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你此前是否知道安国公府有金矿一事?”
冷不丁的一句问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屋里众人都变了脸色。
无论是黄金还是白银都属于稀有物质,市面上流通的黄金并不多,大多只是作为达官显贵之家的储备,这件事可怕的不是安国公私采金矿,可怕的是他哪里找来的旷工,这其中又隐藏了多少龌鹾。
陈鸿渊在五年前也查到过,安国公府应该有私采金矿,只是还没来得及查具体位置就生了变数,“略知一二,只是不知矿场具体。”
“我想,我应该知道在哪里。”
林蕙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当年从京城回来以后,为了有更多的钱修建山庄,她带着元毅,以及春杏,穆青,十三,还有余安和起耀,跑遍了大梁,寻求新的合作。
后来,就是在一个叫隆安的地方,遇上了事。说起来隆安府就在镇江府隔壁,一来一回不过几日的功夫。
那时她跟林二狗兑换了一项金属探测的权益,尤记得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林二狗突然跟她说她脚下有金脉,她顺着指引继续摸索,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仿佛就在昨日。
与风和日丽的天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心。
沉默的大山深处,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凶神恶煞的打手,鞭打着干活不够卖力的奴役,皮开肉绽的场景当时还把余安和起耀吓得不轻。
可惜那时的她也无能为力,此事一直成了她心头的一根刺。
想到自己查了那么久的事,林蕙不过是误打误撞,再看看她身边跟随的一众能人,陈鸿渊想起以前一位大师曾跟他说,“天命者,大事围,大运绕,能者追。”
既然如此,那就顺应天命而为吧。
“不知林庄主有何高见?”
“没有高见,不过是想掘了他的金矿,伤不了他也能吓一吓他。”
“如何个掘法?”
“别那么看着我啊。”林蕙看着众人洗耳恭听的样子,讪讪道。
她也没高见啊,又不是什么权谋家,“我们要是把那些矿工都给转移走了,他要再找一批人是不是得花时间,花精力,顾此失彼,老人家是不是在别的事情上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众人:确实算不得高见。
不过有时候,事情本就没那么复杂,复杂的是人心。
“只是那么多人,到时又把他们安置到哪里?”春杏担忧道。
总不能把他们各自送回家吧,那样不就更加暴露了吗?
“山庄,待事情明了再送他们归家。”
她正愁炸药的事哪里找人手,这不正好的事,不过至少得把他们养个三五个月,身体养好先。
“穆青,你还记得那地儿吧?”
余安还没回来,起耀还小,她答应了小曦暂时不出门了,引路的重担就落在了穆青的身上。
“记得。”
“庄主,巫马请求随穆青前去。”一旁的巫马请命道。
“也好。”
陈三爷中那一箭是巫马的杰作,这事就像是随时会爆的雷,虽然三爷说不追究了,但巫马一直耿耿于怀。
林蕙知道他是想赎罪,当然不能拦着了。
…
“爷,大事不好了。”
一个家丁打扮样的人正战战兢兢的向他前方的老人禀报要事。
“都说了多少遍,在这个府里,永远不能说不好!”
老人比之前些时日,面容枯槁,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说话间还咳嗽个不停。
“小人错了。”说完开始自打耳光,掌掌到肉,不一会儿就肿成了个猪头。
老人瞥了他一眼,嫌恶道,“什么事?”
“隆安府,金场,被人劫了。”
“噗…”
老人一口老血从喉咙喷出,立时喷得那人一脸,可也不敢表现分毫嫌弃之色,惊慌失措的喊道,“来人,来人…”
山庄有很多空置的宅子,从隆安金场带回来的矿工,竟有三百多人,自林蕙她们从京城回来以后,山庄就不再接待游客了,对外的说辞是有很多地方要重新改造。
按林蕙的吩咐,穆青等人不仅把三百多人带出来了,还把金场现有的成品,半成品全都带走了。
她有空间在手,炼金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
她们也不是全无损失,陈三爷的人就折了两个,所以林蕙把金物分了大半给陈三爷。
成品金物,林蕙让穆青,巫马,弯刀双煞随便挑,想拿多少拿多少。
穆青挑了一小块金子,说是给春杏打点首饰,至于巫马和弯刀双煞则是一点都没要,只让林蕙往后仍旧管好她们吃喝就行。
“鸢娘不打点首饰吗?”
“首饰太繁重了,奴家戴不惯。”
“人生苦短,你要学会享受生活。”
鸢娘白了她一眼,“不晓得还以为某些人是满头珠钗呢,从我认识你起,就没见你戴过首饰。”
“发冠不是首饰吗!”林蕙也不甘示弱。
她可是有很多发冠,价值加起来都能抵城里两栋一进的宅子了。
“懒得跟你扯,我宝贝干闺女呢,快抱来我瞧瞧,我可是想她得慌了。”
“睡着了。”
“哦。”
鸢娘不是不想自己生个孩子,不过是早已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她们行走江湖,哪有不挨刀的。
林蕙也是知晓这事的,“晚点醒了,给你抱去你院子让你香个够。”
“这还差不多。”
“对了,你真不怕当朝国公爷啊?”鸢娘试探着问道。
“你怕了?”林蕙反问她。
“那倒不是,这不是小曦还小吗?”
“鸢娘,若是有那一天,你记得,保好小曦。”
一个人走得越远,揽得越多,肩上担子就越重,近来林蕙就越发觉得疲累,她也想不管,可是性格如此,许多事她做不到袖手旁观,更做不到视而不见。m.xiumb.com
鸢娘当初就是被林蕙的性格和英姿吸引,初见时,她第一回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可以既英气又柔美,还有几分悲天悯人,不打不相识,从此以后,林蕙的身边又多了一个死忠。
“知道了。”
你若有宏图伟愿,都尽管去争,去博吧,我永远会替你守好软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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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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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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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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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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