是有善心,怎么可能白白养一个男孩子?

  而且,谁知道真买了这孩子,你王大富会不会讹上人家?

  所以最后都不了了之。

  但是,就在这样的条件下,狗剩居然还平平安安的活了下来。

  杨惜月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孩子救了她。记忆中杨惜月只远远的看到过这个孩子。

  因为原身嫌弃他脏,于是看到他就远远的躲开了。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一双黑漆漆的眼神,眼里满是防备和敌意。

  她记得狗剩那孩子跟六岁的继平差不多高吧?居然能把她从水里捞出来。她真觉得他俩命都挺大的。

  杨惜月正想着,杨老爷子开口了:“东西和钱给了就给了,反正再怎么说狗剩都是他们养大的。”

  “继明你是不是经常在村里碰到狗剩?以后啊,做饭多做一个人的量,剩下的一份继明你拿着,看到他了就偷偷的给他。”wWW.ΧìǔΜЬ.CǒΜ

  “爷爷,为什么不直接把他叫到家里来吃饭呢?”杨惜月对那个孩子很同情,听到杨老爷子的话就开口问。

  “可不能这样,那王大富两口子就不是个好相与的,他们要是知道谁家给了狗剩一口吃的,非但狗剩吃不了东西,而且我们家也得惹上那家子不要脸的。”

  “所以村里善心的人家,也就悄悄的给点东西。”奶奶丘氏说着。

  杨惜月理解的点点头,那么麻烦,还是偷偷的给吧。

  杨惜月自从那天起来和大家一起吃过饭以后,她也不整天躺床上了。

  起来洗脸刷牙吃完饭就在院子里走走,走累了就靠着墙壁休息,有时候还帮她娘打下手,尽量锻炼自己的身体机能。

  前世她就是先天心脏病患者,每天作息规律,心态平和,从来不会大喜大悲。这几天,她渐渐的适应了杨家的生活。

  杨家人的生活也很规律。

  夏天起的都比较早,而且不是农忙时节。吃过早饭,杨老爷子就带着两个儿子下地干活了,一直忙到中午才回来,下午凉快的时候才出去。

  偶尔杨老三还自己跑到山上去打只兔子回来,一家人打牙祭。杨家三兄弟中就他的武艺比较好。

  杨开礼武艺还行,杨开义就只是学了点皮毛,所以一般杨开义也不会到山上去添乱。

  杨家的女人就在家里收拾家务。丘氏并不是那种苛待儿媳妇的恶婆婆,而且杨家的三个媳妇性子都还行,都不是那种掐尖要强的,所以相处的还算融洽。

  三个媳妇一般轮流做饭,不过,很多时候二婶吴氏都要抢着做,因为她嫌弃另外两个妯娌做饭不好吃。

  老实说,喜欢吃的人估计厨艺都应该不差,反正二婶的厨艺确实在这个家还不错了。

  杨惜月这几天没事就到书房坐坐,找点书看。幸好原身是识字的,要不然还要费心解释她怎么会识字,虽然有些字跟现代有差异,不过,大体都能认出来。

  以前杨惜月就经常跑到书房看书,所以家里人都不觉得奇怪,这样方便了杨惜月。

  大南朝在杨惜月看来有点像古代宋朝的平行时空。男女穿衣都是以清雅轻便为主。

  基本上都是上身中衣,下身长裤,外面套着褙子,“褙子”有长有短,农家人干活一般是短的,不过像她爹和她大哥穿的都是长的。

  女性有的时候下面还穿着“百迭裙”,裙门对着正前方,方便干活。头上还包裹着头巾,显得干净利落。

  这里的人喝茶习惯也跟华国的宋代差不多,都是把茶碾碎了直接冲泡,虽然是野茶,但对于农家人来说,也别具一番风味。

  不过,大南朝的粮食和蔬菜种类比大宋朝多多了,除了水稻和小麦,像明朝后期才出现的玉米、土豆、红薯、辣椒等都可以看到,而且在现代常见的蔬菜这里也有。

  杨惜月真是大为震惊,她这会才真正感受到这个时代不是她熟悉的任何朝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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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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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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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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