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权却一动不动。
满脑子都是兵器的萧权,直接擦去手臂上的汤,理都没理秦舒柔:“你着急的话,你就先退下吧。”
“你!”
萧权如今无视她,竟然无视到这种地步?
秦舒柔是典型的女人思维,夫君对她如此冷漠,是不是对她有意见?是不是他又看她哪里不顺眼了?难道他不想原谅秦风?现在只是戏耍她?她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他才满意?够了!真是够了!萧权真是太过分了!
而萧权全然不知她的翻山倒海,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兵器。
秦舒柔气得胸口起伏,明明是她烫到了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萧权给她泼了开水似的。
萧权眼眉一抬,哟,秦舒柔又跟个气鼓鼓的癞蛤蟆似的。
“娘子,你又如何了?”
见他总算搭理他,秦舒柔强压着怒火,提醒道:“明天正月十五,天子和文武百官要去城门外迎春!你可别忘了!”
“这是今日朝廷下发的迎春礼服!”
秦舒柔嫌弃地丢下一件青衣,穿青衣迎春,是华夏古代有的风俗习惯,想不到大魏也有。
只是华夏文武百官迎春是在除夕,大魏却在正月十五。
古人相信,春天万物生发,天地翠色,所以春天对应的是颜色是青色。
而春天对应的方位是东方,所以是去京都的东门迎春。
择青衣、青色头巾、青色旗帜,是春天整个世界都是青色的,满眼都充斥着绿色,这是希望的颜色。
古人依靠种植生活,植物繁茂的生长,就意味着好的收成,意味着人们有食物可以吃,可以生存下来。
所以人们都爱青色。
萧权就不爱青色,青色不就是绿色么?
还把青色的头巾带在头顶上,绿帽,哎哟。
萧权有些嫌弃地看着绿油油的衣服:“我不穿。”
穿上这一身,就像是从头绿到脚的青橙,绿意盎然,绿得萧权一个哆嗦。
“这是朝廷的制服!由不得你!”秦舒柔眉头一皱:“这可是上好的丝绸所制成,要不是你是秦家姑爷,朝廷能给你发这么好的制服?”
“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迎春可是大事,陛下十分重视!”
秦舒柔将衣服恭恭敬敬地放在边上。
古人不仅饮食条件不咋样,衣服审美也堪忧。ωωω.χΙυΜЬ.Cǒm
秦舒柔一个白眼,萧权这么心不甘情不愿,这么好的衣服,他竟然嫌弃?
心比天高!
秦舒柔没有搭理萧权,和阿香直接离开了。若是明天萧权不穿,有他好看!
被这么绿油油的衣服晃了晃眼,萧权没了吃饭的心情,他一个躺,躺在床上。
现在秦府好吃好喝地供着,怎么就不香了?
怎么就没有以前瘫痪时,公主送的那碗面香?
公主现在在干什么呢?
明天她也会去迎春吗?
萧权掐指一算,上次公主偷偷溜进来后,他和她再也没见过面。
如今已经正月十五,三月初九她就要招婿嫁人了。
不知不觉,萧权心里酸溜溜的。
他是说要参加公主的比武招亲,可他已婚,不能祸害了这么好的姑娘。
古人是三妻四妾,可三妻四妾也不是瞎娶的。
萧权有了一个将门之女做正妻,再娶一个,就是妾。
若是萧权让公主当妾,魏监国那群人还没砍死萧权,大魏的礼制就先要了他的命。
到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个臭小子,能娶到这么贤良淑德又有才华的女子。
美人不可得。
兵器不可得。
萧权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咋拜了文坤为师后,越发地倒霉了!
人人都说诗魔如何了得,如何厉害,这真的就是近臭远香。
这样不着调的师父,谁喜欢谁拿去!
“啊!我的兵器!”
萧权郁闷地大喊一声,吓得院子外树木的鸟雀扑棱扑棱地飞起。
“主人,该看书了。”
这时,白起捧了一堆书进来。近日萧权在护才府看书,在秦府也是看书。
只有在看书的时候,萧权才能心平气和些。
读书,最能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情致,让人更有内涵,更彬彬有礼,温润如玉。
萧权翻了翻书,翻了几页。
“啪!”
陶冶个锤子!
老子要兵器!
萧权没耐心将书倒扣在书桌上,今天这书没有眼缘,陶冶不了!
“主人,是书不好么?我给你换一本。”
白起还没见过萧权这么没耐心。
“不是,我想静静。”
萧权眼眸一沉,一路走来,乡试、会试、殿试、进护才府、升五品,他一路鬼挡杀鬼,魔挡杀魔。
可这一次,认主的兵器却不是靠吟一句诗就能得到。
他努力这么久,死里逃生数次,才活到现在。
结果魏清靠着一个祖传的文印,就能占尽优势?
萧权背靠华夏五千年的诗词文化,有惊无险地走到这一步,尚且被这些权贵子弟死死压制。
那些辛辛苦苦,寒窗苦读的寒门子弟,真到了这一步,被一个文印死死地压着,那努力的意义,又在何处?
这条路,注定腥风血雨,还极有可能亦无所谓。
萧权捏紧拳头,万物相生相克,他不信没有能制服文印的东西!
“主人可是在想兵器之事?”
“嗯。”
“不要着急,主人一定会找到认主的兵器。”
白起眼睛闪闪,安慰的话从一个大男人的嘴里说出来,没多安慰,更像是说他没用。
不过,萧权明白白起的心,他一笑:“白起,谢谢。”
已经和萧权联神的白起,只是点点头。
他能感受到主人内心深处,有一点点的崩塌。
“没事,我只是今天感叹,你们昆仑山的刀剑,真是妙极了。”
萧权一笑,不仅妙,还异常高冷。
任何一把刀剑,都不认萧权为主。
“主人,也许你的兵器,不是我们这些人常用的刀剑呢?”
“那还能是什么?连菜刀我都摸过了。难不成,是猪八戒用的钉耙?那多不帅!”
白起眼睛眨了眨:“我也不知道,可是,主人的师父也没有兵器。”
“对啊,”萧权点点头,诗魔杀人全凭口诛:“他是没有兵器,全靠一张嘴!就能......”
嘴?
萧权一个激灵。
嘴?
难道他也要靠一张嘴?
那不就是嘴炮之王了么?
不行,萧权念诗,只能驱动护才。
兵器,没听从过他的话。
口诛。
笔伐。
萧权眼珠一亮!
口诛笔伐!
笔!
笔!
“白起!拿笔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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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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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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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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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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