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王爷......他都走了,咱们回去吧。”一个奴仆走出来,小心翼翼地道,“这人有眼无珠,我们不必计较。”
萧权收下了诗痴的钱,证明已经被诗痴招揽,按照规矩,剑痴不能下手。
“诗痴下手倒是挺快。”剑痴冷笑:“这个人,我也要。”
不为别的,萧权和他一样目中无人,骨中有气和热血,他喜欢!
萧权应该和他一起发展大魏的剑道,诗词写得再好,能有剑好使?
大魏的诗痴万万没有想到,会有招揽贡生失败的一天。
因为,萧权收到钱后,竟然没有回访王府!
萧权接受了六万两,就没了?
说好的把诗痴当成知己呢?
诗痴摆好架子,等着萧权求见,之等来冷飕飕的一阵风。
萧权一心往昆仑奴聚集地去,此地在京都最偏僻的东北角,名叫暗渊。
这名字由文人所起,名字之暗,可想而知昆仑奴多不受欢迎,一听便知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古代的奴,地位十分低下,连一个居住地的名字,文人都要把最不好的两个字给他们。
暗渊名字虽阴沉,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萧权和白起靠走路去暗渊的话,得走两天。大魏京都颇大,于是,他们半路打算买马。
这些天,萧权花钱如流水。
皇帝赏赐的一千两黄金,拿了一半交学费,仅剩的五百金全拿去明月楼办酒席了。
这可是黄金,萧权花起钱来,眼睛都不眨,似乎金子不过是黄土泥沙一样。
就算有赌坊到手,可上次那么多人砸了聚宝坊,桌子凳子以及各种用具都坏了,聚宝坊扔在修缮中,至今仍未开业。xǐυmь.℃òm
不开业,意味着没有源源不断的银子。而且,赌坊伙计的工钱还在发,每天没有收入,支出的钱反而是一笔笔。
赌坊不营业,萧权没半点着急不说,易归送了二十五万两银子,他也没往家里搬,而是留在赌坊里。
萧权说,从拿到赌坊的那一刻起,赌坊现在有的钱和未来的钱,都属于白起和阿石。
他们两个想用,就随便用。
一夜暴富!
阿石乐疯了!他第一件事情,就是按照萧权的吩咐,逛遍全京都的美食店!吃喝玩乐,十分畅快。
唯独白起,一分钱都没有拿。
白起很清楚,他押中了榜首,这根本不是重点。以他的身份,押中也不会有任何钱,这个赌坊也是易公子认了主人当叔祖,这才轻易地将赌坊拱手相送。
赌坊和钱,和白起和阿石一点关系都没有,偏偏主人竟全给了他们。日常开销,主人不动赌坊半分,所有花销都从他卖诗的六万两出。
人人都说,主人这个秦府姑爷满是穷酸气,白起以为萧权一夜暴富后,会极尽享乐,却没想到他不仅没有享乐,还视钱财如粪土。
主人大气地说,千金散尽还复来,该花花,该用用。
这不,他又大咧咧地花了六百两,把马厩里所有的马都买了下来,并且命人一路护送。
今天来了这么一笔大生意,卖马的大汉十分高兴,不料,一听到是送去暗渊,连连拒绝。
这个地方是生意人的禁忌之地,他们认为暗渊十分晦气,晦气要是沾染上衣服,去都去不掉,人就要倒大霉,所以生意人都不会去。
白起不解:“主人,为何买这么多马?”
“第一次去你家,不用带礼物?”
马,平民百姓都用不起,世家子弟才能使用。这份礼,未免太重。
可卖家不愿意送,原本高兴的白起有些失落。
他和主人之间,有着巨大的身份鸿沟。即使他当上了护才,这些人依然看不起昆仑奴。
“大人,这地方真是不能去啊!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除了讨钱,就是讨吉利,只求个平安。”
原本萧权心情好,不和他讲价,他开口要六百两,他也就给了。
结果,他不送?这些马认人,没有熟人,无法立刻驾驭。否则,萧权也不会想用他。
一匹马,约莫二十五两到五十两左右,相当于现代五万到十万块钱。
萧权摸了摸马头,这些马喂养得不错,六百两换十二匹马,其实还可以。
养马不易,打理更难,在古代,马就是现代社会的豪车。
萧权十分明白古人养马的不易。
马是一个娇气的动物,马不好养,骑乘马更不好养。
每天要给骑乘马刷拭和遛马,洗涤蹄子,饮水,喂食,还要训练。
古代,盐是一个昂贵的玩意,养马的人舍不得吃盐,但马需要时不时补喂食盐。所以,喂马人都会把盐让给马吃。
别看今天卖马的人只有一个,可喂马养马的人可达二十来人。
二十来人的吃穿用度,都指望这些马。
马卖了出去,刨去成本,能人均赚个十两,也比种田好得多。
种田一年到头,连三两都赚不到。
可是,萧权一件婚服在当铺,凭着他当上了乡试榜首,衣服都卖出三千两。
世家子弟去明月楼吃顿饭,要十两黄金,也就是一百两白银。
秦舒柔不过是一个将门小姐,却不戴五十两以下的珠钗。
京都的琼酥酒,光卖也卖五十两起步。
平民百姓,苦苦求生存。
世家子弟肆意挥霍,一掷千金。
大魏和现代社会处处不一样,唯独这一点分外相似。
“多给六百两,送不送?”
萧权的话一出,马贩子眼睛一瞪,六百两已经按照最高价卖了,再给多六百两?
去他娘的晦气,送!
送送送!
马贩子嘿嘿一笑:“大人这么爱马,这是对小的认可!小的自然不能再推辞了!别说暗渊,就是前面是上刀山下火海,小的都为您送到!走!”
马贩子一扫脸上的嫌弃,惹火朝天地张罗了起来。
白起脸色一松,萧权冲他扬了扬眉毛:“商人重利,有钱能使鬼推磨,很多事情能用钱解决,不必不开心。在我家乡,钱能解决九成问题。你们大魏特别点,权力世界,钱只能解决一半的问题,不过也够你解决大部分的问题了。”
“是,主人,白起一定谨记在心。”
白起一跃上马,马贩子方才还对白起有几分脸色,看萧权对白起如兄弟一般,嘴巴都乖巧了许多:“兄台,您好眼力!除了大人那匹马,就您这马训得最好!”
白起有些心疼,低声道:“主人,一千二百两,太贵了。”
萧权伸手,一拍他的脑袋:“我教了你什么,你又给忘了?你大声说一遍!”
“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是萧权逼着他熟记的诗词,说什么心态的改变,要从思维开始。
萧权大笑一声:“这才是应该有的大侠之风!钱对你而言,已经不是事了!”
马贩子听罢,呆呆地看着萧权一愣,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豪气?
“大人,您还缺人吗小的也可以当护卫!”马贩子以为白起只是普通的护卫,看见萧权出手如此大方,不由起了心思。
“不缺。”萧权淡淡一句,双腿一夹:“驾!”
三人十二马,马蹄奔腾,去势汹汹。
买马之时,旁边一直有个人抱着剑,靠在外面的墙头上。
他还特点靠在明显的位置,人以出门铁定能瞧见的那种。
他以为,萧权能看见他。
结果,萧权骑马跑了,这回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他正要大声一喝,可群马扬起来的灰尘,呛得剑痴满嘴是土。
萧权!
他气得握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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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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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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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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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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