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瞧不得他这副模样,“你先出去,待她们给我收拾妥帖。”
元毅自是不肯,他现下只想把她挂在自个眼皮上,一刻都不可离开。
产婆已抱走了婴孩,元毅自热水盆中拧干帕子,小心翼翼的为她擦拭污秽,老夫老妻了,互相啥没见过,她也只得由着他了。
更衣过后,他打横抱起她往主卧室而去,原想说她能自己走,又不忍拂了他意。
一番收拾妥帖后,“孩子呢,抱过来我瞧瞧。”
老人说,这生孩子就是去鬼门关走一遭,此话诚然不假,鬼门关她是没去到,鬼她今日倒是开眼了。
这孩子怎么着也算她从鬼手里抢来的,当然是急切的想看一眼。
产婆很快就把已用包被包好的孩子抱了过来,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基因不同,这孩子,比王小柱长得好看多了,就是有点废娘。
可不是,近十二个时辰的产程,阵痛可是一刻都没少,十级痛苦不是说玩玩的。
与小曦出生时一样,一点都不皱巴,呼呼着睡得正香,很是惹人喜爱。
到底也算没辜负,这家伙比之小曦,像她多一些。
元毅只浅浅瞧了儿子一眼,“去给姨娘,岳母她们看看。”
哼,臭小子,差点让我失去娘子,真是一点都让人喜欢不起来。眼不见,心不烦,赶紧抱走的。ωωω.χΙυΜЬ.Cǒm
知夫莫若妻,她晓得元毅是嫌他太能折腾人了,再者元毅要是表现得喜欢,怕是伤心的又是她了,果然儿子就是让人不省心。
抱走,抱走。
可怜见的,这待遇比小曦出生时可差多了。
不过他也不缺人疼爱,这终于是个儿子,可把柳姨娘欢喜得不行,一抱着就舍不得换手了。
隔日,林蕙便给他取了个小名,因是初一生的,就叫小初一吧。至于大名,她得和元毅商量。
林蕙奶水不丰,当初生小曦时,执意要自己奶,结果把小曦喂养得瘦不拉兮的,何氏为此没少数落她。
她那不是想着,自己亲自喂养的,将来更亲近些吗?
生二孩也是同样如此,只不过小初一是男儿,亲不亲近的,随缘去吧,索性就喂奶粉。
她曾听人说,母乳喂养的孩子福气更好,这话好像说得也没差,小初一还未满月便病着了,又拉又吐的,喂奶也不进食,林蕙真是怕他一不小心又夭折了。
好在小家伙是个有福的,到底也是挺过去了,不过郎中说,这孩子天生体弱,需得比平常孩子更细致些喂养。
小初一比之小曦,更是安静,就是尿了拉了也不哭闹一声,顶多就是哼唧一下,整个月子里,都没听得他哭几声,就是那眼珠子也不爱转,与小曦那会大有不同,看着就不大机灵。
“莫不是个呆的?傻的?”
“胡说,小初一高鼻高眼的,你莫要说那浑话。”何氏佯怒道。
“我说笑的。”
“笑也不能说。”
怀里的小初一听得这话,拱了拱脑袋,转了个朝向,又继续睡了。
“娘亲,放心吧,我不是呆的,只是神魂不固,精神不够。”
林蕙不是那爱热闹之人,小曦满月时她便没有大摆筵席,自然小初一也不会是例外,只是亲近之人,有来给小初一送礼物的,她也定了日子回请筵席。
平常妇人若是生了两个孩子,身体即会亏空得厉害,她倒好,生了二胎比头胎时还有活力,整日在老大与老二之间平衡端水,忙得是不亦乐乎。
眼看着林蕙精气神比以往还好些,元毅倒也没那么嫌恶小初一了,尿了拉了他依旧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今日林蕙提笔在纸上写了一字,柏。
“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夫君,小初一大名就叫元柏如何?”
“可。”
作为一个母亲,她只愿小初一平安喜乐,康健长大,至于别的,更是没有太高期望,只求他将来品性优良,不给她闯塌天大祸就不错了。
只是还有一事,她不知如何开口。
“夫君,有一事,不知如何说起。”
她理了理措辞,“生小初一那日,我其实是出窍了,只见阴差携一总角,前来投胎。
我道是有诺在先,是以推拒,后又得知我命有一女两儿,不得已令其下回再来。”
什么?
听这意思,娘子还要再生?
不可!万万不可!
“不可!”
小初一出生当日,元毅就和林蕙说过,他们不再生了。
实在是他害怕极了,林蕙真有个三长两短,那就是在要他命。
“不可!”
一连说了两次不可,林蕙叹息道,“命里有时终须有。”
“也不是必须有。”
事在人为,只要他守住自己,命数亦可变。
命数:我说有就有。
“那就随缘罢。”
元毅:亲亲娘子啊,这可不兴随缘啊,这是在要为夫命呐。
…
元曦如今既要开蒙,又要和冷师父学武,整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只除了放堂时和她们吃个晚饭,夜里也是分床而眠。
出了月子,林蕙第一件事就是去贴贴闺女,她还不愿,“娘,我已不是小孩儿了,你现在要带好弟弟才是。”
一句话梗得林蕙,“小曦,弟弟他…”
“我很喜欢。”
林蕙不信,小孩子也是会哄人的。小曦打小情商就高,说话不见得就全是真的。
“娘,弟弟很乖,我许了他做我弟弟,自然是喜欢的。”
林蕙平时并未表现出对小初一有多喜爱,即使生了小初一,她大半的精力还是给了小曦。都说有了小的,就会忽略大的,更别说自家老大还是个女儿。
这世上也没有人比她更爱元曦,“小曦,娘永远最爱你,以前是,现在是,将来是。”
开蒙了的元曦说话吐字比以前更清晰,也更有条理,“娘,小曦知道的,你最爱我了,只是弟弟他也是你的孩子,既然生了,就该一样爱他。
我长大了,有自己的事要做。”
这念书,学武都是她要做的,她是真的没空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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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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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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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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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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