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木谨这么一提,萧权细细一想,萧权来大魏至今,虽然可以说是踩在很多反派的尸体走过来的,可真真正正死于萧权之手的,一个都没有。要么是萧权借用他人之手杀,要么就是萧权驱动护才去杀的。
比如诗痴,就是萧权借用武痴之手铲除的。
再比如当初蒙骜擅闯监国府遇难之时,萧权为救蒙骜所杀的黑狼,实际上是萧权驱动白起下的杀手。
就连当初杨殊鬼迷心窍、执迷不悟地找萧权麻烦,欲杀萧权,萧权忍无可忍之下想要杀杨殊,结果因为杨殊是文人,萧权受到文心阻挠杀不成杨殊。
即使杨殊最后还是死了,那也是杨殊自己醒悟过来,为自己所作所为懊悔不已,深觉自己无颜苟活于世而自裁,终究也不是死于萧权之手。
如今想想,萧权也不由赞同木谨的想法,这或许就是天意,不让华夏来人过多地干预这个时空之事,从而改变这个时空之人的整体运势。
“这是不是也可以说,我来到大魏之后迅速崛起,也是天意?”
萧权疑惑地看着木谨。
木谨沉思了一下,淡淡一笑道:“也可以这么说。”
甚至可以说,萧权来大魏便是天意。
原来的木谨自小在鸣仙门长大,鸣仙门自诩为天道的代表,既然自诩,那就代表鸣仙门研究的是道,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耳濡目染之下,本也聪明的木谨,自然将道参了个七八成。
木谨魂穿过来,顺承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研究成果,并且闲来无事之时,木谨在他的基础上,融合他从华夏学得的知识,将道参得更深了。
木谨认为,他和萧权,还有在大魏的魏余和魏贝,都是顺应天道而来这个时空。
既然是顺应天道,那么他们在这个时空所做成之事,便是天意,是上天允许或者指引他们这么做的,天意使然之事,便是顺应这个时空的大体趋势发展的。
举个例子,萧权魂穿过来之前的大魏,皇权旁落,魏千秋独大,几乎到了朝中之臣皆以魏千秋马首是瞻的地步,仅有的个别清流之官,不是被魏千秋残害,便是被魏千秋压制得喘不过气来。
就连皇帝都得看魏千秋的脸色,谨小慎微地活着,魏千秋叫皇帝往东,皇帝就绝对不敢往西。
因此,魏千秋更加地目中无人,从来不上朝,终日不是在监国府里寻欢作乐,就是给手下之人分派任务,净做一些伤天害理之事。
他手底下的那些人,更是仗着魏千秋的势力横行霸道,四处搜刮民脂民膏,欺负良民,搅得大魏民不聊生,苦不堪言。
这样的日子,百姓们简直没法过啊。
奈何就连皇帝都得看魏千秋的脸色,百姓们最大的头儿都没有话事权,百姓们有苦有难也无处诉啊!
再加上大魏内忧外患,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大魏离亡国就不远矣。
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魏千秋!
在大魏水深火热之时,急需一个人出来协助皇帝推翻魏千秋,救大魏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于是,萧权这个天选之人便凭空而降,从华夏魂穿了过来,这是天意。
用木谨的话说,若不是天意,华夏十几亿人,为什么偏偏是萧权?
“依我看,回到华夏你也不用重操旧业当厨师了,你改行去当神棍就很不错。”萧权一听不由给木谨一个白眼:“说我倒霉就说倒霉吧,还能把倒霉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天底下,也就只有木谨你了。”
“哈哈。”木谨淡淡一笑,萧权这么说也没有错。毕竟在华夏不愁吃穿,生活惬意,跟在这个时空,天天跟魏千秋这样的恶魔斗智斗勇相比,简直是活在天堂啊。
如此说来,萧权确实是倒霉,不仅仅萧权倒没,从华夏来这个时空的魏余和魏贝都倒霉,木谨算是这群倒霉人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毕竟他除了遇到薛超这个人渣之外,没什么糟心事。
鸣仙门中人待木谨也好,不仅如此,木谨还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木薇。
说到这里,木谨扭头看木薇一眼,木薇正跟宥宽并列而走,两人不知聊些什么,正聊得欢。
确切地说,是木薇一个人在欢,木薇笑得花枝乱颤的,宥宽还是一脸的正经,一副不苟言笑之色。
“萧权,宥宽不会把我小师妹拐跑吧?”木谨小气吧啦地看着萧权。
自从木谨跟萧权相认后,木谨对宥宽的态度也有所改变,宥宽是萧权的兄弟,木谨是站在萧权这边的,那么宥宽自然也是木谨的兄弟了。
不过,一码归一码,木谨眼睁睁地看着木薇和宥宽相谈甚欢,木谨难免不打翻醋坛子,感觉酸溜溜的。
“你还别说,真有这个可能。”萧权打趣道。
其实,就算宥宽知道木薇对他有意,就算宥宽也对姑娘有点意思,宥宽也不敢接受木薇的心意。
宥宽敏锐却也内敛,不敢表露心声。
宥宽的卑微已经刻在骨子里,宥宽只会认为自己不过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戏子,根本配不上木薇。
这种思想在宥宽身体里根深蒂固,只要宥宽一天不战胜这个心魔,宥宽和木薇就不可能有发展。
不过,木谨这种慢吞吞的性子也不行,明明喜欢木薇又不表白,木薇不被宥宽拐跑,也会被别人拐跑哟。
毕竟木谨不表达喜欢的话,以木薇神经大条的性子,只当木谨对她是出于兄长对师妹之好,根本不会往男女之情这方面想。
这师兄妹俩,木谨性格内敛慢热,木薇神经大条,木谨如果等木薇自己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意,恐怕木谨等到头发发白,木薇都未必发现得了。
萧权如此一想,觉得给点危机感木谨很有必要。
“木谨,如果你是个姑娘,你会不会被宥宽迷得神魂颠倒?”萧权眨着眼睛对木谨道,一脸的骄傲神色,似乎拥有盛世美颜之人是他萧权一般。
木谨眉头一皱,点表示如果他是个姑娘,会被宥宽迷倒。www.xiumb.com
说实话,宥宽是真的长得好看,若是宥宽生活在华夏现代,以他的颜值和才华当个明星,一定会红得发紫。
:。:8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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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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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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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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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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