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瑜一手拿着冰激凌一手拿着手机,对着手机舌战群儒。
“我不相亲,我也不结婚!”
“你都这么大年纪了,再不结婚更没人要了。”手机对面是个中年女人,苦口婆心地劝着。
林子瑜翻了个白眼,可惜对面看不到,她被气得不清,深吸一口气:“那你说,结婚到底有什么好处?”
“你结了婚就有了依靠,就像你现在,自己一个人住不孤单吗?”
林子瑜脸皮抽了抽,不孤单,她可一点不孤单,一个人生活好得很,反正一定比每天要工作,照顾孩子,还要伺候公婆的已婚女士过得好,她想着,哪怕一个人孤独终老,也要比与一个错误的人结婚要好。
凭什么女性到了一定年龄就一定要结婚?为什么女性的社会价值完全取决于生育价值,如果女性的社会价值只剩下了生育价值,那么何苦让女孩子读书,何苦让女性独立意识觉醒?难道不是当女性读书的限制被放开的那一刻起,女性的命运就该掌握在她们自己的手里吗?
女性的价值从来不是只体现在生育方面。
她刚要张嘴反驳,眼前一花,手机掉在床上。
半晌,在电话中人的呼唤下,林子瑜终于反应过来,她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一眼时间,长出一口气:“妈,我还有事,先不和您说了。”
……
“这是哪?”林子瑜上一秒还在和她妈妈辩论结婚的益处和害处,她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去写一篇名叫《论结婚的利与弊》的论文了,转眼就到了一个黑黢黢的树林,怎么看都不正常。
四周都是高大的落叶乔木,笔直得像是要捅破天,整片森林都充斥着一股压抑到极致的氛围。
林子瑜原本是坐着的姿势,这会坐在草丛里,柔软的草叶像针一般刺向她裸露的皮肤。
“穿越,我这还是身穿。”她环顾四周,最终得出这个结论,毕竟她现在身上还穿着家里那套睡衣,而且没穿鞋。
林子瑜扔掉已经化了一半的冰激凌,拍了拍身上沾的土和草叶子,站起身来,打算离开这个树林。
这树林黑黢黢的,像是凌晨日出前的那种黑,并不是没有一丝光线,却让人由衷的心里发凉,最重要的一点——树上光秃秃的一片叶子都没有。
林子瑜是从草丛里起身的,她一个将近一米七的人坐在草丛里都险些被淹没,看见草丛的茂盛程度,可是树上却一片叶子都没有,这很不对劲。
同一片森林,草和树是却像是过着两种不同的季节……
林子瑜没有贸然行动,她不知道该走向哪里,树林里静得出奇,只有她踩在草上发出的沙沙声。
一瞬间,她冷汗直冒,终于想起了一直被自己忽略的一点——这树林里一个活物都没有!
虽然她没办法根据植物确定现在的季节,但单以温度来看,这个时空所处的季节显然不是冬季,假设现在是夏天,那么树林里会这么安静吗?
林子瑜回想起农村老家的生活,她们家屋后有一小片树林,夏日里一到晚上就会此起彼伏得地响起这种虫子的叫声,如果有人进入树林,必然会引来大量蚊子的光顾,所以夏夜的树林是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的。
鸡皮疙瘩爬了她一身,她有一种预感,天亮如果还是走不出这片树林,那么将会发生很不好的事情,她不敢去赌微乎其微的幸运,只好随意找了一个方向,闷头朝那个方向走去。
到了如今这个境地,她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林子瑜没有去贸然往草地上踩,她不知道茂盛得能覆盖住她小腿的草丛里藏着什么,只好挑着露出地皮且相对平坦的地方踩。
即便如此,她的脚还是受伤了,她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石头,石头上锋利的棱角划破了她的脚底。
她被迫停下来,脸色有点不好,脚上的伤口有点深,万一得了破伤风……
“还是先出了这个树林再说吧。”林子瑜心想,她从睡衣下摆撕下一块布,把脚包了又包,才终于勉强止住血。
伤口在重力的挤压下不断发出不堪重负的警告,林子瑜忍着疼痛,瘸着腿机械地往前走。ωωω.χΙυΜЬ.Cǒm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体会到人鱼公主的感觉。”她自嘲地笑了一下,脚底伤口疼痛,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
天已经越来越亮了,太阳还没露头,林子瑜已经感觉到了气温的上升,她看着近在咫尺的小镇,加快脚步向前走去。
出森林的一瞬间像是走出了一个结界,外面火红的夕阳铺满了半边天,绚丽又沉默地给每一个角落覆上不详的血色。
林子瑜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她转头朝树林看去,发现树林上的天空是同她眼前如出一辙的红色。
就像她还没有出树林时见到外面同样灰蒙蒙的天空一样。
林子瑜把目光转向身旁小镇的建筑,古色古香,纯木制,看样子这并不是一个科技发达的世界。
也不知为何,这个小镇的街道上同样没有一个活物,远处一家纸扎店还支着摊子,摊子上摆了几个纸扎的童子和动物,不像要收摊的样子。
林子瑜原本放松一些的心再次揪了起来,这个小镇诡异得可怕,可是她该往哪走呢?
她漫无目的地顺着街道走向小镇的中心,一家客栈引起了她的注意。
客栈的门还开着,林子瑜目光转动,看向客栈内,令她惊喜的是,客栈内的人穿着的服饰她很熟悉,T恤,牛仔裤,是现代装扮!
“你好,请问一下……”林子瑜走进客栈朝其中一个现代装扮的人问到。
“想问什么,二十积分一个消息,童叟无欺!”那人下意识答到,转头看到她的装扮,眼里流露出一丝嫌弃,“没积分别来打扰我。”
林子瑜迷茫地站在人群里,觉得自己好像误入鸟群的一只鸡,一句话都听不懂。
所以是他们都一起穿越了?她迷茫地想着,但此情景似乎又不像,毕竟大家都游刃有余的样子,所以她到底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呦,你在这呢,找你半天了都。”
林子瑜只觉得脖子一紧,一只强壮的手臂搭上了她的脖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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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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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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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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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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