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惊雷在天空炸响,雷光照亮整个大地。
借着这一瞬的亮光,可以看到这大地之上,驻扎着密密麻麻的军帐,绵延上百里,规模庞大,令人望而生畏。
这,是一个巨大的军营,军帐虽多,却井然有序,丝毫不乱,可见统兵之人功力之深厚,对排兵布阵极为娴熟。
雷光闪过,雨,便如瓢泼般落下,如同上天洒落的颗颗珍珠,在雷光下灼灼生辉,碎裂在军帐之上,便化作无数小雨珠,汇入大地,滋养万物。
“嘶~”
“头好痛,怎么回事?”
此时在军营正中的一个巨大军帐内,一位青年在床上悠悠醒转。
“公子!公子!
您醒了,可吓死我了!太好了,太好了!”
青年抬头,入眼便看见身旁有一位身着奇装异服的内侍,弯着腰,眼神之中是难以掩盖的激动,正在一旁小心翼翼的侍奉着。
青年愣了一下,毫无疑问,这种服饰在现代社会是很少见的,自己也只在古装剧中看见过,难道,自己跑进剧场了?
青年摇摇头,挣扎着从床上起身。
那名宫人见状,连忙轻轻的将公子扶起。
青年微微一笑:“谢谢啊!我自己来。”
听到这话,那名内侍明显愣了一下,随后便害怕的匍匐在地:“万万当不得公子一声谢,这都是我该做的!”
青年翻了翻白眼,你这入戏太深了不是,不过,就你这演技,可圈可点,艺术成分很高啊!
随后迈开脚步,掀起帐帘,走出军帐,眼前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
军帐两侧是两名高大的持戟士,左手持长戟,右手叉腰,神情专注。
看见军帐中走出来的人,他们恭敬的低头
“参见公子!”
青年置若罔闻,他站在雨中,看向远处,那边的景象让他全身颤栗。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位于整个军营的中心,地势略高,从此处往下望,正好可以看见辕门。
而辕门处,正有大批的兵马入营,借着雷光,缓缓而行,那磅礴的气势,那森寒的杀气,令人心神摇曳。
入营兵马排成整齐的方阵,前方是身着轻甲,头发统一梳成一个上翘的椎髻,手持弩机的弩兵;随后便是手持弓箭,单肩背着羽箭的弓兵,整齐有序的步入军营。
突然,雷光之下有一阵寒光闪烁,在弓兵之后,便是一大批身着铠甲,头发梳成发梳,头戴尖顶圆帽的步兵,手持尖矛长戈,青铜制作的长戈在雷光下闪着幽绿的光,犹如地狱的使者,沉默无声的行走世间。
那庞大而漫长的方阵似乎源源不断,他们在暴雨之中安静的,整齐的涌入这座巨大的军营,如同凶猛的雄狮,再露出獠牙是十分平和的宁静。
看着不远处那壮观的场景,青年眼中一片呆滞,这些士兵的形象,不正是兵马俑的样子吗,这是怎么回事?兵马俑活了?
正当此时,大量的信息涌入他的脑海。
“王上,灭楚之战,老朽有三个条件:
一,征伐楚国必须动用六十万兵马
二,灭楚之战,王上要给予臣下充足的时间,充足的粮草
三,请王上赐臣沃土良田及美池庄园,等老臣大胜归来以安享晚年”
这,王翦自污平君疑,大秦锐士平楚地。
“王上,燕使荆轲带着督亢之图和樊於期的人头在殿外候召”
“王负剑,王负剑!”
这,荆轲刺秦王!
“父王,齐国乃孔孟之乡,不宜妄动兵戈,齐国之战,当事之以礼晓之以情,不宜妄造杀孽,应以礼平天下!”
“礼,礼,礼,扶苏,身为孤的儿子,你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孤说过,让你离那群腐儒远一点,我大秦以变法求自强,兵戈所指,所向披靡,礼法,若是按礼法,大周会亡吗?wWW.ΧìǔΜЬ.CǒΜ
你也不小了,身为孤的儿子,你何时才能不那么幼稚啊!滚去燕地,任监军一职,孤要你好好看看,是你的礼法重要,还是孤的兵戈重要!”
记忆疯狂闪回,在那如海般的信息里,青年震惊了!
他,是千古一帝秦始皇的长子,扶苏,是这个帝国最合法最有分量的继承人!
记忆中的一切都是他亲身经历的事,最后那一段,因为自己崇尚儒学,于齐国战事之中进谏,秦王赢政,也就是自己的父亲震怒,命自己赶往燕地做监军。
想到这,自己如何还能不明白,穿越了,自己竟成为了影响华夏大地千年的古老帝国的皇长子。
大秦皇长子,扶苏!
但是,这个最具合理性的继承人却没有继承大秦的皇位,反而被奸臣所害,一封圣旨令其自尽,令人惋惜。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扶苏为人仁,刚毅而勇武,信人而奋士”若是扶苏继位,大秦,也许便不会二世而亡。
天道无常,自己这个两千多年后的灵魂,回到这名让人充满惋惜的皇长子身上,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原先的扶苏,信奉儒学,重视礼法,他觉得自己父王行事多为暴虐,重严法,重刑苛,儒法两家的冲突令扶苏常常进谏,令嬴政不喜。
嬴政则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太过优柔寡断,完全没有自己的霸气,身为自己的长子,意见与自己不合便算了,还屡屡进谏,在军国大事上发表不同的言论。
盛怒之下,将扶苏赶出了都城,让他去见识一下战争的残酷,看看他的礼,他的儒,能不能平定这个天下!
但扶苏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将他的礼,他的儒,他的孝刻进了骨髓,沙丘之变,面对来自皇帝的诏书,他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尽。
一代“英主”,挥刀自刎,扶苏走了,也带走了大秦最后的辉煌。
使得偌大的大秦陷入的庸主奸臣之手,如此伟大的朝代竟然只存在了十几年,可笑,可悲,可叹!
我大秦,横扫寰宇,一统天下,成为华夏大地第一个大一统王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岂可两世而亡!
今日,我来了,我大秦锐士,我大秦风骨,我大秦光辉,必将传扬万世!
扶苏抬头,看着不远处那雄壮的大秦锐士,眼中闪着炙热的光芒。
暴雨如注,却依然挡不住大秦锐士那凛冽的杀气,这是一支身经百战的军队,在这支军队的铁蹄之下,埋葬了太多的故事。
而根据脑海中的记忆,现在是秦王政二十五年,即公元前二二二年,大将军王翦攻灭燕国后已经告老还乡,他的儿子王贲,与秦将李信,刚刚率领二十万大军,剿灭燕残部,攻灭代地,俘虏燕王喜。
现在正在从燕地南下,与屯兵历下秦军会合,等待秦王新的诏令。
而原来的扶苏,因为连夜的行军和暴雨,加上心中信念的崩塌,一时间,竟一病不起,直至今日,自己的到来!
冥冥之中,尽是天意,既然来了,那大秦的皇位就绝不会再从自己手中溜走。!
大秦,绝不会二世而亡!
......
新书发布,这是在番茄的第二本书了,希望大家能喜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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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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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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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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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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