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万骑长完颜竭一声令下,一万五千匈奴骑卒大喝一声,策马狂冲而出。
而秦军部队,都在严格控制着速度,目的就是使军阵威力发挥到极致,在两军距离合适之时,秦军部队速度缓缓上升,中间那一部分,缓缓突出,呈现出一个三角阵型。
这是秦军军阵冲杀的尖矛,在军阵前端,一名身材魁梧的力士冲在最前方,单手持着一杆巨大的黑色旗帜,在战马奔驰带起的狂风之中,黑色旗帜高高飘扬。
用鲜红朱砂写下的“秦”之一字随着战旗飘扬,每一次舞动,都遮掩不了他的磅礴大气,秦之战旗的下方,身穿黑色铠甲的秦军骑卒,沉默无声,速度缓缓提升,这些秦军骑卒,都默默将身体微微低下,以减轻风阻。
虽然大秦的骑军人数不多,但却是最不能轻视的,因为秦人就是从养马起家,虽然后面为了适应中原战争,且战马花费太大,所以采用大军团作战,但这三万骑军,依然是大秦最锋利的一杆尖矛。
长平之战时,白起用五千大秦骑军,将赵国四十万大军切成两段,以此奠定长平之战的胜利,随后的几十年中,大秦骑军似乎就再也声名不显,直至天下一统。
而现在,由秦王扶苏主导的骑军独立成军,使大秦骑军成为大秦六大常备主战军团之一,奠定了属于骑军的地位。
这一战,可谓是大秦骑军扬名立威之战,可惜,这场战争的情况对于骑军士卒来说,实在是太过不利。
四面皆敌,就是眼下的情况。
燕锦书立于军阵前方,手中紧紧握着一柄长剑,看着前方快速冲来的匈奴军队,脸上也是杀气顿现,身为一军主帅,按道理而言没必要亲自冲入战场厮杀,但燕锦书是原班的骑军士卒,为带领骑军,他平常就是身先士卒。
燕锦书有这个自信,只要他冲在前方,身后的兄弟们就不会乱,大秦军方,最不缺的就是死战之士。
秦军军阵,看似松散,实则紧密相连,燕锦书多年扎根于基层军中,多年参与骑军作战,逐渐形成了属于他的一套骑军冲杀方式。
骑军之中,十人一什,这十人之中,再分成三组,三人一组,冲杀之时三人就是一个整体,在加上一个什长,负责指挥这三组。
因为在骑军冲杀之时,场面必定是无比的混乱,人员安排的多了,到时候也是看顾不过来,还不如以三人为一组,什长是最基层的指挥军官,就这样,在大军冲杀之时,可以最有效的控制下面。
既方便控制和指挥军队,又能使军队遇到困难战局之时不至于溃散,三人组合,彼此之间就有了羁绊,既能相互策应,照顾彼此。
更重要的是,燕锦书的骑军部队是出了名的不怕死,也和他其中的一个手段有关,因为秦军军法无比严苛,光靠军法就已经能约束大部分士卒不会临阵退却了,但若是真的遇到那种大溃败,士卒生命被成片成片的收割。
在这种时候,在严酷的军法也挡不住内心的恐惧,而骑军未独立成军之前,每次获得的任务都是极其危险的,要么深入敌后,要么孤军深入,在这种情况下,遇上的敌人几乎都是骑军士卒的几十倍。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使深入敌后的士卒不至于溃逃,燕锦书专门将从军的父子,或是之间有亲属关系,或是同村同乡的士卒放在一起,将这些人安置在一起,这些士卒还会感恩戴德,因为身边都是一些熟悉的人。
就是因为熟悉,所以,在遇到无比危险情况时,这些士卒心中就有了羁绊,有了牵挂,就没有那么容易避战逃离。
试想,一对父子上战场,战况惨烈,父子二人都萌生退意,想要就此逃跑,经过一番挣扎,父亲跑出来了,但儿子还留在战场之上,这名父亲是不是还要再杀回去。
再者,同村同乡之间放在一起,你要是当了逃兵,同乡的兄弟归来之后,还能放过你吗,绝对会让你在老家活不下去,人都是好面子的,面子,亲情,血脉,邻里关系,这些都会成为羁绊。m.xiumb.com
而燕锦书,就是刚好用上了这些东西。
正是在燕锦书这种军阵布置方法之下,秦军军阵,看似松散,却也井然有序,最外围的秦军骑卒,是最最精锐,最最强壮的骑卒,目的就是冲开敌方军阵。
而匈奴军队,因为是各个部落的联合,所以冲杀起来较为松散,这和他们平时的进攻状态也是有关系的,草原尚武,平时匈奴各部落之间都会互相厮杀。
现在,整军南下,也别指望他们互相配合能有多么娴熟,或许各各部落内部,这些士卒之间互相熟悉,彼此之间会有所配合,但在这种几个万骑长一起发兵的时刻,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战。
秦军是军法军纪严明,令行禁止,匈奴是各自为战,而这,或许就是秦军对于匈奴而言唯一的优势了。
两军冲杀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秦军如同黑色的浪潮,沉默,却又暗藏杀机,而匈奴军队,冲锋时呼喊似乎是常态,以此来威慑敌人。
他们这一招,对于那些吓破了胆的士卒已经手无寸铁的百姓或许能奏效,但是面对一支军容完备的秦军,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秦军军阵前锋骑卒,在要靠近匈奴军队时,手中长矛刺出,与手臂齐平,后方骑卒将事先装填好的弩机举起,顿时万箭齐发,无数箭矢飞往匈奴军阵。
匈奴人是怎么也没想到,在两军冲锋厮杀之时,还有弓箭射来,顿时和漫天箭雨撞在一起,霎时间,大批匈奴骑卒还没有开始厮杀,就已经被射落于马下。
这就是秦军在军械上的优势,有秦弩在手,事先装填好,在靠近时万箭齐发,这就是第一阵的优势。
而第二阵,就是前锋骑卒手上的长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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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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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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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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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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