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膝下有黄金,宋千汶却和女儿家一样,翻脸比翻书还快。
“铛!”地一声,宋千汶手里的短刀直直落在板砖上,发出刺耳的声音,仿佛在嘲讽其主人未免跪得太干净利落。
他跪在萧权的面前,万分难堪,脸红耳赤,可性命都不保了,面子还有何用处?他恨恨地白了一眼朱衡,朱衡摇着扇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让他又气又恨。
他早就听人说过,朱家的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他却不信。他乃堂堂宋廷尉的儿子,父亲和朱家如此要好,他认为朱家对旁人如何不好不打紧,宋家家大业大,朱家必然是真心相待的!
如今看来......真是可笑极了!宋家有眼无珠,竟和这样的人结盟!
眼下,唯一能救他的人,只有萧权!
因为十五年前,那支殉职的军队,便是萧家军!领头的将军,正是萧权的祖父和父亲!
当年,萧家军赫赫有名,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萧家军个个骁勇善战,百折不挠。萧家军战死的那场战役,他们个个拼尽了最后一口气,在没有等到大魏后续支援下,强势而悲壮地守住了匈奴的进攻。
最终,匈奴溃不成军,落荒而逃。萧家军战死沙场,裹尸马革,以血肉之躯铸造的丰功伟绩,被永远地记载在大魏的史册上!
即使萧家如今已经没落,但萧家依然荣光满门!
萧家的门楣上,即使朴素简陋,却依然当得起先帝所赐的“不世之功”四个字!
在十月十七犯了禁忌,除了陛下能特赦,还有萧权可救他于水火!
萧姓在平日里不好使,在今日,在犯了禁忌的人面前,一个萧字,便如同一把尚方宝剑!
宋千汶是个见风使舵的聪明人,他以为,他身为宋知之子,萧权必会帮!
这一次帮了宋千汶,宋家一定感恩戴德,一定会回报萧权!
萧权无权无势,傍上宋家的话,前路好走不少,如今这机会难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宋千汶此时惶恐却又自信,丝毫都没有察觉到萧权眸中的冷光。
萧家军五万男儿葬身沙场,如今得不到这群人的哀思也就罢了,他们还想利用?
萧权自认无资格享受荣光,荣光只属于英勇无畏的逝者!那血肉之躯铸造的尚方宝剑,那萧家军带来的荣誉,是用来指引后人奋发向上,是用来警醒后人守护国土,而不是帮这些纨绔子弟逃避责罚!
宋千汶求道:“萧兄,饶了我吧!萧家的人,一向菩萨心肠,不和我这般见识的人计较!等一下官府的人来,您救我一命吧!”
萧权冷笑一声,道:“萧家有句话,金刚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宋千汶,你伤了我护才,萧某并不打算救你。”
以前的萧定心肠软,宋千汶求这么几句,他必然会原谅。
萧权却笃信,没有金刚怒目,何来菩萨心肠?
他不仅不会帮姓宋的,还断然不会饶了他!
他想善了时,这群人不善了
如今他们想善了,萧权便也不打算善了!
宋千汶一愣,有些气急败坏:“我可是宋家人,你帮我,你吃什么亏了?我是看在你姓萧,我才求你!不然,你配得上本公子的求?”
“正因为我姓萧!我便饶不了你!”
萧权一喝,震得宋千汶一颤!
在国难日这一天,这群靠着萧家军才享受太平盛世的后人,竟想当街无凭无据诛杀萧家后人!
他萧权不答应!ωωω.χΙυΜЬ.Cǒm
萧家五万英灵不答应!
大魏律法不答应!
宋千汶的身子一颓,萧权竟当真不在意宋家的扶持!
如此好的攀附机会,他竟不要!
旁边的朱衡一愣,原本他以为萧权诗中的宏图大志,不过是穷酸书生好高骛远、取悦于人。如今萧权怒目圆瞪,一身浩然正气,他心里咯噔了一下,不由地信了三分!
“驾!”
不远处一声大喝,一队羽林军威风凛凛,御马而来。
萧权远远一看,此马是华夏几近绝种的鞑靼野马!
鞑靼野马体型健硕,体长2.8米,身高1米以上,形似家马,无比矫健威风!
萧权认真辨了辨,博物馆有这古马的描述,鬃毛短而直立,马尾呈束状;四肢短粗,常有两到五条条明显的黑色横纹,小腿下部呈黑色,俗称“踏青”腿。
鞑靼野马栖息于山地草原和荒漠,性机警,善奔跑。一般由强壮雄马为首领,结成五到二十头的马群,过着游移的生活。
马,是一个战士的好朋友,一匹好马,能让战士如虎添翼。这一队羽林军个个骑着鞑靼野马,威风凛凛,大魏在育马方面,倒是比华夏先进一些。
宋千汶脸色一白,竟不是本地官,而是羽林军!他心存的最后一丝希望,彻底被打破。
若是本地官来,父亲还能周旋一番,羽林军乃皇城禁军,直属皇帝!羽林军所到之处,可行先斩后奏之权!
“吁!”马队奔腾,羽林军在萧权等人面前停了下来,他们一身银甲,腰束革带,佩戴弓囊、箭袋和宝剑,手握羽林长刀,薄底高靴。
骑座在银饰鞍马上的领头看了一眼这几人,都是熟悉面孔,皆是非富即贵的世家子弟。
唯有一人,分外脸生。
领头的姓钟,是五品的郎将,约莫四十来岁。他翻身下马,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徐达,又见宋千汶畏畏缩缩跪在地上,而那副生面孔却一脸傲然,再加上之前通报的百姓早已说了个大概,钟郎将便明白了几分。
钟郎将指了指萧权和宋千汶,他本军人,无比敬仰萧家军,他怒目冷喝:“国难之祭,尔等在此聚众斗殴,动用昆仑,如何对得起大魏陛下和五万英灵?”
说罢,他便拔出了亮闪闪的羽林刀!
宋千汶换个方向继续跪,他指着萧权急声指着道:“钟郎将,是此人在惹事生非!我是遇见不平!他偷学,按律也当诛啊!我是有功的,我有功!”
死到临头,嘴巴还如此臭不可言,萧权不辩解,腰板挺得直直的。
钟郎将沉声道:“国法当前,一视同仁,你且先去,他后跟上!”
宋千汶脸色一白,摇头:“我是宋知宋廷尉的儿子!你不知么?”
“知,”钟郎将点头,宋千汶一愣,钟郎将继续道:“宋公子,得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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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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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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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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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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