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人的声音从里间传出。
这不李屠夫给李易找了个教书先生来,时不时侯三也会到城里跟着李屠夫做事。
独留李易一人在家显得孤寂,又怕这些家务琐事耽误了李易的学业,这才给他找了个做家务的刘婶来。
李世民二人嘴唇微动,但想到此行的目的,也便没有推脱。
“既然你毫不见外,盛情难却,就有劳添碗饭了哈哈哈!”
“二位叔叔说的哪里话,只怕啊你们吃惯了珍馐美馔,小子家里这点粗茶淡饭不能合你们胃口!”
“我二人常年走南闯北的,什么东西没吃过,反倒是有时候想吃一口农家饭都吃不到呢哈哈…”
三人相谈甚欢,独留一旁的侯三满心郁闷。
他总感觉这三人说话怪怪的,平日里和李易吵吵闹闹好不痛快,但这三人一上桌,开口闭口都是些文绉绉的话,天文地理信手拈来,他总感觉很耳熟但又想不起来是什么意思。
看着李易一副侃侃而谈,肆意开怀的模样,侯三满脸幽怨。
当初说好了一起逃学一起掏鸟蛋捉鱼虾,一起课上睡觉打盹……他一直以为李易和他也就半斤八两。
但眼下发生的这一切总让他怀疑自己记忆出问题了,这该死的李易居然背着自己学了那么多东西!
彼此之间的信任呢?
用李易平日里常说的话来形容侯三此刻的心情就是:卧槽了个去!
“……”
“小易啊,咱说回刚才那个话题,倘若你在朝为官,你当如何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
寒暄了一番家长里短,三人间的关系都拉近了不少。
但听闻长孙无忌的话,李易还是忍不住直摇头。
“叔啊!我也知道你们心系天下百姓,但咱也不是神仙,这灾荒年间能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不错了!”
“这些事啊朝廷肯定会想办法的,咱就等着看就好了!毕竟这办法就算有,也要朝廷敢做,也只有朝廷才能做啊!”
“哦!”
李世民惊呼一声,目光看向李易,连心跳都不自觉加快了几分。
“小易啊,你给叔说道说道,你也知道,李叔虽然并非戴官之身,但身上还是有几个小钱的,要是有能帮到乡亲们的,我兄弟俩也很乐意散这点家财帮助大伙!”
“不错,我俩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虽然赚到了不少,但记得最深刻的还是危难时刻布衣兄弟们对我们伸出的援手,要是能帮到他们,我们损失点钱财又算什么!”
说着,李二偏头看了一眼长孙无忌,长孙无忌动作熟练的从怀中摸出一张钱票……
啧啧!
看着两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瞬间就把李易震得一愣一愣的。
感情自己这还是结识了两个大善人啊!
这不是家国大义就是黎民百姓的,朝廷需要这样的人才!
“李叔孙叔,这也不是我不愿说,道理也很简单,羊毛出在羊身上,粮食也都在世家望族手里,想要粮食也别无他法你们说可对?”wWW.ΧìǔΜЬ.CǒΜ
“这世家大族屯粮在手里,肯定是为了卖个好价钱,剩下的就看朝廷和这些望族能不能谈好价格了,所以说这事儿啊只有朝廷能做!”
听到这里,长孙无忌眉头紧锁,而一旁的李世民却是微微点头。
他敏锐的回想起李易此前的话,需要朝廷敢做,只有朝廷能做!
眼下李易的话里只有朝廷能够体现出来了,那这朝廷敢做又从何说起?
李世民正准备开口追问,就在此时,一个中年妇女抬着一盆浑水走出门来,径直往旁侧的院地洒去!
“小易,你这几棵小苗要多浇点水啊!不然怕是要焉了哩!”
听着刘婶的话,李易却是愣了片刻,随后连忙走上前去。
“……刘婶,咱就是说,以后这株苗你就别管了哈,听我的,有我在它死不了!”
“啥?难不成我又做错啥了?”
刘婶端着盆,一脸疑惑不解。
“刘婶你听我说,这苗是红薯苗,这是在旱地上都能长的植物,胡人那里你知道吧!大沙漠,大戈壁,这玩意儿不需要太多水!”
“哦!你这样说我就听懂了,成,以后我就不碰这些胡人的玩意了!”
李易折断一旁的树枝,拨动绿苗另一侧的表层泥土,将干燥的泥土填满过来吸收水分。
红薯!这玩意要是能大规模种植起来,不知道能救活多少人!
这还是先前他老爹和侯三去长安城购置物资的时候,路过街边小摊,侯三见这玩意儿稀奇带回来给李易尝尝的。
当时李易第一眼看见这玩意儿还不敢确定,直到尝了尝味道,这才肯定了这玩意儿就是红薯。
高兴得李易当即把它埋进了土里,顺便用手上的泥揩了揩旁边用一副看傻子眼神看他的候三……
见李易独自鼓捣着这绿苗,一旁的李世民却是走了过来。
胡人一词于而言他颇为敏感,他倒是挺好奇李易说的这是个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之前我爹和侯三去长安城购置物资的时候买回来的,这东西叫红薯!”
“红薯?”
“这红薯不仅味道极佳,并且耐旱耐热,生存能力极强,产出数量也相当不俗。”
!!
短短几句总结,李世民脑海瞬间炸响,顿时双眼放光看着李易身前的红薯苗!
呼吸都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耐旱耐热,生产能力极强,产出丰厚!
“这红薯多久能长成?!”
“最少四五个月吧!就算想要普及下去,最起码也要育种几年!”
据李易所知,长安街上卖的这批红薯似乎是从胡人那里来的,而且就算是胡人也没有大规模种植。
毕竟胡人本来就不是靠种种植生存的种族,就算是红薯这种旷世奇珍无意落入他们手里,他们也不会知道这东西的珍贵之处。
也得亏侯三这小子有心给李易买了不少来,要不然再过几百年这红薯都不会在这片土地上孕育,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
而听完李易的话,李世民激动起来的心又再次沉了下去。
这玩意儿固然珍惜,但解决不了眼下摆在眼前的难题,想到这里,李世民的目光再次望向李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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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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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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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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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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