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铠的主要特点是在胸部有十分明亮的护胸,这样可以避免士兵受到致命性的打击。
同时在战斗中,明光铠还可以反射光芒,刺痛别人的眼睛,让敌人难以看清。
其实明光铠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隋唐只不过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演化。
李易心中这样想着,随后设计出了两种甲胄。
其中一种就是后世非常闻名铁浮屠,当初金兀术正是凭借着这铁浮屠才能够在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最终还是败在了岳武穆的手下,不然的话,这铁浮屠可以说是甲胄的巅峰了。
这铁浮屠,可以说是将鳞甲和板甲结合到了一起,而生产出的一种重铠,穿戴铁浮屠的士兵组成的重骑兵冲击起来,就如同古代战场上的坦克一般。
而这重骑兵最大的一个优点就在于其防护能力非常强,往往敌人根本找不到弱点。
李易设计出铁浮屠的图纸之后,就又设计出了另外一种适合轻骑兵和步兵作战的鳞甲。
李易虽然也想直接一步到位弄成明代才出现的锁子甲,但是这种锁子甲的优点主要是可以防护火器,而现在大唐还主要以冷兵器为主,锁子甲的防护能力反倒不如鳞甲了。
不过李易所设计的铠甲吸收了古代那些铠甲的优点,除去用甲片一层层堆叠而成之外,同时还在里面衬上了棉布,棉花甚至是皮革等等。
这样一来,这种铠甲防护能力不仅不会减弱,同时抗冲击性能也会更好一点。琇書蛧
李易设计出这两种甲胄的图纸之后,就直接去了自己的炼钢高炉那里,让那里的工匠制作这两种甲胄。
其中铁浮屠李易只要了三件,鳞甲则是要了七件。
这样刚好能够不超标准,同时还能够保证有重有轻。进行兵种的配合。
回来之后,李易开始思索给这些护卫配备什么样的武器。
如果是在战场上的话,最适合骑兵的当然是槊,一般来说,唐代的骑兵就是以槊作为长兵器,再配备唐刀作为短兵器。
其实唐刀在这个时代已经足够了,再加上李易用刚进行锻造,足以能够成为真正的神兵利器。
不过李易还是在唐刀的基础上进行了增长,设计出了类似于陌刀一般的武器。
设计刀剑类武器最重要的就是武器的平衡,还好李易这方面的知识足够,于是又用了两天的时间才设计出了满意的图纸。
“刀剑和甲胄有数量规定,但是弓箭可没有,那我就弄出一种弩,来代替远程兵器!”
李易心中这样想着,不仅有些感慨自己还是得尽快弄出火器啊,只有有了火器,自己才算是真正有了资本。
其实李易之前就已经在着手设计火器了,只不过设计出一个火器的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而且李易也得进行实验才行。
如果李易能够弄出燧发枪的话,才算是真正走在了时代的前列。
不过就算没有燧发枪,先弄出一个火绳枪也还算不错。
李易要做的并非是要造反,而是想要保护好自己仅此而已,所以他也不敢弄出太过于超前的东西,万一自己的实力还没达到,直接让李世民把自己给咔嚓了怎么办?
设计出了武器和甲胄之后,李易就静静的等待着年关的到来。
可能是这些天,李承乾也被限制在宫中了,所以也没有再过来找李易。
等到除夕的时候,李易让刘婶和自己下厨,做了满满的一桌菜肴,又叫上了自家的几个亲戚,一起过来热闹了一下。
第二天一早,李易他们开始包饺子,各家各户开始拜年,李易他们准备了屠苏酒,准备宴请那些到来的宾客。
而且各家各户已经贴上了桃符,整个李家村一片红火。
过年之后又在家休息了几天,李易看着外面的天气慢慢的好转起来,才不由得感慨了一声。
“来到大唐已经半年了,还在这里过了一个年,接下来就是要靠我这双手来改变大唐,改变世界了!”
李易心中这样想着,随后直接把棉被蒙在了头上。
“等起床之后再改变不迟!”
过年说快也快,几乎一眨眼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初三。
这一天李家村的那些工人们开始准备好了货物,打算初五的时候去长安城,把酒楼与杂货铺重新开张。
之前李易弄出来的口红和眉笔甚至腮红也都生产制造出来了一些,而这就是要在开业第一天推出来的新品了。
李易正在这样想着,却突然听到外面跑来一个村民。
“李大哥,快出去看看吧,外面来了一对母女!”
听到这村民的话,李屠夫直接跑了出去,李易思考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来到外面之后,发现孙思邈已经在为那母女进行诊治了,而那母亲倒在地上,已然是快要没命了。
“孙神医,情况怎么样?”
孙思邈不由得摇了摇头,随后叹了一口气。
“生老病死是非人力能够改变啊!”
就在孙思邈说完这话之后,那妇人头一歪直接没了气息。
旁边那小女孩看到这一幕,顿时哭得泣不成声。
“求求各位,谁家好心,我愿卖身葬母!”
听到这个小女孩的话,李屠夫心一软,直接拿出了一钱银子。
“你不用卖身的,拿着这钱安葬你的母亲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可以留在我们这个庄上!”
李屠夫这样说着,突然想起自家现在已经富裕了,但是李易连个使唤的丫头都没有,就直接指了指李易。
“今后你就跟着我家这个小子吧,当做他身边一个端茶倒水的丫鬟,我会给你工钱的,不算是你卖身!”
李易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多了一个端茶倒水的丫鬟。
不过看这女孩高兴的样子,李易担心自己如果拒绝的话,她也会失去希望,于是便只好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先安葬一下你的母亲吧!”
李易这样说着,直接叫了李家村的那些村民帮忙,把这个女子安葬在了李家村的后面。
同时李易也知道了这对母女是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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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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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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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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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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