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之上回荡着余将军嘶哑的声音,穿过云层,这是属于大秦的怒吼。
安塞城之上,所有的士卒都死死的盯着那个方向,眼眶通红,这一句话,直击他们的灵魂,有国才有家,他们屹立在此处,便是为了他们的家。
同时,每个人的胸腔之中,充斥着难言的愤怒,心中的一团烈火已经将他们完全点燃。
所有的恐惧,所有的不安,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脑子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报仇,报仇!
杀光这些匈奴人,杀光他们!
余北风提枪一动,立刻便有数把弯刀划破他的身体,鲜血喷涌而出,余北风从战马上摔落,生机在快速的流逝着。
冒顿太子策马来到余北风面前,翻身下马,默默的蹲了下来,看着余北风在地上挣扎着,甚至,余北风还想去拿散落在一旁的长矛,想着继续战斗,但注定是奢望。
冒顿看了一眼他的动作,轻声一笑。
“你知道吗,你的所作所为,已经是一个勇士了,是值得整个草原尊敬的勇士,但是,本太子很讨厌你那副自以为是的面孔,你口中那所谓的精神,我只在你一人身上看见过。
在过去几十年里,你们这些中原人,都是一些忘恩负义,追逐名利的软骨头,而现在,在本太子的认知里,依然是,或许你的存在让我动摇了一下,但是,本太子会用实际行动,亲手打破你那所谓的精神,打碎你口那些所谓的傲骨。我族将会统治这片土地,你们都将沦为奴隶!”
“你,你可以,试,试!”
余北风倔强的抬起头,眼神之中依旧是不屑,嘴角还带着一丝轻蔑。
“好,试试,那就,从你开始吧!”
冒顿太子伸出一只手抓住余北风的头,另一只手拿着弯刀,挥手之间,便将一颗人头取下。
冒顿太子提着人头,缓缓起身,在刚才那一刻,从余北风眼中,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害怕,这种感觉一闪而过,让这位匈奴太子有些怀疑。
他不得不怀疑,若是一个人,连死都不怕,那还有什么东西是让他害怕的,若是秦军都是如此,那简直可怕。
冒顿不敢想,他要打破这个可笑的疑虑,当他们的军队踏上那片土地之时,一切疑虑都会烟消云散。
这时,安塞城中,突然响起阵阵鼓声,其中,还有金属撞击的声音。
安塞城的将士们,都笔直的站立着,目视前方,城中的鼓声由王通将军亲手敲响,将士们手持长矛的,便是长矛触地,手持盾牌和长剑的,便是以剑击盾,更多的,是举起自己的拳头,直击胸前的铠甲。
整齐的举动,带来一片恢宏肃穆的金属之声,伴随着鼓声,一首战歌缓缓响起。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嚯~”
“嚯~”
“嚯~”
战歌缓缓停下,王通用尽全力,敲响这最后一声,为他的老友送行。
随后丢掉鼓槌,发疯似的跑到安塞城最高处,面向匈奴,抽出腰间长剑,直指苍天,声嘶力竭,喊出回荡天地的一声。
“大秦~”
“大秦~”
众将士纷纷抽出长剑,举起长矛,直指苍天,齐声回应。
“死战!”“死战!”“死战!”
“死战!”“死战!”“死战!”
秦军将士的怒吼冲天而起,即使是隔着大段的距离,冒顿也能感受到这吼声之中带着的愤怒和烈火,仿佛要将一切焚烧干净。
冒顿太子回头看了一眼,随后拿起手中的人头,淡淡的说了一句:“这就是你口中的精神,是吧,看着我是如何摧毁他的!”
“来人!”
“在!”
“找到归德城中所有的秦军尸体,把他们的头给本太子砍下来!”
“是!”
“你们不是要回家吗,本太子就让你们“回家”,我倒是看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呼喊能不能拯救他们!”
冒顿提着带血的头颅,一路走回军阵,远远的,就听到自己父亲的怒吼。
“混账,混账,混账东西,一个小小的归德城,竟然埋葬我族勇士四五千人,这仗你们是怎么打的?Χiυmъ.cοΜ
几十倍的兵力,还被一个小小的归德给挡住了整整一个晚上,这归德城守军有多少,两千有吗?城墙如此爱笑,我族数万大军,还被他给打了一场反击,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头曼单于将鞭子狠狠的甩在胡图的脸上,顿时,便是一道血痕。
“大单于,大单于息怒,这一次,属实是我们大意了,没有想到这秦军竟有如此决心,伤亡四五千倒是不至于,只是有很多将士都被这场大火给烧伤了,等他们恢复过来,依旧是我族最强大的勇士。”
“现在,我族依旧成功将归德城拿下了不是,接下来,便是破关了”
云师劝诫道,凡事要往好处想,虽然这一次,算起来是作战失利,但总体战略目标已经达到,这就是值得庆幸的是。
同时,云师还有些感慨,幸好大单于听从了太子的意见啊,征调了大批奴隶和军械,要不然,一个归德城便已经是如此难啃了,这安塞城,想要凭借之前的人马拿下,怕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幸好太子的到来,大军合兵,一举扩充到了十几万,加上在上郡打牵制的军队此战规模,已经不比上一次的雁门之战小了,雁门之战,他们败了,败的惨不忍睹,这一次绝对不允许再毫无收获。
云师看了一眼提着人头走来的冒顿太子,这位太子,让他感受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一种王霸之气,行事果决,心狠手辣,只可惜,大单于似乎并不怎么看好他。
冒顿也感受到他的目光,抬起头,眼神对上云师,随后微微点了一下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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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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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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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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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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