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痴,是敌人。一个招揽天子门生的人,自然不会站在皇帝那一边。
萧权不像古人那么一根筋,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敌人同理,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只要在某一刻,剑痴和萧权站在一起,那么剑痴就是他短暂的朋友。
方才剑痴一来,就说要招揽他。
萧权十分不愿意,他一心选了皇帝的阵营,在大魏,即使其他势力再庞大,那也不如皇帝根正苗红。
可是,剑痴十分大方,把一匹汗血宝马送到他的面前。
萧权眼睛一亮,哟,第一回遇到这么大方的古人,今天运气真是不错。
现代的汗血宝马是奢侈品,没个一百万起步,压根养不起。
在古代,更是奢侈品。方才萧权买一匹马,才五十两,听剑痴说,这汗血宝马一万两,还是训练得极好的战马,堪称无价之宝!
剑痴真是比买诗的诗痴大方多了,萧权很满意,二话不说,道:“王爷,那我就跟你吧。”
剑痴的奴仆大惊,秦府姑爷这般随意?既已经接受了诗痴的招揽,为何还答应了剑痴?这行为,就好像一女侍二夫,为人所不齿。
“叫剑痴。”剑痴十分不满,除了奴仆叫他王爷,有本事有身份的人,是叫他剑痴。
“剑痴。”萧权内心狂笑,痴,真是痴。一个名头而已,却给堂堂一个王爷如此之大的满足感。
“这就对了。”萧权这么识相,剑痴很满意,叫奴仆拿出了三四只烤鸡,就着现有的火热了热,他追萧权追了这么远,饥肠辘辘。
吃着吃着,剑痴忽然想起什么事:“诗痴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会亲自和他说你来我这了。”
“担心什么?我和诗痴不认识。”萧权咬着一块鸡腿,满嘴流油,滋滋冒油,大口吃肉感觉实在美妙。
在场知情的人差点站不稳。
剑痴一怔:“他花了六万两招揽你,你岂会不知?”
“哦!”萧权恍然大悟:“买我诗的人是他啊,这又怎么样呢?我和他不熟,不去他那里,你不用去和他说什么。”
又怎么样......
怎......么......样?
不受人招揽,你敢一首诗收人六万两?
剑痴差点背过气去,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届的会元有点不走寻常路啊。可看萧权大大咧咧的样子,他也不像在撒谎。
“你速速把六万两还回去。”剑痴虽然执意和诗痴抢人,可两人毕竟是兄弟,只要萧权把钱还了,他再和诗痴说两句,诗痴应该也就放人了。
“花光了。”
“什么?”剑痴一个激灵,丢掉手里的鸡腿猛地站了起来,不可思议地吼道:“你拿到六万两才多少天,你怎么比我还能花?六万两!那可是六万两!”
剑痴为人豪爽,说话用吼,命令靠喝,萧权耳膜都在震动。
“钱就是用来花的,不知不觉就花完了。那可怎么办?”萧权眨了眨眼睛,叹了一口气:“方才你说,我只能跟你们其中一个。钱我已经花完了,哎......”
他无比“可惜”地叹了一口气:“你的汗血宝马,我只能还你了。我与你,真是有缘无分呐!”
“你!”剑痴带过这么多人,从来没有人像萧权这么随意:“你怎么说不跟就不跟?”
“剑痴请息怒,我总不能得罪诗痴!对不?我怕死。”萧权眉头一皱,十分文弱的样子。
剑痴一跺脚,气哄哄地吼道:“那六万两......我替你还!”
“王爷......”奴仆欲哭无泪,却不敢劝阻。六万两,是一笔巨款啊!这是让萧权下了迷魂汤了吗?
白起惊讶地长大嘴巴,主人张了张嘴,就诓来了六万两?
其实诗痴的钱,主人并未动半分。
啧!剑痴真是大方第一人啊!
萧权仿佛闻到了熟悉的土豪之味,他使劲呼吸一口气,微微一笑:“只是不知道,你招揽我的理由是什么?我自认自己值得一匹好马和六万两,可剑痴你这么大方,大魏罕见,我十分感动。”
剑痴被这么恭维,十分高兴,吼道:“从你在昆吾阁拿到第一剑,我就留意你了!你身上有你父亲之势!骨中有热血,我要收你!等你过了殿试,你便与我一起发展剑道,打败秦府!成为大魏真正的掌兵之将!”
萧权搓了搓耳朵,说话太大声了,剑痴喉咙也不嫌干。他干笑地点点头,简单点来说,魏监国一派是要夺兵权呗。
还说得这么宏图大志。
不过,萧权还是第一次从旁人的嘴里听到对父亲的评价。
剑痴是敌人,却十分认可萧父,看来朝廷还是有人记得当初萧家如何雄霸四方。
身边的奴仆快急死了,这些话,岂能对变化无常的萧权说?
剑痴敢这么说,自然是因为他压根不怕萧权,若是萧权不听话,做出不利于他的事、说出不利于他的话,直接杀了便是。
“你跟诗痴天天吟诗作对,一身酸臭味,有什么出息!随我,我给你在军中安排一个职位,将剑道发挥起来,那才是男子该做的顶天立地之事!”
“对!剑痴当真是热血男儿!比其他酸里酸气的文人强多了!”萧权带头鼓起了掌,其他人只能跟着捧场,啪啪啪的掌声,令剑痴很受用:“哪里哪里,好了好了。”
听闻三痴团结,剑痴率直、简单,极其喜欢被人恭维,越简单的人,越好利用。
萧权一拍大腿:“既然如此,你帮我还了那六万两,我就跟定你了。”m.χIùmЬ.CǒM
“好!说好了!”
所有人都没想过,萧权会利用剑痴。
包括白起都认为,主人选择了剑痴当靠山。
“那诗痴那边......”
“放心!我执意招你,他不会和我抢!”
剑痴拍拍胸口,他们三痴关系还是不错的。
不抢怎么行?
不抢,怎么让他们让自身相斗?
不抢,萧权何必应了剑痴?
三十六计,反间计,最好用,最能轻易令敌人内部崩溃。
皇帝让他杀的十八人,三痴一定在其中。
萧权摇头,指了指乌压压的一群人:“你确定,他不和你抢?”
有队伍骑马狂奔而来。
黑色的骏马。
飞扬的尘土。
闪亮的长刀。
内史府的骑兵。
剑痴一愣,能调动内史府的人,只有丞相。
而丞相和诗痴关系最为要好,丞相是文人出身,诗痴风雅,三痴之中,丞相和诗痴来往最密。
“哎哟,我好怕。”萧权往旁边一站,“文弱”地道。
白起从未见过主人这般示弱,他低声:“主人,你想做什么?”
“带昆仑奴走出暗渊。”萧权指了指剑痴,这个人就是极好的机会。
白起无比震惊,他看了一眼一直站在不远处的妹妹:“所、所有人?”
“对。”萧权沉沉一眼,“说了,不能当猎物。不当猎物的第一步,就是跑出包围圈。暗渊,就是你们的包围圈。”
白起一震,浑身发麻。
萧权目光炯炯,眸中的光从未这么明亮过,似有万千焰火在燃烧。
昆仑奴,将会是第二代萧家军。
骑兵驭马而来,威风凛凛。
剑痴青筋暴起,又吼了起来:“他奶奶的!这么小的事,还想动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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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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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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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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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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