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依依摇了摇头,“没有,不过他说了,不管去哪里,都会带上我。”
杜氏沉吟一番,道:“外放也好,外面天高地广,又没有长辈在身边,你们小夫妻还能轻松轻松,不用守那么多规矩。”
沈依依皱了皱鼻子,上前一把抱住杜氏,撒娇道:“那爹和娘也跟着我们一起去,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我一定会好好孝顺爹娘的!”
杜氏无奈一笑,摸了摸沈依依的头,宽慰道:“就算要带长辈,也应该带上你婆婆,带着岳父岳母算怎么回事?”
“这传了出去,你哥哥和姑爷还不得被人说闲话啊?!”
沈依依反驳道:“阿娘想的就是多,我们一家人感情好,自然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关旁人何事,”她耸耸肩,无所谓道:“闲话无非就是些酸言酸语,他们想说就让他们说好了!”
“你呀,”杜氏点了点沈依依的脑门,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有时机灵的啥都能想通,有时一根筋不懂转弯。”
“我说点什么,你都能找角度反驳回来,”杜氏斜眼询问道:“你说,是不是跟姑爷也这么说话呢?”
沈依依鼓了鼓脸,转了转眼珠,坚定不移道:“没有,绝对没有!”
“在瑄哥哥面前,我就是那通情达理的贤淑女子,事事都顺着他说,”沈依依盈盈一笑道:“他可喜欢我这样了!”
杜氏笑嗔道:“又在胡说!”
沈依依又道:“不管怎么说,莹莹是要跟着我的,有莹莹和容玉两位武功高强的侠女在,去哪我都不怕!”
杜氏想了想,道:“那到时候让赵大娘跟着你去,这样我还能放心些。”
“哎,你们要是能去冀州北边,那就更好了,”杜氏笑着道:“莹莹的哥哥不就在那边当差吗,这样他们一家人就有机会团聚了!”
沈依依点点头,“希望如此!”
——
时光如流水,一天比一天快,转眼间三月已过,四月初开始。
临近宋诗敏和冯明旭的婚期时,冯氏也越来越忙。
因为她不仅仅要准备嫁女儿的事宜,还要安排定成伯府娶亲的各项事宜,这娶的还是自己的女儿。
谁让定成伯府就她一个姑奶奶呢,定成伯又不管事,只能她来挑大梁了。
好在还有沈依依帮她的忙,她也不至于手忙脚乱,偶尔儿子也能过来搭把手,让她有了许多安慰之处。
虽然宋诗语被禁足在家里,但有关她和三皇子的流言蜚语却传的满京城都是。
有关男女之间的流言蜚语,不管在哪个时代,总是女子比男子要吃亏的许多,更何况这是在观念比较保守的古代。
这下,宋诗语的名声算是在无形中毁了一半,而另一半的主动权就在她的手中。
跟沈依依要好的小姐姑娘听了消息,当着她的面隐晦地询问于她。
沈依依对此颇为无奈:“虽说长嫂如母,我理当知晓一切,但高堂尚在,妹妹的婚事,还轮不到我做主。”
“我是真不知道诗语的婚事,该是如何!”
众人眼神呆滞,脸色一片空白:“……”
云锦书见沈依依犹显稚嫩的小脸一本正经地说出“长嫂如母”这句话,瞬间被雷的外焦里嫩。
云锦书:“……你才多大啊,就要给人当娘?!”
“嗯?”沈依依眨了眨眼,疑惑道:“不该这么说吗?!”
云锦书一噎,抬眼跟沈依依一对视,就瞧见了她眼中的促狭,这才知道沈依依刚刚是胡说八道的,没好气道:“我还真以为,你有给人当娘的癖好!”
沈依依得意一笑:“她要是愿意的话,我也不介意。”
“我朝以孝为先,认我当娘就得要孝顺我,听我的话,反正我是不会吃亏的!”
云锦书点了点头,道:“说的在理。”
沈依依皱眉道:“瞧着三皇子平时正经严肃的样子,还以为是位君子呢,却没想到,在编排女孩子这件事上,也能豁出脸面!”
“难道宋诗敏就那么重要,非娶她不可?!”
云锦书淡笑道:“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天生就有优势,不过就是个女人,娶或不娶,又能如何?”
“不过就是件风流韵事,这点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风一吹就散了!”
“还谈不上脸面的问题,更不要说豁不豁出去,没到那种程度。”
她解释道:“关键是宋诗语的身份,宋家女儿。”xǐυmь.℃òm
“娶了,能得宋家一份助力,娶不上,对他来说,也没有损失。”
沈依依哼哼一笑,心想:那是没让他尝一尝恋爱脑的苦。
对付流言蜚语最好的方式就是更换流言蜚语的传播内容。
他不是想纳宋诗语吗?
那他怎么就从京城中众多世家小姐中,选中了她呢?
不会是一见钟情,一眼万年吧?
表面上纳她为妾,不会是为了保护她吧,怕树大招风,给宋诗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或者想让她先生下孩子,有了功劳再有理有据地升她为侧妃?
三皇子的柔情似水只为一人咕噜冒泡,这是何等的感天动地啊!
怪不得放任京城流言四起,这就是非卿不娶,情愿毁了名声也要跟佳人在一起。
沈依依总结道:“不知陛下对三皇子恋爱冲上脑,行为出小格的行为,有何看法?!”
云锦书:“……”
“应该可能也许会觉得三皇子的脑袋坏了,难当大任吧!”
沈依依连忙道:“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云锦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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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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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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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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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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