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好虽有勇有谋,毕竟还年轻。
那些诸侯王能独霸一方,并且有谋反的打算,必然是有几分把握,做了周全的准备的。
姜还是老的辣,防着点,小心点总没错的。
甄好知道萧权担心什么,他笑道:“知道,萧兄不必担心,我自由保命之法。”
毕竟这世上像萧权这般的高手没几个,而能轻而易举地打败甄好的,也就只有萧权这样的高手。
诸侯王再厉害,也不及时萧权一半,哪能那么容易给甄好带来危险。
即便甄好寡不敌众,他还有上乘的轻功,保命没问题。
闻言,萧权道:“如此便好,但切记,切莫大意,一切小心为上。”
安全永远第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些道理甄好自是懂得,他点了点头,道:“萧兄放心白便是。”
言毕,甄好便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即刻启程回牧云州。
就这样,萧权打发了两个总是嫌自己太过无聊之人。
让两人的精神终于有所寄托。
时光就这样悄悄流逝,斗转星移间,便是第二天。
远在千里职位奥的时柳看着萧权这边的回信,嘀咕道:“他奶奶个腿,原来千里传音之术还这么苛刻,非功力深厚之人用不得?”
嘤嘤嘤。
练功最是辛苦了。
但是,既然萧权让她练,辛苦也得练。
从此,时柳踏上了练功之路。
莲香楼虽然已经恢复了营业,可不知为何,经国王宾天一事,生意大不如从前。
这一带,莲香楼名气是最大的,莲香楼尚且如此,其它酒楼就更加地惨淡了。
如此一来,倒也给了时柳空闲去练功。
看着回信,时柳跟玄鱼一样不明白萧权为何叫她不要打草惊蛇。
但她觉得萧权这么做总有他的道理,所以时柳只能照做,只能暗中留意西域的动静,如有异常及时跟萧权汇报。
与此同时,蒙骜静悄悄地溜进了西域。
他虽然特意换了一身西域的服饰,可他那张脸在西域人眼中具有极高的识别度。
不仅如此,他说话的口音也跟西域人很不一样。
这就让蒙骜不能明目张胆地打听鸣仙山的位置。
人生地不熟的,蒙骜得堤防一下问路之人是圣人的人,又或者是明泽的人。
若是真那么不幸运,遇到这些人,可就打草惊蛇了。
所以,蒙骜到附近的村子里,向那些村民打听鸣仙山的方向。
此时的蒙骜,正处于距离鸣仙山比较远的一个村子里。
这里的村民长年就待在这里,从没出过远门,哪里知道什么鸣仙山哟。
蒙骜满心欢喜地去问路,却问了个寂寞。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他有想过直接问萧权,可这么点小事,他想想还是算了,自己想办法吧。
蒙骜灵机一动,他记得萧权曾跟他说过,当初萧权是向西域国王打听的鸣仙山,如此说来,鸣仙山应该跟西域皇都不远。
那蒙骜打听皇都位置所在,不就可以了吗?
皇都那边的人,知道鸣仙山的肯定不在少数。
再说了,鸣仙山可是被烧了的,成了光秃秃一座山,只要方向找对了,一眼便能认出来。
于是,蒙骜换了个打听方向。
皇都在那儿,整个西域的百姓都知道。
就这样,蒙骜轻而易举地打听出了皇都的方向。
以蒙骜的速度,前往皇都只用了一天的时间。
果然如他所想那般,远远地,他便能看见一座光秃秃、黑黢黢的山。
蒙骜假装好奇地问了附近的村民:“那座山怎么这样?”
村民见蒙骜是个外地来的,又一无所知的样子,出于好心,他详细地为蒙骜讲解了一番,包括鸣仙山最近发生的怪事,村民也一并说了。
还叮嘱蒙骜千万不要靠近那座山,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至此,蒙骜不仅确定它就是鸣仙山,还能确定圣人和明泽回了鸣仙山。
但是他谨遵萧权吩咐,不能打草惊蛇。
故而他没有靠近鸣仙山,而是到集市上找了个客栈暂时住下。
圣人回了鸣仙山,那就意味着蒙骜待需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如果这段时间都住在同一个客栈,势必会引人注意。
所以,住这里只是权宜之计,蒙骜知道萧权从圣人手里讹了一间酒楼过来,还知道它叫莲香楼。
听说莲香楼的菜烧得也很是美味。
蒙骜想,等他找到莲香楼,他就去莲香楼住。
虽说莲香楼只是吃饭的地方,可腾出一个包间给蒙骜住,还是可以的嘛。
用萧权的话说,蒙骜这是占用公用资源,浪费公共资源。
可不是,酒楼本来是给客人吃饭的,是用来赚钱的,却被蒙骜独占一个包间,这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损失啊。
没办法,为了不引人注意,蒙骜只有这么做了。
于是,蒙骜开始着手打听莲香楼的位置。
由于莲香楼的名气实在是大,附近的村镇就没有不知道它的。
所以,打听莲香楼并不难。
结果,蒙骜在客栈住了一个晚上,然后就往莲香楼去。
一见莲香楼的管事是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蒙骜不由傻眼了。
西域的民风与大魏民风真是相差甚远啊。
在大魏,蒙骜从未见过女子经商,更没见过女子这般抛头露面,与陌生人如此打交道的。
而且不知为何,蒙骜一见到时柳便心跳加速,砰砰砰地跳个不停,感觉脸也有些热。
说话的声音都不由弱了下来:“姑娘果真是这里的管事?”
哪怕时柳已经说了她就是莲香楼的管事,蒙骜仍旧有点不敢相信。
那是因为他实在是第一次遇见如此能干的女子。
天下漂亮的女子多了去了,可漂亮又能干的可不多。
时柳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健壮却脸红的男子,不由噗嗤一笑,道:“怎么?这位客官你不信?”
蒙骜连忙摆手道:“不,不,我信。”
时柳不着痕迹地打量了蒙骜一眼,问道:“你是大魏人?”
“是,不知姑娘可是认识木谨公子?”虽然她说是,但蒙骜还得验证一下她的身份。
时柳美眸含笑道:“自是认识的,不知客官是何人?”Χiυmъ.cο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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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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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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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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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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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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