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明作的恶,报应到他这个当儿子的身上,这个罪,他要忍受一辈子。
江志刚神色忐忑的朝顾楠问,“楠楠,城里有啥我能干的活?我这腿,人家嫌弃不?”
“不嫌弃。”
顾楠给他一个让他安心的眼神,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一会就带你去看看,保证你能干。”
顾楠如此一说,江志刚才踏实了几分,
“我给你带了点家里的东西。”
江志刚这才想起了自己装在尼龙袋和行李包里的东西。
他解开袋子,依次从里面往外拿东西。
先是拿出一个鼓鼓的塑料袋,“你看这是我在山上打的松籽,都晒干了的,你炒着吃。”
顾楠看到松籽,欣喜的解开袋子,拿了一颗扔进嘴里,咬的嘎嘣脆。
“炒熟了再说,生的吃了容易口苦。”
江志刚继续往外掏,“还有咱种的麻子也成熟了,我打了这一袋。”
接着重头戏来了,顾楠看到江志刚竟然从袋子里提溜出了两只鸡。
拔了毛开膛破肚好,用家里铺地膜的地膜塑料纸包着。
“哥,你怎么连鸡都拿来了?这是你买的吗?”
“不是买的,是咱自家的。”江志刚解释,“妈和顾亚杰走了,估计一时半会不会回家,我出来家里就没人了,这两只鸡要么饿死,要么被二叔抓走,我可不想便宜了他们家,我索性凌晨起来把它们杀了,给你带回来。”
顾楠看着江志刚说起江大海等人时咬牙切齿的样子,不禁有些失笑。
同时心底也倍感欣慰,好几个月不见,江志刚也有了变化,不像以前那么木讷胆怯,对任何事都无所谓。
所谓物极必反,触底反弹,他被那些吸血鬼逼得开始反抗了。
江志刚举着一只光秃秃的鸡,说道,“现在天气凉,这才过了五六个小时,新鲜着呢。”
“谢谢哥。”顾楠接过,他又从袋子里拿出一只。
自己散养的公鸡,又肥又大,掂量着有六七斤的样子。
江志刚跟顾楠一人拿着一只鸡,他看着妹子,眼底满是宠溺,“以前在家里,你总是吃不到鸡腿,这次四根鸡腿全是你的。”
听到他的话,顾楠的鼻子再次忍不住一酸,她忍着要冒出来的眼泪,闷闷出声,“你不也吃不到鸡腿?”
每次杀鸡,鸡腿都是江大明和王胜兰的。
别人家都是大人给孩子存食吃,江家正好相反。
他们小的时候,江大明和王胜兰总说,他们两口子是家里的壮劳力,必须吃饱,才有力气干活养活三个孩子。
于是,偶尔见点荤腥,都得先让江大明吃。
后来,他们渐渐长大,江大明迷上了麻将和大牌,就开始懒惰不下地。
地里的活也多数是她和江志刚干。
结果,江大明依旧不要脸,有好吃的,还是得紧着他。
理由是他是长辈,百善孝为先,孩子们要孝顺他。
江梅嘴甜,江大明喜欢她,所以总是能跟着吃到好东西。
她跟江志刚嘴笨,木讷,就是两个苦力。
妈的,顾楠现在想起来还是恨得牙痒痒,那俩混蛋真的不配有后。
江志刚意识到气氛有点凝固,他赶紧转移话题,继续往外掏,“还有呢。”
“还有?你到底拿了多少东西啊?”
顾楠好奇的往他的袋子里瞅。
江志刚拿出了用布包着的两本书,“这是聂叔让我给你带的医书。”
“聂叔还好吗?”顾楠将手中的鸡随手递给一旁插不上话的陆皓。
擦了擦手,赶紧接过医书,关切的问。
江志刚回道,“还是老样子,他说让你好好学医,别忘了他这个师傅。”
顾楠看着书中的医书,轻声呢喃,“肯定不会忘的。”
陆皓把两只鸡拿回了厨房,出来看到江志刚和顾楠蹲在地上说话,顾楠此时脸上流露出的纯真幸福的笑容,陆皓的内心无比的柔软,欣慰。
他对江志刚这个不熟的大舅哥,有几分感激。
在顾楠前二十年的人生中,多亏有他这个哥哥。
虽然可能他也自身难保,但至少,顾楠不是那么无助,孤单。
等江志刚终于掏完陆了东西,行李包里只剩下他自己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他说去一趟卫生间。
顾楠心情颇好的收拾着江志刚带来的东西。
松籽和麻子都是生的,得炒熟才能嗑。
她先拿去了厨房放好,等有时间再炒。
没一会,江志刚从卫生间出来,手里拿着个旧旧的手绢,好像包着什么东西。
江志刚走过来,朝顾楠说道,
“楠楠,这里还有六百块钱,你先拿着。”
“给钱干嘛呀?”顾楠看着他摊开手绢,里面一沓有零有整的钞票,惊讶的问。
江志刚说道,“这是我卖了家里牛的钱,还有我在药材加工厂挣得工资,前几天我把家里的苞谷也脱粒给卖了,总共就攒了这么多钱,我一直藏在身上,晚上觉都睡不好,现在你先帮我保管,如果你用钱,也可以先拿去用了。”
顾楠听闻江志刚的话,再看看他手中这些钱,心里真的是非常的开心。
替江志刚开心。
他终于开始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
她要离开老家时,在大湾村最后一次见江志刚,跟他说让他买了牛去打工,她后来想,卖了牛的钱,肯定被江大明搜刮走了。
没想到他都攒着。
今年家里的苞谷也归他支配了。
果然,那些瘟神离开了家,勤劳朴实的人,很快就能过上好日子。
顾楠可想而知,江志刚为了藏这些钱,有多小心翼翼。
恐怕揣在身上,晚上都睡不踏实。
她接过了钱,朝江志刚说道,“哥,改天咱们去办个存折存到里面,以后发了工资也存进去,攒着给你娶媳妇。”
“存折里安全吗?”江志刚以前没有可支配的钱,不了解存折方面的事。
一旁坐着的陆皓接话,“银行很安全的。”
“对,很安全,比揣着现金安全多了。”
说到娶媳妇,江志刚的朴实的面容,瞬间变的不自在。
他的表情很复杂。网
有向往,但更多的是苦涩。
在农村都没人嫁给他。
何况现在是在城里,怎么可能有人看上他一个一无是处的瘸子。
顾楠也看的出长到二十六岁没谈过对象的江志刚,聊到这个话题的尴尬和窘迫。
她懂他内心的自卑。
顾楠很诚挚的开导他,“哥,你也别不好意思,男大当婚嘛,以前在老家,其实不是你的问题,是那个家的问题,别人给咱介绍对象,托人一打听,祖宗十八代都调查清楚了,就那种家风,谁敢把姑娘嫁过来?”
“以后社会会越来越好的,你好好在城里工作,只要踏实肯干,就能过上好日子,也肯定能遇到有缘人。”
陆皓在一旁妇唱夫随,“楠楠说的对,会遇到有缘人的。”
俩人正给江志刚加油打气,重塑自信,突然,有人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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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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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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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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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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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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