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穿成探花妹,嫁给状元郎>第10章 沈家夜话
  夜幕降临之时,村子里格外寂静,只听到虫鸣在四周稻田里响起。

  忙碌了一天的沈家人吃完晚饭,都悠闲聚在厅房里消消食,享受着片刻的身心放松。

  桐哥儿、树哥儿、桥哥儿三个小兄弟在皎洁的月光下跑跑闹闹,满院子乱窜。

  大人们要不三三两两讨论田地,要不就看着他们三个玩,表情都是悠然放松。

  沈依依依偎在沈奶奶旁边,看着她缝补她的褐色衣袍,那袖口撕了一个洞,她正在小心翼翼地缝补。

  布匹是沈杭中童生时,别人送礼来的,衣服是沈梨花给做的,沈奶奶喜欢的紧,没事拿出来穿一下过过瘾,然后再放起来。琇書網

  这不知怎么得,破了一个洞,沈奶奶又气又心疼。

  “奶奶,让大姐姐给您在这绣朵花呗,这样就看不出来它破啦。”

  沈奶奶眯着眼,小心翼翼地缝补上同色线,闷闷不乐地说:“你就是绣个月亮上去,我心里也不得劲儿,它也有个洞了,唉……怎么就破了呢。”

  呃,还挺强迫症的,沈依依暗想。

  赵氏看着祖孙俩和谐的样子,再看看自家姑娘嘟着小嘴,一脸羡慕地坐在一旁看着,暗自埋怨沈莲花不争气。

  赵氏推了推沈江,给他使了个眼色。

  沈江暗暗给了她一个白眼,没有理她,气得赵氏打他了几下。

  正当沈大夫妇打眉眼官司时,沈河开口了,“娘,我想跟兰娘在县里开个小铺子,卖兰娘做的卤肉。”杜氏本名叫杜兰娘。

  沈河一开口,大人们都静下来了。

  赵氏讪笑:“二弟怎么想着开店了?”想拿家里的钱开店?

  “家里孩子也大了,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兰娘的手艺大嫂也知道,不说多好,那也不差,到县里开店,也能有人吃,何家妹夫都说兰娘的手艺不比酒楼大厨差。”

  “公爹手艺也很好,但也没能在县城里开铺子……哎……”赵氏还要被沈河拉了下,示意她别在说了。

  沈河忙道:“杭哥儿已经是童生了,这在泊水县也是一个体面身份,料想也遇不到爹的情况。”

  “梨花,莲花带着弟弟们进屋睡觉吧,大人们有事要商量。”王氏道。

  “奶奶!”沈莲花不依,她还想听听二叔怎么开店呢。

  “快去。”王氏虎下脸,又推了推沈依依,“你也回去睡觉吧。”

  沈依依刚想说她要留下出主意,余光瞥见沈莲花一脸‘她留下我就留下’的样子,无奈起身,“好吧,反正我也困了。”

  等几个小辈回房后,王氏问道:“这么说,你是有些章程了?”

  “我是这么想的,先让何家妹夫帮忙在县城里租赁个小铺子,兰娘做些卤肉、卤蛋拿去卖,慢慢卖好了,再做些其他的吃食,兰娘的手艺可是独家的,别处没有她做的好吃。”

  沈柏好奇:“二叔怎么知道的?”

  沈河:“我在县城里也四处逛了,走访了一番,那些小饭馆的菜品都一般,比不上你二婶做的卤肉。”

  “这可太好了,二嫂厨艺那么好,只在村里帮厨是有些可惜了,到县城开店铺,还能多赚些。”小王氏拍手笑道。

  小王氏这一开口,就说明沈老三是同意的,赵氏有些着急。

  王氏点点头:“先不忙着开店,这段时间地里也不忙,老二家的就先做点卤肉拿到城里试卖看看,效果好,我们再合计其他的。”

  杜氏忙着点头,“好的,娘。”

  这也是他们私下里商量好的,由沈老太太拍板做主,试卖卤肉,等赚了钱后,家里其他人自然没话说。

  “这中秋节也过了,你们找个时间,把桐哥儿送村里的私塾去,先读一年试试,认认字。”王氏对沈老大说,“天分好不好的另说,给孩子个机会。”

  沈江激动搓手,“哎,好的娘。”赵氏也兴奋地脸色通红。

  王氏又对沈湖夫妇说:“树哥儿和桥哥儿还小,先让依依教教那三什么字的,背一背,等过两年再送去私塾。”

  小王氏高兴地应声。

  “都是我的孙子,我不会厚此薄彼,家里有条件的话,肯定能送去认个字的,这也是你们爹的意思。”

  沈老爹年轻的时候在大酒楼里干过大厨,见识过读书人体面,就是那账房先生掌柜的,都是文文雅雅的,他一直很羡慕。

  后来回村子种地,儿子没条件送去识字,孙子一定要试试,谁成想老沈家祖坟冒青烟,出了沈杭这个会读书的。

  “不过,”王氏话锋一转,“最终能走到哪,就看孩子自己的了,到时候咱们谁也别怨谁。”

  沈江干笑道:“看娘说的,咱们都知道读书不容易,你看那杭哥儿这些年天不亮就起来读书,寒冬腊月的一刻也不停的练字,那都是他吃苦受罪得来的,桐哥儿要真没有杭哥儿这份毅力,那能怪得了谁,只能怪他自己。”

  赵氏跟着赔笑,暗暗推了一把沈江。

  王氏打了个哈欠,抱着衣服站了起来,“行了,天也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都去睡吧。”

  众人都起身回屋,小王氏笑着挽着杜氏:“二嫂准备卤肉的时候,也叫我一声,我做些酸豆角搭配着卖,这样吃起来比较爽口。”

  杜氏喜道:“那敢情好啊,弟妹做的酸豆角最入味了。”

  “马屁精!”赵氏暗暗嘀咕。

  铺子还没开上,这就巴结上了,就这点,赵氏顶看不上小王氏。

  不过,由家里公中出钱供桐哥儿上私塾,不用动用她私下的小金库,她还是很高兴的。

  这点上,她还是很满意公公婆婆的,处事公允,不偏不倚,没有因为二房有个会读书的,就特别偏向。

  “其实,现在不分家,也挺好的,”赵氏得意地畅想着:“二弟妹要真的开铺子赚到钱了,我们也能跟着沾点光,说不定,还能多攒点钱。”

  沈江简直无语了,“我说,你这婆娘怎么就这么眼皮子浅呢,二弟家有个童生儿子,还有个开绸缎庄的妹夫,铺子能开不起来吗,我们是一家人,能没有好处吗。”

  “天天就看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吵吵着分家,分家,就这点,你还不如三弟妹呢。”

  “嘿,”赵氏不服,“我这么做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咱们柏哥儿桐哥儿啊,我还不是怕,咱家的钱都搭杭哥儿身上,咱儿子一个子儿也捞不到啊!”

  沈江倒床上蒙头就睡,“你就放心吧,缺谁的也不能缺你的。”

  “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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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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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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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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