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啥。”她并不在意。
“真的,蕙蕙姐,欣儿也可以作证。”
“我相信的。”即使真有什么也没关系,她并不要求,元毅在遇到她之前,必须没有欢喜过任何人。
不是谁都能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段如嫣离开后,柳姨娘留林蕙在家吃晚饭。
到灶房里看到林蕙送来的腊肉香肠,柳姨娘便问香肠要怎么吃,腊肉她倒是会做。
就是这个香肠,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洗干净,放锅里烧热水,煮熟后,切薄片。”
“就这样?”柳姨娘没想到这么简单。
“对,不过记得冷得很快,冷了也容易积油,可以煮好切好后放在热水锅里保温。”
“这个我晓得的,天气凉,菜都是这样做的。”
元家有一间专门给林蕙留的屋子,即使她从来不在这里留宿。
不过偶尔,她也会在这里午睡小憩,林蕙现在就在屋里想事情。
她从枫阳县出发时,全部的身家都带上了,零零总总已经花了快百两了,好在一下又进了些,不过还得想办法搞钱。
上回徐掌柜跟她说,这个月的白蜡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她要是能再供应点就好了。
白蜡空间有不少存货,市面上也有白蜡是白蜡虫为原料制取的,她的蜡烛最好的叫法应该是石蜡,但此时还不适合更名。
她也不担心会有竞争对手,即使你偷方子去也没用,因为原料的问题就解决不了。
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连身后有人都没察觉。
突然,腰上多了一只手,吓得她一个激灵,抬手就给人拍下去了。
“蕙蕙,是我。”
“我知道,逗逗你。”
元毅看她一直在想事情的样子,还以为是在想刚才的事,就想抱抱她,哄哄她。
“那个段小姐,在去枫阳县之前,原本我爹是想给我们订亲,不过我给推拒了,后来你都知道了。”
“我与她并无半分私情。”
如果没有做那些奇怪的梦,可能元毅如今已经和段如嫣因为父母之言,媒妁之言而成亲了。
可是命中注定的人,即使千山万水,也终会相遇。
“我信你。”
元毅看段小姐的眼神确实没有半分情意,他不是多么绝情的人,两人相识好几年了,他的性子,她还是清楚的。
没有爱过就是没有爱过,他是不屑于去伪装任何的。
元毅的一双眸子,亮得出奇,这和平时的他是不一样的,仿佛一个犯错的孩子,得到了原谅。
那样的欣喜,又似有万千星辰。
其实他一直都是用这样的眼神这样看林蕙的,但林蕙总是选择性的忽略,因为太容易让人沦陷了。
“别那样看我,我怕我忍不住。”
“那就不要忍。”
“你说的啊。”
元毅点点头,就像一个索糖的孩子般。
林蕙一把扣住他的脑袋,按低了点,这样就不用踮脚了。
“蕙蕙,嫁给我吧。”真的不想等了。
“好,回枫阳县就嫁给你。”
“嗯。”
元毅把脑袋放在她肩膀上,双手揽着她的腰,什么也不做,就这样静默着。
柳姨娘和元欣都担心两人会起嫌隙,最后发觉是她们自己想多了,那两人的样子哪里像会生嫌隙的,比以前还更亲密了些。
林蕙:误会什么的是不存在的,难道你嘴是做摆设的吗?
再说段如嫣这边,已经气到肝颤了,她欢喜元毅一事,所有人都知道。
因为哥哥和元毅是好友,年少时她跟在哥哥身后时见过他一次,仅一眼便念念不忘到至今。
后来她便去接近元欣,又讨柳姨娘欢心,甚至还厚着脸皮去求主母,到元家去提亲。
可收到的回复是什么,元毅说他无心成家,好,她等。
只是这等来的是什么,是他身侧已另有佳人,不,说佳人都是抬举,一个村姑而已。
她堂堂尚书府的大家闺秀,竟然连一个村姑都比不过。
还说什么全天下最好的爱人,对自己来说真是莫大的折辱。
“全天下最好的爱人吗?”
“呵,那就让她变成最不好的。”
一个毒计已在悄然酝酿。
…
寒冬腊月,林蕙没什么事做,跑元家比以往勤了些,基本是给送东西去。
上回她送来的腊肉和香肠,受到了元家人的一致好评,她回去又制了一些,今日就是来给她们送东西的。
元家所在的这条巷子,因为都是独栋小院,就只有五六户人家,天寒日冻的,巷子里平日也很少有人出来游走。
巷子紧邻着就有一条死胡同,今日林蕙和春杏还有一个玉祥楼的伙计,三人才到这胡同口,便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三个彪形大汉。
像这样的人,林蕙她们也不会主动去招惹,只避着点走就好了。
可是,人就是专门来找你的,你怎么避得掉?
“大哥,你三人,到底是哪一个。”其中一个汉子问道。
“你不看了画像了吗?”
“也对。”
三个大汉嘀嘀咕咕的,林蕙听不清,也不管,跟自己没关系的,都不要好奇就是了。
挡了路绕一下就是了。
“不许走。”
啥?
三个大汉一字排开,巷子本就窄,很快就把她们逼进了死胡同里。
敌不动,我自然也不能动,两方都互相死盯着。
很快,三人中一个就沉不住气了,“大哥,上吧。”
“上,抓活的。”带头的打了个手势。
林蕙不会武,伙计和春杏她也不清楚,正在想要从何处下手时。
没想到,一旁的春杏出手了,好家伙,软萌甜美瞬间变身隐藏高手。琇書網
春杏和伙计一左一右把林蕙护在身后,伙计是个三脚猫,不一会儿,便被打倒在地了,春杏还在和另外两人搏斗。
这三人不比此前在路上遇到的匪徒,武功参差不齐,这可是实打实的练家子。
练家子过招,都是拳拳到肉。
伙计倒下后,那人直朝林蕙袭来,眼看着近在咫尺,后腿却被人死死的抱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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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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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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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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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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