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出是一出,萧权这就身形一闪,咻地消失了。
远远地跟着萧权的圣人,发现没了萧权踪影,顿时气急败坏,他一手扫向旁边的草,徒手把草毁了一大撮。
跟到这里把萧权跟丢了,就是前功尽弃。
最气人的是,圣人还不知道萧权去何地,干何事。
圣人举目四望了片刻之后,最终还是没能确定萧权去往何处。
也就意味着,下一步该如何做,圣人失去了目标。
左想右想之后,圣人不得不就此作罢,决定先找一个隐蔽之地,把身体养好,把实力提升起来,然后再找萧权算账。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圣人的实力提高,到了能与萧权匹敌的层次,他可以直接杀去京都。
眼下,就暂且让萧权跟颜婆婆斗吧!
无论是谁输了,对圣人来说都是好事。
想到这里,圣人的双眸充满了嘲讽之意,他冷哼一声,道:“萧权,等着瞧吧!”
半柱香时间后,萧权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m.χIùmЬ.CǒM
他嘀咕道:“老祖宗,无名山是这儿吗?”
按照诛神印说的,大概半柱香时间,萧权琢磨着,应该是这儿了吧。
诛神印出身昆仑山,对昆仑山有种天生的亲切感,它能感应得到哪里属于昆仑山领地。
可这里,它没有感觉。
萧权就纳闷了:“我可是按照您说的方向走的,时间上也差不多对应,不可能不是吧?”
言毕,萧权便举目四望,这一看,他也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据诛神印说,无名山上千年前便是一个无人区,按道理来说,早就长成了原始森林,从外面看去,定然是参天大树排着队长,树高林密才是啊。
可萧权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土堆似的小山丘。
这也算了,这些小山丘还不是光秃秃的,就是跟光秃秃相差不远,一点都没有原始森林该有的样子。
是的,哪怕是一座稍微长得像样点的山,也没有。
诛神印沉声道:“方向不会出错,是不是你还没到目的地?”
言外之意就是,你继续往前走吧。
闻言,萧权便只好依照诛神印之言,继续寻找无名山。
这时,萧权看见远处有个身影在动。
咋一看,是个樵夫。
诛神印说,无名山方圆几十里都荒无人烟,就连个砍柴的人也没有吗?
更何况,看这些山头,有的也只是稀稀疏疏一些杂柴,樵夫砍柴也该找个树多之地吧?
这荒郊野岭的有人,就是件不正常之事了。
樵夫似乎也察觉到身后有人,他转过头来,眸光惊讶地看着萧权。
就在他看清萧权的那一瞬间,他不由拔腿就跑。
即便是隔得远,萧权身上那肃杀之气,仍旧是够震撼人心的。
更何况萧权衣着得体,长得也高大健壮,却出现在这里,一定不是寻常人,一定不是正常事。
要是同样遇上个樵夫,樵夫还会上前去唠嗑几句,可遇上萧权这样的人,不第一时间撒腿跑,就来不及了。
见状,萧权身形一闪,便拦在樵夫面前。
这下更把樵夫吓得够呛,还没等萧权开口说话,樵夫就吓得两眼一闭,摇摇欲坠。
萧权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这般吓人。
想不到啊,他堂堂七尺男儿,长得能如大同公主之眼之人,竟把一个樵夫吓得晕了过去,真是罪过。
自己闯的祸,还得自己来弥补。
眼疾手快的萧权,赶在樵夫倒地之前,伸手把他给捞住了。
于是乎,两个大男人,略显暧昧的场景这就产生了。
引得萧权极其不舒适,于是乎,萧权顺势把樵夫给扶直了,然后找了一棵树,让他坐下来靠着。
本想着找樵夫打听一下无名山,如此看来,萧权这计划是要落空了。
他低眉打量了这樵夫一眼,此人皮肤黯黑,长得也粗壮,是个货真价实的樵夫没错了。
可萧权觉得奇怪的是,他为何要到这里来?
而且他身上并没带砍柴的工具。
他总不能是到这儿来散步吧?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萧权觉得这樵夫,要么是精神不正常,要么就是有什么事,让他非跑这一趟不可。
想到这里,原本还在琢磨着,是要把樵夫留在这里,还是等他醒来再走的萧权,忽然下了决心。
本来他考虑要不要留下,是因为他担心有野兽出没,伤害晕倒的樵夫。
如今他决定要留下来,是因为他想知道这樵夫,来这里所为何事!
当然,萧权还不能让樵夫知道他还在这里。
于是萧权找了一个视觉不那么好的地方,躲了起来,等樵夫醒来。
只有让樵夫觉得萧权已经走了,他才会肆无忌惮地干他该干之事,萧权才能得到更真切的真相。
.........
.........
大魏京都皇宫,大殿上。
皇帝之言一出,惊了众人一脸。
怎么会是他?
皇帝怎么可以如此重用他?
白起本就出身卑贱,他能成为牧云州将军,已经是皇帝对萧权天大的偏爱了。
区区昆仑奴,能成为一方将军,已经是祖上几辈坟头冒青烟之事,已经是白起的巅峰了。
没想到,皇帝还如此重用白起?
群臣知道,皇帝此法是赈灾之良策,可白起他能担得起这件事吗?
他不过是萧权的护才,跟在萧权身边打过不少架罢了。
在群臣的眼里,护才除了打架,便没有别的本事。
护才之间的区别,不过就是谁打架厉害罢。
白起能被皇帝破格升为牧云州将军,不过是沾了萧权之光。
可以说是,萧权一人得道,他身边的鸡犬都升天了。
可白鹭洲赈灾不是打架,群臣是真的怀疑白起这方面的实力。
别到时候事情没办漂亮,还反过来搬起石头砸了朝廷的脚。
到那个时候,那烂摊子可就难收拾得多了!
退一万步来说,白起要是有这个运气,把赈灾之事办漂亮了,他毕竟是萧权一手培养起来的人,这功劳,可又得算在萧权头上了。
成与不成,都是群臣担忧之事。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他们不赞成去赈灾之人,是白起。
其中一位大臣站出来,略显激动道:“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皇帝不动声色,道:“为何不可?”
这群老古董,自己不愿去,皇帝挑选的人不让去,想干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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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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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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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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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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