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大明赘婿:我喊老婆端洗脚水>第26章 金领和白领
  “你?”

  柳漪菲秀眉微蹙。

  “别啰嗦!赶紧上马车,咱老婆第一次去商团当掌柜,得我这当相公的亲自相送,早点到,好给那些书馆侍者一个好的领导形象嘛!”

  胡天洲笑嘻嘻的没等对方多说什么,便冲上前来了个公主抱,一把将柳漪菲抱上了马车。

  “哎!你这人……”

  柳漪菲惊呼一声,坐上马车,狠狠瞪了他一眼,但内心却多了几分幸福,这还是胡天洲第一次送她出门干活。

  胡天洲驾的一声,抖抖马鞭,老马拉着小马车,慢慢悠悠地向前走去。

  ……

  新华书馆商团街店。

  马车停下。

  胡天洲和柳漪菲两人同时走下,只是看到新华书馆时,却是一愣。

  按规矩。

  书馆此时早应开门,此时依旧大门紧闭。

  “咦,怎么回事?七省商团做事不是最讲究规章制度的吗?咱们……没有早来呀。”

  柳漪菲看了看远处太阳,虽说不得是日上三竿,但绝对不早了。

  胡天洲眉头一皱。

  两人没钥匙就只能这般在街对面站着等着。

  两人闲聊起来。

  “奇怪,说起来,为什么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团要开书馆?这可是所有行当里最不赚钱的了,甚至还亏钱呢!”

  柳漪菲问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胡天洲神色一正:“开书馆自然是让人买书看书了。而在这两者中,又以让人看书为主,毕竟这年头买得起书的百姓少。七省商团的书馆遍及海内外,开这么多的书馆,它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普及文化知识。”

  “在内,可让大明百姓更加容易接触到书籍,熏陶之下,自然会有对知识的渴望,在外,则是宣扬我大国底蕴丰厚,感召蛮夷!”m.xiumb.com

  “新华书馆是商团总执事亲自吩咐下来的,即使一些地方的商团并不赚钱,但当地的书馆总是要开的。”

  “哦。”

  柳漪菲恍然大悟。

  她心中对这商团总执事油然一股崇敬,眼中冒着星光喃喃道:“总执事真了不起!一个商人能为国为民着想至如斯地步,相以前的我,真是太狭隘了。”

  “知道就好……”

  胡天洲得意的笑了两声。

  “不对。”

  柳漪菲却猛地一伸手一把揪住了胡天洲的耳朵,轻轻扯了扯:“你这个只会闭门造车自娱自乐的家伙,怎会知道商团这么多事?”

  “这个呀……咳咳,好吧好吧,你能不能先把这手放下来啊!大街上……挺丢人的!”

  胡天洲捂着耳朵一脸委屈。

  马路上。

  行人越来越多。

  他们看着两人,尤其是其中一个人身穿商团制服很是惊奇,如此嬉笑打闹就更是让人奇怪了。

  “哼,若不是你穿着制服,我非把你耳朵拧下来不可,还不说老实话!”

  芦玉菲问道。

  “老婆大人饶命!我说就是啦。”胡天洲一边揉着耳朵一边道。“虽然咱们两个都是走后门进的商团,但我好歹在商团上了一天班,也是经过培训的,再加上又是在文印处干活,能不知道书馆这边的事吗?”

  “哦……”

  柳漪菲恍然大悟。

  这时。

  新华书馆前站了不少人。

  其中大多数都是十几二十多岁的书生,他们小声互相说着话,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显然讨论起学问来了。

  柳漪菲看到这一幕,目光凝滞,不禁感慨:“其实,以前我也听说过新华书馆,只是从没进去过。别看书馆是商人所建,但其中藏书大多都是当地藏书最为丰富的所在,仅仅是一年前,我刚听到这书馆时,据说扬州新华书馆就已有藏书快六万册了!”

  “那肯定啊,你都不晓得这书馆保护了多少遗失的书籍啊!那可都是我们这个历史悠久而伟大的国都的瑰宝啊!”

  胡天洲感慨道。

  新华书馆乃他亲自所设,也是他自认穿越到这个时代,对这个时代的文明作出最大的贡献之一。

  “呵呵,你还知道文化瑰宝了?”

  “咋的!瞧不起人啊?你相公那也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不然怎会让你爱上我呢?”

  “呃……瞎想,谁跟你……爱不……爱的,羞死人了!”

  “嘻嘻,要不,亲一个?咱们成亲四年好像还从来没亲嘴过吧?来,老婆亲亲!”

  “要死啊你!在外面也这么疯?人越来越多了……奇了怪了,怎么还不开门呀?”

  柳漪菲摸了摸红脸,一脸疑惑的看向了马路对面

  她毕竟是即将上任的书馆掌柜,可此时新华书馆这般模样,绝对是书馆雇员偷懒了。

  “可不是!再不开门老子都要生气了,花钱请他们来干活,这都日上三竿了,真把书馆当个养老的地方吗?”

  胡天洲面色一沉,身上腾起一股阴冷之气,就连柳漪菲也不禁搓了搓手臂,哈出了一口白雾。

  “会不会是开门的人有事啊?”

  柳漪菲道。

  “谁知道呢?”

  胡天洲翻了个白眼,脸上已很是生气了。

  这可是在扬州城最中心的地带,寸土寸金,但各处到此的距离都是最短的,其面积也足以称得上广,若用来做生意也足以日进斗金。

  而他之所以要求把新华书馆都建在当地最热闹繁华的地方,就是为了增加曝光率和方便当地各处的人。

  而且。

  书馆侍者所拿的薪俸,绝对是当地商团雇员里最高的。

  这也是因胡天洲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定。

  每家书馆都要在天亮时开门,营业到亥时结束。

  正因为如此,才有的高薪俸!

  可现在……

  胡天洲越看越气。

  终于。

  街道另一头,穿着商团侍者服装的书馆侍者们总算露面了。

  男男女女,三两成群,嘻嘻笑笑,不少人甚至还拿着早餐。

  已在等候的近百名书生模样的青年男子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的让开了一条道,一脸期待。

  哗啦哗啦。

  一名商团侍者慢慢吞吞的将门打开,往外喊了一句“等着”,便和十几个人进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

  新华书馆的大门才算正式开启。

  而那些看书之人也呼啦一下涌了进去。

  胡天洲和柳漪菲两人面面相觑。

  走进后。

  那些看书之人似乎都早有自己的目标,纷纷坐定。

  这些人大多身着简朴,一个个面容干净单纯,一看就知道他们都是普通人家出身。

  胡天洲看到他们进去后,很快便进入到了读书的专注状态,心满意足的点点头。

  快快读书吧!

  吸收知识吧!

  这样才能为国效力使大明永葆强盛!

  胡天洲微笑着。

  忽然。

  柳漪菲用手肘推了推他,指向了一个角落。

  角落里。

  一名书馆侍者懒洋洋的一边走着一边啃着早餐。

  “你们小心着点书!别放乱,不然被我记住了,下次就别想进来!尤其是有些人的水囊,喝水小心着点,别把水溅到书上了,容易起书虫,书坏了,你来赔啊?”

  “说你呢,就说你呢。把水囊往旁边放一些!”

  “一个个只看不买的死穷鬼,没钱就好好种田!”

  说完。

  他自己却将满是油的手往书柜上蹭了蹭。

  “……”

  胡天洲和柳漪菲同时看到这一幕,既无语,又恼怒。

  这时。

  一名书馆侍者走了过来,看到柳漪菲时就是一愣,倒吸了一口凉气:

  乖乖个隆地洞!

  世上竟还有这般漂亮的女子,简直就是那天上走下的仙女!

  他立刻露出笑容,正想说话,却看到了旁边一脸不爽的胡天洲。

  这名男书馆侍者往胡天洲领口上看了看,目光一冷,呵斥道:“好大的胆子!你可不是我们书馆的侍者,这时不在你干活的地方待着,你站在这位美丽的姑娘身边干什么?说,你上司是谁?”

  “你不配知道。”

  胡天洲淡淡道。

  男侍者面露怒色,狠狠瞪了一眼胡天洲,扯了扯自己的领章道:“给本领班看清楚了!我可是金领,而你不过一个白领,想必是商团新入职的侍者吧?这种白领只有进商团三月以内的人才带。知不知道规矩啊?见到我,你应客客气气的喊一声前辈!”

  “你谁呀?还前辈?金领就金领吧,你若好好做事,我敬你三分,可就你们现在所做,别说金领,哪怕宝石领,你也休想得到我的半分尊敬!你们这帮人简直糟践我的钱!”

  胡天洲嘲讽道。

  “你胡言乱语什么?”

  男侍者牙一咬。

  这时。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门口这声音越来越大的吵闹,纷纷看了过来。

  很快。

  男侍者身后也多了几个身强体壮的同事。

  他们面色阴冷的将胡天洲和柳漪菲围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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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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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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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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