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图所释放的雷电,精准地劈中蝙蝠。
蝙蝠数量实在是太多,一道雷电下来,就能劈死一堆蝙蝠。
雷电强烈的程度,有些蝙蝠都被劈焦了。
若不是蝙蝠恶心,若是田鼠啊,鱼啊什么的,验过没毒的话,萧权准能撒上些调味料,美滋滋地吃起来。
噼里啪啦几道雷电下来,在飞的蝙蝠数量急剧下降,有七成已经静静地躺在地上,凉凉了。
而剩下的那些蝙蝠,似乎被雷电和光逼狠了,它们开始不管不顾地向萧权和蒙骜发起袭击。
它们与生俱来自带雷达功能,能精准地判断萧权和蒙骜的方位。
所以,想要进攻萧权和蒙骜,对它们来说并不难。
它们发了狠地飞向萧权和蒙骜。
两人同时抽出惊魂刀,动作利索地砍向飞来的蝙蝠群。
一刀几个,刀法快得出奇。
可他们再快,也是只有两双手,数量上,蝙蝠实力辗轧他们。
所以,他们能防得了蝙蝠这边,防不了那边。
加上蝙蝠数量少了,空间就大了起来,蝙蝠飞行更加地自由,它们飞得也比较分散。
所以,即使雷电下来,也不一定能道道劈中蝙蝠,漏网之鱼还是挺多的。
也就是说,春晓图有可能保护不了萧权和蒙骜。
既然如此,萧权就要使出他的杀手锏了。
他从在脑海中搜寻出一首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萧权只念了前四句,这四句的意思是,赵燕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
他们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
他们的武艺高强,十步可斩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
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这四句,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仿佛全是写物而不是写人。却把游侠的气势、风貌、栩栩如生地展现在眼前。
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地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借助物写出了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之后,进而写游侠的行为,他们武艺高强,气势汹涌,不图名利,讲义气。
光是这四句诗就气势十足,杀气腾腾。
而萧权则借用了这其中的气势,驱使乾坤笔。
诗落,萧权冷冷一声:“伐!”xǐυmь.℃òm
乾坤笔得令,它们散发出来的光更为猛烈了。
刚才的光,纯粹是为了照明。
经过诗句加持的光,具备了杀气。
而且,这光无处不在,蝙蝠无处可挡。
所以,光普及之处,蝙蝠只能挣扎了两下,便掉在地上。
看着一只只蝙蝠不停地往下掉,蒙骜高兴得咧嘴一笑,他嘚瑟道:“跟我家主人斗,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死透透的!”
萧权是谁,触及昆仑诗海之人,能口诛笔伐。
是用一首诗就能扭转乾坤之人!
可是,蒙骜似乎高兴过了头。
俗话说,乐极生悲。
俗话又说,凡事不能做绝了。
正因为萧权这般双重攻击蝙蝠,剩下唯一一只还没死的蝙蝠,像是鬼魂附体了般,又像是金刚附体般,雷电劈不中,乾坤笔杀不死,它精准地袭向萧权。
卧槽!
这是成精了么?
萧权身形一闪躲开蝙蝠的攻击。
可这蝙蝠就真的像是认准了萧权一般,没有袭击蒙骜,而是对萧权穷追不舍。
这又是什么鬼怪?
萧权心中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见过鸣仙山的异鬼,萧权觉得圣人能养出个这般诡异的蝙蝠,一点也不奇怪。
不过,若非今日亲眼所见,亲身经历,他做梦也想不到而已。
没错,这只蝙蝠是圣人养的。
而且,圣人是用杀气重之人的血喂养它的。
经过长期的喂养,蝙蝠对杀气很是灵敏。
这也是它为什么能追着萧权不放,而对蒙骜不闻不问。
蒙骜杀气虽重,可与萧权相比,还是弱的。
而这只蝙蝠为何如此勇猛,另外一个原因,圣人对它也是喂了那种能让人异变成异鬼的药丸。
所以,它与一般的吸血蝙蝠本就不一样。
加上刚才一直受到雷电和光的刺激,充分激发了它的凶残性能,暴怒之下,它便将目标锁在萧权身上。
它如此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这里飞了这么久,周旋了这么久,消耗了太多体能,它需要萧权的血液来补充能量。
简而言之,今天不是萧权死,就是它亡。
当然,这些信息是诛神印提供给萧权的。
诛神印感应到与异鬼相似的气息,它有必要要提醒萧权,让他不要掉以轻心。
确切地说,这只蝙蝠比异鬼还难对付。
因为它体型小,灵活不说,还会飞,还飞得贼快。
不似异鬼,异鬼身形庞大,行动迟钝。
不幸中的万幸,圣人也就只养了这么一只蝙蝠。
若是多养几只,那萧权还真指不定得死在蝙蝠手里。
不过,照诛神印之意,就是这么一只,萧权加上蒙骜一同对付,也是够呛的。
因为诛神印说了,它不能帮萧权。
他在这个阵法里说话,已经是冒着被圣人察觉它的存在的危险了,若是它再帮萧权对付蝙蝠,那必然会被圣人发现。
以圣人的为人,以他那忽悠人的本事,若是被他知道诛神印在萧权体内,他一定会大做文章,把萧权塑造成一个人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之人。
虽然萧权无所畏惧,可眼下萧权还有很多事要处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用诛神印的话说,让萧权自己想办法处理了这只蝙蝠,有助于萧权的战斗力更上一层楼。
......
说来说去,就是一个意思,萧权你自求多福吧。
诛神印这个坑货执意不出手,萧权唯有靠自己。
眼看蝙蝠再次向着萧权飞袭而来,萧权挥着惊魂刀,一刀劈下去。
居然没中!
这一幕,也看傻了蒙骜。
主人的实力如此厉害,居然劈不中区区一只蝙蝠?
太邪乎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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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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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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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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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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