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难的,最受良心谴责的,自然就是大队长曾宪锋!
他现在都快精神分裂了!
最先提出来借种大黄的,是他身边的战士。
当时他感觉这个想法太好了。
如果自己手下的军犬,都有大黄这个本事。
那他这个队长,岂不是什么都不用管了?
想想一群神犬在森林中横冲直撞,抓捕各类犯人的场面。
他认为,自己天天躲在屋子里造小人都行!
这种想法一出现,还怎么可能控制?
不过,他太了解李向东了!
那小子如果知道自己求他,还是这种事。
就算最终能同意,肯定也会狮子大开口!
还不知道要把自己折腾到啥程度呢?
与其冒那个险,还不如把借改成偷!
这种事他们以前在内部就干过,可谓轻车熟路!
于是他给媳妇打了个电话,给队里所有的雌性狗都吃上了药!
当时他根本没想到,这是在祸害大黄!
他以自己为出发点,认为这事应该是快乐的。
大黄应该感谢他才对。
他甚至还幻想过。
这次事后,就算他天天住在李向东家里,也不可能再劈柴火了!
但是,媳妇打回来的电话,说大黄很辛苦。
每一次都要半个小时左右。
折腾得走路都不稳了!
他立刻就后悔了!
拍良心说,他自己刚结婚时,一天干五六次活也是有过的。
大黄这么牛逼,按理说应该没啥问题!
但算算每次半小时,他又有些傻眼。
你能埋怨大黄吗?
能说它太认真吗?
能教会它去应付吗?
这玩意儿事儿虽然是一个事儿,但构造都不一样,怎么逼逼?
他偷偷摸出去请教了一下兽医。
得到的答案,吓得他一头拱在了地上,冷汗连裤衩子都湿透了!
兽医说,一般的雄性狗,每天干活最多三次。
中间至少还要休息两个小时。
这还是在有大量营养补充的情况下!
而且还不能持续多天!
像大黄这样,普通的狗根本不可能完成。
真要硬给它们吃药,可能,干完活也就死了!
而且,这样偷来的种子也不一定能好使。
大概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结论对他来说就是噩耗!
放下李向东有可能杀了他不说。
伤害了大黄的身体,他也是一万个不愿意的!
他立刻给媳妇打了电话。
可是,大黄已经在进行第八次了,根本不可能拉开!
他自己亲自跑过去,努力了一下。
确实帮不上忙,只能嘱咐饲养员立刻给大黄准备营养品补身体。
自己又跑回了吃饭的房间!
他还得拖延李向东,只希望大黄真的龙精虎猛,不会有事!
他已经准备好了。
只要这件事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就算挨顿揍,他也认了!
面对李向东扔过来的凳子,他都没好意思躲。
硬生生的用额头挡了一下!
但他的苦肉计,如何能消去李向东心中的怒火?
他越是硬挺,李向东越确定他心中有鬼,也就越担心大黄!
“姓曾的,你把大黄怎么了?”
“赶紧把大黄给老子送回来,否则老子跟你拼命!”
李向东是真的生气了。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根本不能理解!
曾宪锋在这个院子中是什么地位?
李向东伸手就打,可把李青松几个人吓坏了!
但听说大黄有事,他们三个人立刻都紧张了起来。
四周找找,没看到大黄的影子,又发现李向东的眼睛越来越红。
他们心里都咯噔了一下,也忘了曾宪锋的身份了!
李红梅性子最泼辣,向前走了两步,瞪着凤眼问道:
“向东大哥,大黄和你一起来了吗?它怎么了?”
李向东正在气头上,都没回头,张口就甩出了一句。
“杀千刀的,被这个王八犊子给吃了!”
“哇”的一声,李红梅张嘴就哭了出来!
新兵营的训练,让她的动作比以前迅速了很多。
跑向曾宪锋,伸手就去挠!
“臭不要脸的,你好狠的心,居然把大黄吃了,我跟你拼了!”
很显然,对上级的惧怕,比不上生死与共的感情!
李青松和程立,仅仅愣了一瞬间,就跟着冲向了曾宪锋。
他们虽然没哭,也没有说话。
但看他们身上的杀气就知道,他们今天是要拼命了!
拼着几条人命不要,也要给大黄报仇!
这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大黄在安平村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仅次于李向东!
大黄就是安平村的战神、开心果!
大黄跑去了谁家,谁家都得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招待!
就算在大门口撒泡尿,都是这户人家的荣幸!
第一,祖祖辈辈,他们都没见过像大黄这么聪明的狗子。
现在村子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大祥瑞,谁能不喜欢?
提起来,谁能不自豪?
第二,大黄比人都讲义气!琇書網
它捉来的兔子吃不完,都送给了老人和帮助过它的人。
以前给过它一口水喝的人,它都记得!
整整一只兔子送给你,还要点点头,给你敬个礼!
时间长了,这不就是感情吗?
谁不珍惜这么一个能听懂人话的异类朋友?
它的忠诚和勇敢,是人类都比拟不了的!
这样的一个心肝宝贝,居然被人吃了,这特么能忍吗?
上级怎么了?
再牛逼,你也要偿命!
曾宪锋被打哭了!
到这时候,他不能再嘴硬下去了。
“都住手,大黄没死,我也不是牲口,怎么能吃了它?”
李向东恶狠狠地问道:
“大黄在哪里?给老子叫回来!”
“兄弟你别着急,大哥也是好意,只是……只是跟它借个种!”
李向东懵逼了!
他身后的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比他更懵!
“借什么种?怎么借?”
曾宪锋知道自己不回答还得挨揍,摊了摊手说道:
“我们这里有几只母狗,就是让它去那个……你们懂的!”
这下子,李红梅闹了个大红脸,立刻转过了身去。
李向东可没那么容易糊弄。
“扯什么淡?到这时候了,你还不说实话?”
“如果真是那事,用得着鬼鬼祟祟的吗?”
就在这时,院子门“咣当”响了一声,陶冬冬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她怀里抱着的,正是大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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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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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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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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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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