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进家门的第一件事,便是来找林蕙和元毅。
“怎的这么快就回来了,余家的事了了?”
他端起一杯茶,润了润嗓子,“不晓得算不算了了。”
“安弟,此话怎讲?”
小安这孩子,十七的年纪,二十七的气质,一直都稳成,脑子也够使,林蕙也是头一回听他这么拿不准话头。
伴随着茶杯放下的轻响,“想必大姐已听闻余良哥未亡人的事了。”
林蕙没有否认,无名山庄是相较远离枫阳城中心,自成一势,又不是与世隔绝,这城中新闻该知晓的还是要知道的,她林蕙又偏偏是最不缺情报工作者的。
“大约知晓一点,你当怎么看?”林蕙反问他。
“我已协余家安葬妥当良哥,大伯家三个堂哥,遵你的令,皆重新安置,即日便到作坊上工。”
此前林蕙对余家并无了解,此番经余良之事,余大伯家几个儿子表现还算不错,想来也坏不到哪去。
是以,能把一把就帮一把,于她而言,不过是微末小事。
至于余二伯家三个姑娘,皆已嫁人,有两个还嫁出了城,若有合适,自然也会帮一把的。
余安顿了顿,“就是那周姑娘如今执意要替良哥尽孝二伯伯与二伯娘跟前,倒也算好事一桩,良哥确因她而亡,可错不在她,人又尚且年轻,漫漫余生与孤寂为伴,属实无辜。再者人心难测,今日我若从中言和他们,他日有变故拉扯,我难辞其咎,与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做什么的好。”
林蕙很欣慰余安一如既往的稳成,“确是如此。”
“小安你想得没差,余二伯家如今除了余良还有三个女儿,俗话说女婿当半儿,这三个女婿都抵一个多半个儿子了。即使今日各有打算他们接纳了周姑娘,替其尽孝,两老岁数也大了,百年之后,这女儿女婿若是排挤周姑娘,那周姑娘就是什么都不会得到。
且这周姑娘我们亦不了解,如若她不图什么,真有那日,必然年老色衰,再嫁亦难,最终只能孤苦伶仃,甚是可怜。再若她起了心思,招婿或再嫁,都是给二伯娘她们添伤心。
与其如此,倒不如一开始就莫要牵扯的好,不过亦随缘分,情之一字,最是难解,没有血缘,亦可生亲情。”
如你,如我。
“娘子说得对。”元毅一脸宠溺的看着林蕙,他家娘子并不是爱说教人的性子,今日也是难得听到她说这么多,别提有多喜欢了,他就爱听娘子说话。
“晓得了,我且静观其变,有些事,就交给时间罢。”余安这么些年都受林蕙教导,行事与想法许多时候也都受其影响,倒也不是自己拿不定主意,不过就是心里不好受,想跟大姐说道说道。wWW.ΧìǔΜЬ.CǒΜ
林蕙向元毅夸赞道,“小安比起耀可教多了。”
这可是大实话,起耀那孩子,到底是亲生的,有恃无恐,一天天的,就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子。
寄人篱下的孩子,纵使长姐一样的疼爱他,依然活得小心翼翼。
“大姐,起耀很好。”余安温声道。
大姐也很好,真的很好,今生遇到你们,是吾之幸。
“好好好,你们都好,都是大姐的好弟弟。”
对了,还有一事。
“李家,你可有何安算?”
李老夫人前些日子给山庄递了拜帖,林蕙问了余安的意思,婉拒了。可架不住人总是找由头想要来认亲戚,本也一次都没搭理过,如若就这么一直晾着也好,现如今李简蹲了大狱,李家怕是不能就如此罢了。
李家现任家主是余安的外祖,古人成婚早,李老爷也不过年过半百,再者这些当老爷的,整日只吃喝玩乐,面相也比同龄人年轻些许。
余安脸涨得通红,“深恶痛绝!”
林蕙见状劝慰道,“大姐晓得你的苦楚,但莫将他人过错,加诸自身,只要他们不来招惹是非,暂且不用理会。人在做,天在看,因果自有报应。”
“至于那周家芳娘,你若真不晓得如何安算,你且调查一番后,若无不可,聘其去善堂帮忙。”
“行。”
李家。
李简作为李老爷的大孙孙,早有浑名在外,仗着家里有几分势便无法无天,平日里被他欺压的不在少数,如今可算是碰到硬的了,他落了大狱一事,在枫阳城百姓看来,可真真是大快人心。
甚至连家里下人都有言语,“本就是个祸害,早该进去了。”
李老爷本就心里窝火,再听得这些言语,一上头,连打砸了几个上好的瓷杯,让这本就日渐式微的家里,更是雪上加霜。回过神后又是心疼得不行,家里好东西不多了,咋就没悠着点这破手呢?
心中又止不住感叹,“这枫阳城,到底是要没我李家地位了…”
无名山庄,翌日。
余安听着红儿的禀报,“周家芳娘,岁十七,乃周婆婆娘家小辈,两年前随其父母进城投奔周婆婆,后与余良相识。事发当日,在正街被李简看中,一路尾随至其家里,欲行不轨,后得余良相救。”
再后来的事,已是人尽皆知。
“人呢?带来了吗?”
红儿点点头,“公子,人就在门外,可要唤进来?”
“不用了,带她去善堂领份差,还有,跟她说,先谋事,后尽孝。”
“是。”红儿退出门外。
“周芳娘,跟我去善堂。”
“红儿姑娘,这?”
红儿扬着脸,圆圆的脸蛋,约莫十五六的年纪,笑起来还有虎牙,很是可爱,“我家公子说了,先谋事,后尽孝。”
周芳娘虽是不解,但还是亦步亦趋的跟在红儿身后往善堂去。
“周姑娘还是不解吗?”
“红儿姑娘,我…”
“我家庄主和公子都是极好的人,他们叫你先谋事,意思是啊,有些孝道不能凭嘴说,你得先有份安身立命的差事,能挣着钱,能使家人吃好喝好,才能谈尽孝。”
周芳娘低垂着头,“红儿姑娘,我明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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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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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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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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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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